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栋道:“很明显,闯贼是知道我们必然会出击,他们想把我们吸引到曹寨一带,同我们展开一场决战!好!那李某就来个将计就计,我军六千骑兵和五千步兵出击!唐冲!”
“末将在!”
“你率五百轻骑,人人携带柴禾,即刻出营先行一步,迂回避开流民,抵达王庄一带。待到发现流民逃回去,你们立即在官道上放火,切断流民退路!”李国栋递上令箭。
“诺!”唐冲接过令箭退下。
“张炜!”李国栋又拿起一面令箭。
“末将在!”
“你率三千轻骑先行抵达大孟庄一带,一旦发现贼骑出击,便上去袭扰射箭,不得同贼骑纠缠!把贼军一点点往王庄方向引来!”
“诺!”张炜接过令箭退下。
“何兴!”
“末将在!”
“你率五千步兵跟在李某后面,待到李某击败了流贼,你就带步兵冲上去,尽可能的俘虏流民,把他们都给送回来!若有贼骑靠近,你们就结阵击退他们即可。”
“诺!”
“韩大山!”
“末将在!”
“你的计划不变,但李某会亲自率一千马槊骑兵出征,你率两千重骑,跟随李某。”
“诺!”韩大山领了令箭退下。
中军大帐内,只剩下李国栋和曹变蛟了。
“兄弟,今日李某亲自出征,你就跟着我好了。”李国栋从上面走下来,走到曹变蛟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大哥果然是运筹帷幄啊!布置得当,好一个将计就计!”曹变蛟对李国栋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事实上,功劳最大的,还是我的那些夜不收兄弟,若是没有他们,我们又岂能得知敌情?我们大明为何对上建奴,屡战屡败?夜不收哨骑打不过建奴斥候哨骑,这是一个关键因素。建奴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我军却是睁眼瞎,这样的仗怎么打的赢?”
“大哥的夜不收厉害,而且在建奴内还安插了大量细作,确实不简单啊!”
“好了,有什么话回来庆功宴上再说,我们出发!”
李国栋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后,唐冲的五百轻骑兵率先出了大营,他的轻骑兵人人携带一捆柴禾,马背上还挂上火油罐。这支轻骑兵出了大营,不走官道,而是抄小路避开闯军流民大队,迂回到闯军流民人群后面的王庄一带埋伏,刚好掐住了官道,切断流民退路。
闯军自然也撒出了不少斥候哨骑,可是李国栋的夜不收哨骑对上清军,都不好吃亏,闯军那些斥候哨骑在李国栋的夜不收眼里,简直是看都不够看的。
李国栋的一万一千人马出了大营,沿途过去,不断有斥候骑兵来禀报闯军的位置和动向。与此同时,李国栋还让夜不收哨骑故意放松对闯军斥候哨骑的猎杀,有意把自己主力重骑的位置暴露给闯军。
果然,李自成得知李国栋的中军位置后,立即下令,让流民和先头骑兵加速行军,朝着李国栋中军的方向杀来。
李自成中军,宋献策坐在一辆推车上,推车的式样模仿诸葛孔明的四轮车,宋献策手持羽毛扇,乍一看还有点像诸葛孔明,可惜他那五短身材实在比不上身高八尺的诸葛孔明。汉尺身高八尺,诸葛亮那可是一米八四的大帅哥,宋献策身高像武大郎,尖嘴猴腮,容貌丑陋,他头戴纶巾,身穿青衣,手持羽扇,走近了一看,简直是沐猴而冠。
宋献策摇着扇子,摇头晃脑道:“那武威伯足智多谋,兵强马壮,闯王千万不可轻敌。”
“宋先生有何破敌良策?”李自成睁大了一只独眼问道。
宋献策道:“当令人传令下去,让我军撤退诱敌时,丢下一些碎银子和铜钱,令敌军阵型混乱,到时候我军伏兵杀出,必可大获全胜!”
李岩冷笑一声:“宋先生此计若是对上左良玉、贺人龙等废物,确实不失为破敌良策。可是学生久闻那李老二军纪严明,向来对百姓不犯秋毫,如此强军,宋先生您觉得这一招有用吗?”
“这世上的人哪里有不贪财的?”宋献策摇着扇子哈哈大笑。
“对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牛金星也附和道。
最终李自成还是听从了宋献策的妙计,令传令兵火速骑马前往前军,把自己的命令传达下去。
李国栋的三千轻骑兵在前面开路,后面紧跟着三千重骑兵。李国栋骑着一匹枣红色汗血马,头戴紫金凤翅盔,身穿紫金鱼鳞甲,披着大红色披风,一副大军主帅模样,比起以前的白盔白甲白披风白马来,不仅更加威风,而且在千军万马之中也没有那么醒目了。这时候的闯军已经有了不少火器,若是穿得太醒目,容易受到火器攻击。
“贼军来了!”有人大喊了一声。
话声未落,就见到就见前面天际边一片黑线蔓延过来,从南到北,漫无边际。双方距离近了,可以看到前面黑压压的一大片流民人群,走在最前面的流民手持一端削尖的长木棍,有些人手持木盾。别小看了长木棍,扎在地上可以充当拒马枪,两个人同时握住一根长木棍,就是一杆超长枪,骑兵若是硬冲上去,会撞得头破血流。
“命令轻骑兵两翼突击!”李国栋下令道。
张炜得令,立即率三千轻骑兵杀出。
三千轻骑兵分为两路,左路的一千五百匹战马几乎同时迈动前蹄,在短短四五百步之内提速到极致。队列越来越松散。右路的一千五百骑也是同样的动作。两路骑兵绕了一个半圆,直向黑压压的流民人群两翼插入。
在即将接近流民两翼的时候,轻骑兵突然拐弯,转身离去的同时,骑兵手中的骑弓射出了一阵又一阵箭雨,乱箭扎入流民人群中,只听到一片惨叫声,那些几乎没有任何护甲的流民惨叫着倒下一大片。
“伯爷您这用的是蒙古鞑子的战术啊。”曹变蛟感慨一声。
“不管是蒙古鞑子还是建奴,他们好的战术我们就要学。说实话,本伯这些轻骑弟兄,很多都是草原上长大的汉人牧奴,还有一些就是真正的蒙古人。”李国栋回道。
轻骑兵射了一轮箭雨,离开流民人群远了,又调转马头杀回来,战马还未冲到跟前,又是一轮泼天箭雨扎入黑压压的流民人群中。接着轻骑兵拉出一道弧线,飞速离去,再拐一个大弯,返回来射出一轮箭雨,然后再离去。
除了一部分人手中有木盾,绝大多数人身上只有一件破烂衣裳的流民炮灰队,在骑射面前,就是一群群走动的靶子,三千轻骑兵来来回回了三次,就射翻了四千多流民。
“官军骑射太厉害了!快走啊!”前面担任诱敌任务的闯军骑兵大喊道,一边喊叫,他们还同时拔马回跑。
见老营骑兵跑了,流民们也纷纷转身逃跑。在逃跑的时候,混入流民内的闯军士兵还根据命令,不断的把包裹内的碎银子、铜板之类的物品丢在地上。三万多流民,转眼之间土崩瓦解,开始大溃败。
闯军一路败退,沿途过去,地面上不仅丢满了破烂兵器,还撒满了碎银子和铜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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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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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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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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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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