【情节需要,讲个小故事】
……
天色刚蒙蒙亮,今冬的第一场雪就悄然降下,最开始是零星的雪花从阴郁了许多日子的天空中缓缓飘落。
然后北风吹起,鹅毛般的大雪倾泻而下。
不一时,光滑平整的路面上,就已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老人独倚在卧房的窗前,静静地看着飘落的雪花,静静地看着风雪中的长安,静静地看着雄壮宏伟的宫殿,穿上一袭白衣……
曲江池终是太远,望不到啊!
慢慢地,老人昏黄的眼睛里,慢慢地,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许久,他喃喃自语:
“……盛衰等朝露,世道若浮萍……”
脑海里同时就浮现出那一抹红裙,靓丽如初升的朝阳般美丽的女子。
第一次与她相见,
他十八岁,她十三岁。
那一天,也下着雪。
他是皇室的小小护卫,而她是赵王的千金。
他职责是护卫进京朝见的赵王,这本是一件枯燥无味的工作,直至那娇小可人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
曲江池旁,她在漫天雪影中舞蹈,尽情的欢笑,声音像最美的音符,撩动着他的心弦。
她玩了许久,等纷纷雪花都停了下来,才蹲下身子,用嫩白小手,攒了一个雪球,却不知丢向谁,
直至她也看到了身为护卫他——
雪球砸在他的脸上,他的身手是这座古城中最出色的,却不想闪避,仿佛冥冥中有些东西牵扯他的身体,让他无法躲避。
他面容依旧严肃,神情仍然专注,仿佛那雪球砸到的是一截木头。
她无趣的笑笑,皱起玲珑可爱的小鼻子,转过身跑向远方的暖阁。
他只有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才将眼睛投向那道靓丽的身影,即便她消失在暖阁之中,也留恋着不肯收回。
这一夜,他彻夜难眠。
第二次相见,已经是五年之后。
初春的大雪,遮天蔽日,漫空遍野,他们就在这样的天气上路。
他是皇朝第一勇士的身份,担任送亲副使,而她却变成了待嫁突厥的千金公主。
一路上他的马匹总是围绕着她的车架,
她却始终没有掀起那道隔开无数相思的帘幕。
他反复问自己——
如果她说出那句话,自己敢不敢带她杀出一条血路。
……
直到见到她那位头发斑白,面貌丑陋,又粗鲁野蛮的丈夫。
他冲到车架前,她也掀开帘幕,面色苍白,如染重病。
他本想说,我带你走!却不知为何,在嘴边变成了,“臣拜别殿下!”
她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慢慢地点头。
他看着那憔悴的玉容,发下誓言,消灭掉这群野蛮的强盗,再将她接回去。
可他终是没有走成,被好客的主人强行留下,或者他也没想真的走,
饮宴上。
突厥的勇士不停的挑衅,她坐在那个老人的身边僵若木偶。
他心如刀绞,借着酒意,执弓搭箭,技惊四座。
于是,世人知道了一箭双雕这个典故。
这天深夜,他站在她的面前,沉默不语。
她望着他,眼中带着消失许久的光彩,
“将军,我有一事相求——”她说。
“殿下只管吩咐——”
他做好了万足的准备,纵使千军万马拦在路上,也要带她离开,大不了就是死在一起,来世再续前缘。
但,她说:“有一天我死在这里了,你要把我烧成灰烬,然后带回家,交给我的父母。”
他怔在原地,木然点头。
她却走了,脚步轻快了许多,嘴还哼着小调。
……
一年之期到了。
大雪再次降临,这次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狂暴的风雪,
从那一夜之后,他再没有见过她,
但他必须要回去了……
等他踏上故土时,却是无数惊天动地的消息传来,
先是她的父王被诬陷处死,兄弟子侄也被屠杀殆尽,
之后她的家族,她的国家,都消逝于历史的长河之中——新皇登基了。
而另一边的消息,同样恐怖如斯——她的丈夫死了,她再嫁丈夫的侄子,
这天夜深人静,他问自己,如果我消灭了突厥,能向新皇讨要她吗?
第三次相见,已是生死搏杀。
她嫁去了突厥,却没有换来和平。
很多人说,这战争就是因她而起——真相是否如此,他却不敢猜测,万一是真的呢?
敌人的四十万大军,势如破竹。
皇帝愁容满面的宣他入见,他口述形势,手画山川,道尽敌人虚实。
分化,瓦解,孤立,
他和战友们一次次抵挡敌人的进攻,官职也越来越大。
三年之后,她再嫁的丈夫,终被击败。
他也再次见到那日夜牵挂的容颜,
还是一场大雪之中,
她憔悴的让他吃惊,整个身体瘦弱的就像随时被风折断的竹竿。
可眼神中的坚毅和执念,却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
于是,他与她对坐帐中,他笑着讲述那个雪球的故事,讲述当年自己的怯懦,讲述了数之不尽的思念……能对人倾诉心事的感觉真好。现在,他是胜利者。
她听得津津有味,最后却还给他刻骨仇恨的眼神。
那一夜,发生什么,世人没有知道,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第二天,他说:跟我走,当年我送你来的时候,就发过誓——终有一天会接你回家。
家?她笑了,两行眼泪淌下来,然后坚定的摇摇头。
最终——
她的选择是忍辱负重,
是选择认贼作父,
拜杀父、灭族、亡国的仇敌为父亲——然后耐心蛰伏,等待报仇雪恨的机会。
他回国后成了帝国的核心大臣,但从此却没有再笑过。
在哥哥的安排下,他娶妻,结婚,生子,后来妻子去世,他又续娶了一房——高家的女儿,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姓氏,再生子,再生女……
她一嫁可汗,再嫁可汗,然后还是嫁给可汗——小叔子,继子,侄子,
日子仿佛平静的如山间流水……缓缓流淌。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首诗:
盛衰等朝露,世道若浮萍。
荣华实难守,池台终自平。
富贵今何在?空事写丹青。
杯酒恒无乐,弦歌讵有声。
余本皇家子,漂流入虏廷。
一朝睹成败,怀抱忽纵横。
古来共如此,非我独申名。
惟有《明君曲》,偏伤远嫁情。
于是,他知道,皇帝不会再放过她——他刚念完这首诗,皇帝的旨意就到了家门口。
一年之后,是第四次相见。
她变了,变得他不再认识了。
为了复仇,她不惜自毁名节,找了几个有实力的头领做为情夫。
为了复仇,她扭曲了自己的灵魂,用阴谋诡计骗取可汗的信任,对她言听计从。
然而,论及阴谋诡计,她又怎及得那个杀人不见血的仇人皇帝?
一个小小的反间计,就她失去了多年努力换来的权力。
他不远万里的请缨,来到她的面前,苦口婆心的劝她放弃,
却换来了她的恶毒的言语。
最终他悲伤的离去,她则从此孤苦无依。
又过了一年,在长安繁华的街头,
他看到了她,
枯瘦的头颅,静静地插在喧嚣的城头之上。
他呕血一升,大病一场。
他向皇帝请求,用终身不受的爵位,换她的入土为安。
皇帝问他为何如此。
他没有倒出埋在心底的故事,只是淡淡地说:“当年臣曾送她出嫁塞外,也曾答应过她,有一天她死去了,带她回故土……”
皇帝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夸他有情有义——答应了他的请求。
此后的每一年大雪时分,他都会来到曲江池畔,静静地立于雪中,深深地凝望那座孤坟,眼前浮现的却是雪影中跳舞的俏影。
七年之后,时机已至。
他领雄兵十万,北出雁门,
这一刻他等了太久,这一幕他盼了太久,这一次他要犁庭扫穴,
他悍不畏死,他奋勇当先,
他毫不留情的宣泄心中的怨恨——绝不留俘虏,连婴儿、牲畜都要杀死。
十万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敌人咒骂他的凶恶,同袍惧怕他的残忍,
连远在帝都的皇帝都写信来,让他手下留情——以免敌人困兽犹斗。
他回信,只有几个字:臣绝不让死灰复燃。
北,
北,
一路向北,
他高呼着,将士们气势如虹,
皑皑白雪下,他的心中只有——她当年炫舞的红裙。
杀,
杀,
杀神附体,
不分老幼,不论男女,不管人畜。
尸山血海里,他的眼里仅剩——她最后凄迷的眼神。
突厥一败再败,
而派往帝都请降的使者,全都死在了他绝世无双的箭术之下。
两军阵前,
可汗惊惧的问:“将军到底要什么?”
他咬着槽牙,吐出一个字:“死!”
手中马朔一挥,所有的军士大声喊出,皇帝亲手写下的圣旨: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他清楚的知道,此战过后,天下将再无这个种族——
他马上就要完成了毕生的夙愿,但却永远接不到心爱的女子了。
信使来了,结束了最后的一战,也带来了皇帝病危的消息。
他仰天长啸,声若啼血,却也只能回兵。
……
以后,皇帝去世,他辅佐新皇登基,位极人臣。
他的一生最终活成别人眼中的神话,由小小的护卫开始,一直坐到了大将军的位置,
一箭双雕,更是让千古传唱,
可惜没有人知道他心底的故事,
可惜他也再没有机会领兵消灭突厥,完成自己誓言。
老人长叹一声,叹息中有无尽的哀伤,也仿佛对命运的控诉——缓缓的闭上眼睛……琇書網
大业五年,冬。
某日,初雪降临。
长孙晟于家中去世,时年五十八岁。
【本故事纯属虚构。】
【写这么一个小故事,其实是因为这件情节,实在是没地方放。故事不会影响剧情的变化,只想大家知道一件事情,千金公主是长孙晟送出去的,而且也是长孙晟杀的,因为后面剧情需要。】
【事实是长孙晟一辈子送出去了三位公主,分别是本文女主——北周的千金公主,还有隋朝的安义公主和义城公主。义城公主就是杨广的姐姐,还是妹妹,忘了。先是雁门关救了杨广,后来又给李二找麻烦的那个,最后被李靖给砍了脑袋……历史上对长孙晟的评价非常高,有些史学家认为他的功劳远超过卫、霍。这里——呵呵,不置评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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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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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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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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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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