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的规矩很多,而且妻妾成群,三姑自小受女先生杨彬雅的影响,是个自由主义者,崇尚一夫一妻制,对张家这种情形很是看不惯,只住了半个学期就搬回学校去住了。张凤也早已厌倦了家里的一切,尤其是她那些姨妈间没完没了的龃龉与勾心斗角,言称跟三姑分不开,也借机搬到学校去住。她很羡慕三姑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且能大本大本地阅读一些俄文书籍,尤其是在她听了普希金、果戈理、托尔斯泰等人所撰写的故事时,便产生了要学俄语的欲望,三姑也愿意教,于是,课余时间大多都被此占用,有时竟影响了正常课程的学习,她们也不后悔。
张凤天资聪颖,一教就会,仅半年时间,就能看一些简单的俄文书了。一次,她读完一本普希金的诗集后问三姑:
你说,是做个中国女人好,还是做个茨岗女人好?
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看还是做个茨岗女人好!
怎讲?
因为她可以自由啊。
三姑明白了她这话的意思,微笑了下:但她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啊。
那也值得。
你想模仿她吗?
有时我看见我家的那些女人,虽不愁吃不愁穿,却像笼中鸟似的供一个男人享乐,心就烦,觉得做个这样的女人真是一点意义也没有。
噢,你也是这样想的?
是的。
那我俩可是想到一起去了。
她们相互对望着,会心地笑了。
但愿我们的爱情和婚姻不至于像你家里那些女人一样悲惨。三姑说。
当然,也不要像真妃儿(《茨岗》里的主人公)那样以死为代价。张凤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三姑因义父的嘱咐,每月至少一次地去千山看望孙氏。张凤每每都要陪伴着去。这日,她俩又乘坐租来的马车向千山进发,一路上山道崎岖,苍翠满目,虽是一个风和日暖的天气,但三姑却仍提不起兴致来。张凤把身子往车厢上靠了靠,瞅了一眼闷闷不乐的三姑说:
我总觉得在你与你婶之间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三姑点了点头:是的。
为什么?
不知道。
怎会呢?
也许……也许她不愿意接纳我这个养女吧。
怎见得?
她一直拒绝我称她妈。
哦?她自己不是没生过孩子吗?
但她有一大群侄儿和外甥,她似乎更喜欢他们。
也难怪,因为她跟他们有血缘关系。
我想是吧。
张凤思忖了片刻,摇了摇头:这不足以成其为根据,我见过很多养母都对自己领养的儿女很亲很亲的。
那可能是我长得不那么讨人喜欢吧?
瞎掰!像你这样精灵俊俏的姑娘在咱们班同学中能找出几个来呀!
你真能奉承人。
真的,咱班的同学都这么说,就连我那些姨娘也这样认为。我要是有你一半的好长相也要高兴死了。
好了,好了,快别说了,怪肉麻的。
反正你婶总这样疏远你是有原因的。
三姑何尝不知,只是不愿说出来罢了。
从奉天到千山乘马车需一整天时间,当到达那座四面环绕着苍松翠柏的尼姑庵时,夜幕早已降临了大地。三姑和张凤叫开庙门,在一年轻的女佣带领下,走进经房,孙氏盘腿打坐,一手频频而有节奏地敲打着身前的小木鱼,像以往一样,明知三姑她们已近在身边,却仍双目紧合,一味叨念着恐怕连她自己也闹不清楚的经辞,也是跟以往一样,待到人等得不耐烦了想要转身离开她的时候她才发话:
你是不是觉得跑这么远的路来看俺这老不死的心里委屈得慌?
没、没那事,婶。
叫俺师父!
是,师父。
不用嘴犟,俺猜得出!这不,离上回来俺这儿都快一个半月了。是
的,她这人就是这样,你要是来得勤,她就会把脸一抻,说:
你老是往俺这儿跑啥?怪烦人的!
但你真的晚来几天她又会像今天这样怪你个没商量。
俺跟你说,你要是嫌弃俺的话,就甭来了,就当俺死了!
三姑无话可说,只好两眼含泪一动不动地听她数落。最后,把带来的东西(多数是吃的和用的),一样一样地摆在她面前,末了,将一叠钱搁到她手底下。
她一摆手推开:拿回去,俺在这里用不着这个!你回去告诉那老没良心的,他钱多花不了,就等俺死了当纸钱烧吧。
那不是又还俗了吗?张凤在一旁不失时机地顶了他一句。
孙氏狠狠地白了她一眼说:这里没你说话的权利,你算干啥吃的!
张凤转过身去捂着嘴格格地乐。良久,孙氏又问:听说那女妖精又下了个仔?
三姑点了点头:是,生了个小妹妹。xǐυmь.℃òm
呸!也不要她那个╳脸了!都那么大岁数了还整天……对了,还有那个老没正经的!回去告诉他,下次到俺这来,别再把他那些猫孙子狗崽子的带来,俺烦的慌!……
就这样,三姑听她数叨过来数叨过去,直到深夜,第二天一早,她把张凤从梦里叫醒,登上返回的路程。
你昨晚睡得好吗?三姑问张凤。
当然,我才不听她乱弹琴呢,困了我就去睡。我看今后你也得学我的样子去做。
三姑摇头:我哪敢,就是这样她还老挑理儿呢,要是照你说做,她还不知要咋作弄我呢。
唉,真是一桩还不清的债!她跟你义父待你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你说的不错,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无法摆脱她对我的蹂躏。三姑苦笑了下说。
又是一个月没去千山了,这两天三姑正打点着要去,一日,一个看门的老校友站在宿舍的门外恭恭敬敬地对三姑说:
小姐,你娘找你来了。
我娘?
是的,现就在门外等你。
她以为是杨彬雅来了,便匆匆地迎了出去,可到门外一瞅,竟是孙氏。只见她已脱掉了僧服换上了寻常百姓穿的衣服,原本溜光的头顶也长出了一寸多长的花白头发,外边围了条素色的头巾。两只手指上一边戴着两三只硕大的金戒指,在阳光下烁烁生辉。她身后跟着辆带蓬的马车。三姑不胜惊奇地“啊”了一声:
师父(她不敢再叫她婶)!怎会是你呢?
有话咱娘俩到车上说去。孙氏说着便扯起三姑的手朝她身后的马车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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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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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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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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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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