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艰辛而苦涩>第十二章 大伯成了芙蓉香鸡的传承人后
  祖传的芙蓉香鸡,在京城一带是很有名的。它之所以为食客们推崇,是因为它的口味跟制作工艺都不一般。鸡要当年没下过蛋的小母鸡,通常在一斤半到两斤左右,收拾干净后用作料腌制一天,再用带露水的新鲜荷叶包裹起来放在阴凉处晾干,然后下锅用温火煮上一天一宿,再用油炸焦外皮,用蔗糖熏烤后才能上桌。这种鸡不但外焦里嫩,还带着荷叶的一股清香,十分的爽口,吃过的人无不竖起大拇指说好。老爷子虽然爱女有加,却严格遵守民间“传男不传女”的老规矩,不向自己的爱女泄露半点有关制作的秘方,只待上门来的女婿。大伯跟他闺女拜堂后的第二天,他就兑现了自己的许诺,将一本写着秘方的小册子交到了大伯的手里,此后便手把手的教起来,直到大伯能独自操作了才罢休,然后跟老伴退到后台来做了寓公。m.χIùmЬ.CǒM

  说是寓公,却没能享受到退休后的闲暇日子。因为老两口把自己的女儿娇惯得实在是可以,不仅不会操持家务,连生下的孩子也不会伺候。更有的是,结婚后她十分眷恋着自己的女婿,一时一刻也离不开他,整天缠在他左右。一开始大伯并没当回事,你不愿留在乡下家里到香鸡店里帮着干点活儿也可以,店里正好缺个跑堂的,你来了就省了花钱外雇了。可是让大伯万没想到的是:她连端个碗碟擦擦桌子这样简单的活儿都干不来。有一次让她伺候顾客,竟能把一碗油汪汪的热鸡汤泼到了人家腿上,惹得顾客大发雷霆。大伯不但向人道了歉,还免了人家的吃饭钱,即使是这样,人家走时还骂骂咧咧……

  老两口知道自己闺女有短处,就主动把家务和看孩子的事承担了起来。大伯跟大娘先后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有老两口帮助照顾着孩子挺好的,却没想到老大(是个儿子)还没跨过十岁的门槛,他老两口就先后辞世了,于是孩子们在家便放了羊。由于无人照料,老大在河塘里洗澡差点没淹死,老二在村头玩耍遇上了“拍花的”,要不叫邻居在官道上碰见了,这孩子也就没有了。小闺女才三岁多点,花钱寄养在邻居家里。

  总这样也不是回事,如果家境好,雇个保姆来家就什么都解决了。可大伯那会儿的家境并不富裕,不是他不会经营,也不是他制作的芙蓉香鸡不好,而是那年月能吃得起香鸡的人太少。时下,你只要随便冠上一个传统的名号:什么“家传秘籍”、“御橱钦点”……就可以招徕万千的食客盈门,你也能借此机会一夜暴富,成为全国或一省一市一县排名在前的富商大贾。可这种繁华的景象,在那年月别说有,就是想都不敢想。精心做成的香鸡,一天若能销出去三、五只就是好的。一些有头有脸儿的富人来店里吃饭,不是整只整只鸡的要,而是要段鸡脖或一只鸡腿,品一品滋味即可;有些大户人家给老爷子祝寿,能让你送两三只整鸡就不错了,哪像这会儿,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家办宴席,也要让你送个十只、八只的去。遇到大户,一次让你送去半车也是有的……所以,大伯做了香鸡店的老板,即便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也不过是混了个“惨淡经营”罢了。更何况大娘又帮不了什么,还得额外再雇劳金,这就凭空增加了不少的费用。

  但孩子又不能不管,总这样下去会出问题的。咋办?这让大伯很是伤脑筋。这天小店打了佯,外雇跑堂的也下班了,店里只剩下大伯和大娘了。大娘翘腿坐着,一边嗑着西瓜子,一边说:他爹!你别老不开心,整天皱皱着脑门儿,有啥呀,家里缺人手,招一个来家不就结了嘛。

  说的简单,大伯说:招个人来家你不得花钱呀?

  不用,不用!

  你痴人说梦话呢!招个人来家照顾孩子每月至少也得一块大洋。

  我说不用就不用。

  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你换一种方式想想呗。

  咋换?

  咱家大宝(大堂哥的乳名)多大了?

  十二了,这你不知道吗?还用问俺。

  是啊,都十二了,不小了,该给他娶个媳妇了!

  你、你……说什么呢!大伯听了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有这么点就娶媳妇的嘛?

  有哇!我前天回家就赶上咱前街上的邻居给他家狗子娶媳妇,你知道他家狗子今年多大了?

  多大了?

  八岁!伯母伸出指头比量了一下说:比起狗子来咱家大宝还大他四、五岁呢。

  真的咋的?这么点儿就说媳妇!

  你不信?不信你回趟家看看。

  是的,在京城周边的乡下,那会儿确有小女婿娶大媳妇的,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给家里添人手。眼下自己家里闹起了饥荒,这三个孩子不论哪个出了点问题,都会让他们夫妇俩揪心的。给大宝娶个岁数大点的媳妇来家,让她既照顾了自己的男人,又照顾了小叔子、小姑子,这不啻是一桩既省钱又省力的好法子。经过一番思考之后,大伯终于同意了大娘的主张,给大宝娶房媳妇来家。既然目的是为了解决家中人手不足,这媳妇就要成熟一点,身体好不说,还能操持家务,把家门顶起来。他们选来选去,最后选中了外村的一个闺女,比大宝大五岁,正好应了“女大五,赛老母”这一说。她身子骨很结实,个头儿也不矮,当年跟大宝并排站在一起能高出半个头来。长相嘛,一般,按时下年轻人的审美观点来看甚至于有点丑。她皮肤不白,有一点粗糙,身子胖胖的,一张扁平的脸,下巴还多少有点上崛,腰和肩膀一般宽,背后看上去就跟个老爷们儿似的。但性情温顺,心地善良,接人待物,通情达理,平时话不多,做活儿却是一把好手,不仅会女红,干起力气活来也不让须眉。开始大伯看了有点不同意,但大娘说:咱娶她来家不就是为了操持家务和给咱看孩子嘛,也不是找束花儿来供堂上。说也是!大伯最终答应了下来。过了彩礼,两月后选了个黄道吉日就把婚事办了。

  入洞房那天,家人告诉大宝,用根棍儿把蒙在新媳妇脸上的盖头挑下来,小女婿照做了。可就在他掀开盖头的那一瞬间,他瞪大眼珠子瞄了一眼,不由得“嗷”地大叫一声:这哪是如花似玉的新媳妇啊,简直跟俺娘似的!说着一扭身扔下棍儿就跑,任你怎样劝说他死活都不回洞房跟媳妇圆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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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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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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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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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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