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行!”宫锦行义正言辞:“你觉得本王每天太清闲了不是?这衣服穿到大街之上,本王增派上万衙役,都不够维持治安的,这简直令人犯罪。”
“有这么夸张么?”花写意还撩着旗袍下摆扇了扇风,丝毫不以为然:“这原本就是从先秦两汉的深衣演变而来的,不就是露了点大腿么?
我凭自己实力长的肉,一没偷二没抢,为啥怕别人看见?再说我已经让人开叉很低了。”
“是否夸张,你看本王的样子不就有答案了么?花写意,你若是敢将这件衣服穿出这个门,让第二个男人看到,可就休怪本王心狠手辣了。”
花写意讨了一个没趣,一拧身子:“哼,脱就脱了,以后不穿就是,住在海边么,管这么宽。”
宫锦行眼睛还黏在她的身上:“当然,你可以穿给本王看,也可以天天穿。”
“想得美!”
“你吃着本王的米养出来的肉,凭什么不让本王看?本王也有份儿!”
“王爷您这要多厚颜无耻才能将好色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既然夫人是这样认为的,那本王就将厚颜无耻发挥到底,今儿本王就不回去了,好生看着王妃,免得飞了。”
“你可以试试。”
“试试就试试,一个堂堂摄政王就连一个女人都睡服不了,要有多窝囊。今儿,打死也不走了。”
花写意一拧腰,风拂杨柳一般,走到宫锦行的面前,伸手揪住了他的领带,红唇微启,吐气如兰。
“你可以睡我,但是就凭你?永远都睡服不了我。”
宫锦行喉结艰难地滑动了一下,声音有些沙哑。
“不服来战!”
“你在挑衅?”
“是又如何?”
花写意轻拍他线条俊朗的面颊:“给你几日时间养精蓄锐,等我哪天心情好,就扒皮儿吃了你。看谁先招架不住求饶,看谁第二天扶着城墙走路。”
这神态,眼角眉梢都是说不尽的魅惑。
这话,分明就是暗示,锅里的肉就要熟了!
宫锦行听得都血脉偾张,跃跃欲试。
“择日不如撞日,我觉得,夫人身着旗袍的样子很威风,今日就适合你我大战三百回合。”
花写意起身,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不好。”
“为什么?”
“因为,我钱还没有攒够。”
宫锦行一噎:“我可以不要钱。”
“白给的谁稀罕?”
宫锦行觉得,自己好像再次给自己挖了一个坑,一个迈不过去的坑。
要不要,自己赞助她一点?
然后,自己求着她把自己麻溜地嫖了?
他打开书桌上的抽屉,拿出一串钥匙,甩给花写意。
花写意有点莫名其妙:“这是什么?”
“王府金库的钥匙,本王的全部身家。白给的你不稀罕,这倒贴银子的,夫人总应当稀罕吧?”
话音刚落,人已经没影了,钥匙也不翼而飞。
屋门大开,清风过境。
宫锦行觉得,自己又失算了,低估了这个女人财迷的程度。
金元宝与男人摆在她的面前,她绝对会不假思索地选择金子。
九成九,跑去金库清点自己的家当去了。
完蛋!
这娘儿们还露着大白腿呢!
宫锦行一跃而起,抄起披风一阵烟似的,也席卷而去。
富贵侯府。
有句话叫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ωωω.χΙυΜЬ.Cǒm
同样,要想给西凉的世子爷寻一房外室,那也是不费吹灰之力。
只不过,这外室的名字不好听,正儿八经的人家是不愿意让自家女儿这么委屈的,就连一个名分都没有,还不如个妾室。
哪天男方腻了,没准儿就打发给谁了,兴许卖进青楼里都说不定。
侯爷夫人与谢媚瑾从侯府下人里扒拉来,扒拉去,觉得不尽人意,干脆就从人牙子手里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这姑娘年纪不小,已经十九了,腰细屁股大,比那些生涩的,发育不全的小丫头好生养。
最为主要的是,这个丫头眉眼之间的神韵,竟然与赵妃卿有两分相似。
侯爷夫人瞧着挺满意,当时就赏了人牙子银子,然后将大姑娘带来了她专程在侯府外面置办的宅子,并且请了两个婆子。
第一件事情,她不是教导规矩,而是让两个婆子先给这姑娘净身沐浴,检查身体是否有什么缺陷,或者难言之隐。
婆子撩帘走出来,向着侯府夫人回禀:“溜肩长腿,细皮嫩肉,手脚也大,将来孩子若是随母亲,能是个大个。”
侯爷夫人压低了声音:“别的呢?还是个黄花大姑娘不?”
婆子有点为难:“这,我们也不好去检查啊,让人家姑娘怪难为情的。不过我瞧着,肉皮紧实,双腿笔直,又面皮薄,放不开,应当是个雏儿。”
侯爷夫人“嗯”了一声:“你们好好给打扮打扮,教导点人事儿,调理好身子。这两日,我就带着公子过来。到时候都有眼力一点,别坏了好事儿。”
婆子一口应承下。
侯爷夫人又问:“叫什么名儿可问了?识文断字不?”
“问了,说叫晴娘,也不识字。”
“那就好,这种没个见识的,将来好打发,吓唬两句就成了。”
里面的帘儿又一撩,晴娘在另一个婆子的搀扶下走出来。
刚刚沐浴完毕,如出水芙蓉,秀发也密实,细软如缎子。
而且,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梳洗之后,穿上锦缎华服,瞧着与赵妃卿就更加像了。
侯爷夫人越瞧越满意,直白地问:“你可知道,我将你买来是做什么的?”
姑娘看似出身贫寒,这福身回话,却一板一眼,颇有规矩。
“回夫人话,奴婢不知道。”
“今日你的造化来了,我膝下一子,大婚多年,没有子嗣。正妻凶悍,不让纳妾,所以只能委屈你暂时居住在此院。
只要你能怀上我儿的骨肉,就立即将你接回府上,一辈子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晴娘一脸的喜出望外:“多谢夫人提拔,能遇到夫人您,真是奴婢之福。我定然全心全意地服侍公子,早日为公子开枝散叶。”
侯爷夫人又叮嘱几句,满意地回了。
正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回去跟谢媚瑾一说,两人立即计上心来。
第二天府上有客,谢世子作为陪客,吃了不少的酒,已经有了五分醉意。
等酒席散了,送走客人,已经是下半晌。
侯爷夫人说城北有一位专医眼疾的神医,或许可以医治谢媚瑾的眼睛。让谢世子跟着一同前往。
谢世子没有拒绝,命人扶着谢媚瑾上了马车,直奔那所宅院。
到了门外,叩响院门,院子里的婆子早就得了侯爷夫人叮嘱,请谢世子入内说话。
谢世子见院门紧闭,里面也并无求诊患者,心中生疑,决定自己先入内,试探一下这“神医”的深浅。
跟着婆子撩帘进屋,迎面一股有些奇怪的香气,但是并非药香。
谢世子抬脸,屋内一位聘婷而立的女子转过身来,温婉优雅,眉间有三分熟悉,正是酷似自己娇妻赵妃卿,不觉怔忪了片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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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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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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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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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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