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叔嫂有别,不然非抱她一抱,安慰一番不可。
良久,这一“水美人”才重又开口道:“老虎终有打盹的时候。那天晚上,胡小顺的爹胡老海突然倒地不起。胡小顺虽然不是个好东西,却也是个孝子。他急于照顾亲爹,而没空看管我。我乘着这个当儿,砸烂窗子,跳出去就跑。”说着,戚戚一笑,“不怕兄弟笑话,嫂子我是钻狗洞逃出来的,也亏得那会子身段儿瘦,不然,这辈子也休想逃出牢笼。”
袁三呲着牙,和善一笑,并没有说话。在他看来,因情急而钻狗洞,不丢人。换做是他,漫说狗洞,坟坑照钻。
唐小玉拂袖拭去脸颊的泪痕,她似乎在这一刻变坚强了。
“跑出来后,我跟没头的蝇子似的,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乱跑着。偏赶上老天爷不高兴,一场雨把我浇了个透心儿凉。我冷得受不了,两只脚疼得钻心,不管不顾地闯进一座塌了半边的小破庙。却不知道,那是狼窝。”
“哎呀!”袁三一惊,“狼窝?天津卫也有狼?”
唐小玉只是一笑,却不答他疑问,只说:“我进去后,见里面没人,却有许多稻草,像是有人住过。巧不巧,角落里有火绒、火石,我浑身冷得打哆嗦,便生了一堆火,脱了外衣,烤火取暖。”
袁三听着,眼神儿冒了邪光。他心里没想好事儿。
“刚觉着身上有了暖和气儿,突然闯进来几条狼,扑过来就要强行无礼。”
袁三这才明白,所谓的狼,是些色狼,根本不是真正的狼。
“我正跟他们厮打时,救星一脚临门。二话不说,将那些畜生打跑,保全我一个清白之躯。”
袁三插嘴:“那人一定是我大哥了?”
“就是他。”唐小玉含羞一笑,“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也只不过一晚。天赐的缘分,命中注定的。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他却说他身上太晦气,怕连累我。我不嫌,即便他是大奸大恶之人,我也要跟他在一起。我们说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说着,梨花带雨,又变回水美人。
袁三鼻子尖儿发酸,竟心疼起了这对命运不济的痴男怨女来。
少顷,唐小玉不哭了,说:“我把家中不幸讲给他听,他拍着胸膛,甘愿为我赴汤蹈火。我舍不得他,怕他有危险,他却执意要去。我信他的本事,也亲眼见过他的手段,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我又岂能不报。”
“我大哥是个实诚汉子,平生不为己,空为他人忙,好人啊。”袁三赞叹道。
“是啊。你大哥是个好人,天底下最好的好人。他不肯让我跟着,要我等他回来。从夜里等到天明,还不见他回来,我急得发疯,便要去寻他。却不想,他竟平安回来了。告诉我,他在那个邪祟身上打了两个窟窿。还掏出两根黑漆漆的钉子给我看。”wWW.ΧìǔΜЬ.CǒΜ
袁三赶紧把张十三给他的那支镇魂钉从领口拽出来:“是这个吧?”
唐小玉“嗯”了一声,接着说:“他告诉我,那是个水里的邪祟,他说他的师父曾经给他看过一本画谱,里面净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中有个邪物,唤作水犰。我那没人性大哥领回家的,便是这东西了。”
袁三头一回听说“水犰”这一称呼,不免啧啧称奇。
自言自语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只听说水里面有水猴子,有水鬼,没听说还有这么一个东西。往后下水,我可得小心着点儿了。”
唐小玉朝他一笑:“哪有这么多怪东西都叫你一人遇上。你大哥告诉说,水犰百年难得一遇,这东西是活人跟水猴子的种,离开水跟人一样,进了水又是另外一副模样。这东西有个致命处,那便是不能离开水太长时间,时间一长,皮干肉燥,肌肤撕裂,血流不止。所以,每天都要浸水。”
袁三这下终于明白了老崴和唐小玉昔日所见究竟是何缘故。原来,这是个离不开水的邪祟。天生万物,相生相克,千般厉害,也有弱点。
“嫂子,我斗胆问一句。”袁三开口问道:“我大哥虽说打了你嫂子两下,却没有把她打死。对吧?”
“嗐——”唐小玉叹息,“十三哥本以为把她打死了,却没想到,她居然活了过来,还生下了孩子,却又因伤重而元气大伤,我那没人性的大哥没少了给她找寻所谓的灵丹妙药,还将活人的心肝喂给她,但又能怎样,末了不还是死了。”
袁三听着,不禁心虚。想不到,唐进士这么狠,连活人心肝都敢挖。
“自打十三哥伤了那个女人,我那没人性的大哥便疯一般地要为那个女人报仇。终于有一天,胡老顺带着一大帮子人找到了我们,紧跟着便是一场血战。胡老顺在我跟十三哥不防备时,从袖管里撒出迷魂散,我很快就人事不省了。唉——等我醒来的时候,方知身在我家的西厢房中。我想喊,喊不出。想动,动不了。我清楚,他们要么给我喂了什么药,要么就是下了降头。我担心十三哥的安危,却又无可奈何,连咬舌自尽的力气都没有。就那么一天天地躺着,吃喝拉撒都有人伺候着,虽然活着,却跟死人没什么分别,远不如死了的好,却偏偏——”不禁哽咽,“偏偏死不了。”
袁三叹息一声,脑海中竟在一刹那蹦出一句在书馆听来的七言诗,便不由自主地念了出来:“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
唐小玉闻之一震,夸赞:“想不到老兄弟如此博学,竟也对魏子安的诗词有兴趣。”
袁三挠着头皮傻笑,却不免又十分得意。
他一个连字都认不全的粗俗之人,哪里晓得什么魏子安,什么鸳鸯蝴蝶派。不过是脑子好使,对于听来的玩意儿记得清楚罢了。
有道是,学会唐诗三百首,不会吟来也会诌。此刻看来,此言也是不虚的。
唐小玉接着说:“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十三哥。不知道他的下落,曾一度认定他已不在人世,也曾想过去阴间寻他,却没死成。自那日起,便时时有个声音在我耳畔对我说,十三哥还活着。于是,我便不再寻死,固执地等着他,坚信终有那么一天,我们又可相见,又能重叙前缘。直到老兄弟的出现,我终于盼出了头。奈何老天诚心捉弄,明明能相见了,却又不准我们相见。造化,全都是造化。”
袁三忙劝:“嫂子不必心急,我不是说了么,等我把事情办妥了,您准能跟我大哥见着面。孙猴儿傍着唐僧上西天取经,不还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么,您这八十难都已经过去了,又何必在意这最后一难。八十一难全都过了,您和我大哥就能修成正果了。”
“借老兄弟吉言。我们定能修成正果。”唐小玉破涕为笑。
袁三又说:“我有一句话,也许问得唐突,可不是问吧,又憋得难受。”
“老兄弟想知道些什么,只管问就是了。咱是一家子,不说两家话。”
“好。那我可就直言不讳了啊。我想问,您不是被困在房中不得动弹么,又怎么逃出去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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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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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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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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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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