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踏雪寻梅
由写字到书法,由技进于道,感悟笔势,感悟笔韵,感悟笔墨之骨、血、肉、神、气,乃可言书法,入门径。wWW.ΧìǔΜЬ.CǒΜ
二、归宗入典
有宗有脉,而惟归宗入典方能取法乎上,才能接续前人的成就作新的延续链接,才能站在古人的肩上更进一步。
此与武术、戏剧分门分派,有套路,有手法,同一关枢。而在一宗能精,博涉多优,集大成后,创新变法,是为大家。
三、脱胎换骨
脱胎者,脱古人书法体貌,换骨者,换自己俗骨,成艺境之仙骨。即为学道得道,学仙登仙者也。至于学书,学篆如斯,学隶如邕,学行如王,学草如旭,欲蕴藉平淡。
四、点铁成金
能得经典之精髓,化而为己,活学活用。进而能吸收其它营养,如陶片、吉金、简帛、尺牍、残纸、断碣等,消化吸收,雅化升华,则为点铁成金。
五、我手写我心
沉繁消尽,立地成佛。自由自在,书写自我。
这五个境界便是书法的五大境界,凡俗人家甚至是都摸不到书法的门槛,只是会写字而已,算不得是书法。
便是司癸花魁自己,苦练数十年,也只是刚入了归宗入典这一境界,只是模仿书法大家王芝的书法,只得其五分形未得其半分意。
而在她面前这书法,明显便是已经达到了脱胎换骨的境界,文笔章法亲近自然,没有丝毫模仿临摹那位书法大家笔迹的痕迹,停停走走勾勒有力,有了自己独特的章法,煞是好看。
“字却是好字,纵是仅凭这一手好字便已经可以呆在船上与诸位才子共同宴饮了。”花魁暗自点头,这才看向了诗篇。
“竟是一篇词?水调歌头,这便是词牌名了吧,未曾听过,看来也并不是甚好诗吧。”嘴里嘀咕着,花魁还是一字一句的看了下去。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夜。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读完上阕,花魁眼中惊艳之色不可抑制的流露出来,脑海之中一副仙人乘风归去天上阙,翩翩起舞孤赏月下清影的场景挥之不去。
“此词上阕通篇仙气玲珑,令人遐想不断,能做出此诗的人,莫不真是那天上仙人下凡?”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好词,只是上篇便已经碾压了今年诗会所有的文章诗词,只要下阕不出纰漏,今年的镇场诗非它莫属!
一旁的绿萝看小姐出神遐想,不由得忐忑,问道:“司癸姐姐,这诗怎样?”
花魁没有应答,却是刚回神便有些迫不及待的去赏那下阕,竟是有些心神不定,深怕下阕写的稀里糊涂毁了这首好词。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花魁读的格外用心,字字斟酌,竟是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等她读到第三句,竟是再次失神。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此事古难全……此事古难全……好一个此事古难全啊。”
似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花魁眼角泪光闪烁,两行清泪自眼角滑出,滴在了宣纸之上。
“好一个此事古难全!便如那人终是弃我而去,好一个负心汉……”
“三载相思六载情,抵不过霸业宏图,抵不过功禄千秋,抵不过,抵不过……家国与天下!”
宣纸无声的低落在地上,大滴大滴的泪水滚落,溅湿了最后两句。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呵呵,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语音幽咽,带着无法掩去的悲戚与苦楚。
“司癸姐姐!”小绿萝看自己心目中极其厉害的司癸姐姐都哭将出来了,顿时慌了神,手足无措的想要安慰,却又不知道从何安慰,只得干着急。
“没事,我没事。”花魁拭去眼泪,又拿起宣纸,仔细的瞧着这首词。
孟黄粱已经在外等了良久,一刻钟没有也至少有半刻了,都等的有些不耐,门内才传来了声音。
是有人走近了门前,却未开门,透过薄薄的窗纸孟黄粱依稀可以看见一席红衣。
“能做出此等词作,公子定是难得一见的大才吧!”门内传来了一阵轻柔的声音。
孟黄粱没有立马回应这话,反而是道:“听闻司癸小姐面容绝世,此次前来献诗就为了见司癸小姐一面,莫非在下一篇水调歌头还不够格让花魁露一面?”
“公子诗作大才,小女子能得之实乃幸事,本该是小女子请公子进入阁内一叙,奈何公子这一篇词作看的小女子哭花了妆容,实在不好相见,只得如此与公子聊上几句了,万万不敢见人。”
孟黄粱哑然,没想到居然是个这样的结果。
“公子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首好词,听绿萝说更是俊美无双,让小女子也着实好奇,莫不真是那天上仙人下凡才能如此完美。”
孟黄粱听得发笑,道:“在下可不敢自称仙人,只是一届凡夫俗子罢了,既然无缘得见司癸小姐的面容,那便算了吧,在下外面还有个朋友在等着,便先去了。”
门内那花魁却是出声阻止了一下,道:“今日本该与公子一叙的,未能见上公子一面也是小女子一憾事,莫不留下姓名与住处,待小女子来日拜访?”
孟黄粱倒是干脆,报上名号与住处便走了,丝毫不留恋。
“藏人巷因人堂孟黄粱,司癸小姐告辞!”
“藏人巷,因人堂,孟黄粱。”
“哇!十三,十三!你快看啊,这个是什么!”
“十三十三,我要这个,这个桌子好漂亮!”
“十三十三,你快点,前面人好多啊!”
“十三十三,我想要这件衣服!”
“十三十三……”
“十三十三……”
跟在师姐身后的十三眼神无光,跟在师姐后面拎着一大堆的大包小包,累的跟条狗一样,看了看还在往人堆里蹦哒的大师姐,苦着脸道:“师姐,师姐,你慢点啊!”
自进了长京之后,几人便先找了一处客栈歇息,可师姐玩心大发,其他师兄每一个出来的都推脱要修炼,师姐也不好缠着其他人陪她出去,便找到了十三,一股脑子威逼利诱终是被拐带了出来,成了师姐的工具人。
十三很绝望,世界很开心。
“十三,你这样可不行,瞧瞧,男子汉大丈夫,怎地还没有有几步路就累成这样子了,还是剑修呢,你羞不羞!”师姐左手糖葫芦右手大肉包,吃两口还要刺上两下十三。
还没等十三反驳,就见师姐糖葫芦向前一指。
“十三,我要那个!”
十三一瞧,原来是一个小商贩的摊子,上面摆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其中最惹眼的莫过于那一张张精美的面具。
“嘿,小姐好眼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老板立马就招呼他们了。
十三看了看干瘪的钱袋,欲哭无泪。
“方才那曲《雪中颂》真乃极品,此诗当得今年的镇场诗!”
“我看未必,先前那一首《抿红妆》,才当的今年诗冠”
“呵呵,一首小道诗篇何登大雅之堂?”
“大雅?那兄台你说说,怎地才算大雅?”
“大雅,大雅便是……”
“我大雅你妹夫,我大雅你姥姥!”
“嘿,莫打人,莫打人,嘿,怎地还打脸!”
“打的便是你这难登大雅之堂的龟孙!”
眼看着后面两个文人雅士突然就动起了手,场面一片混乱,有人要进去劝架却被人一脚踹中膝盖倒地,受了不知是谁的好几脚,看这下场便再每人敢上去劝架了。
“这怎地就突然打起来了?看样子下手不轻啊。”有旁观的人好奇的道
“唉,这李柳两家,世代仇了。”有人解释。
“怎个仇如此大动干戈?”
“唉,这件事还得从十四年前那场侠客之殇开始说起……”
原是一桩兄弟沙场结拜,却又因利益反目的戏码,说话那人讲的有意思,薛布衣无事倒是听着倒也有趣,但是很快,他的注意力便被斗诗给吸引去了。
这次是那艘红色花舟中出来了人,依旧是那个侍从,带着一张宣纸交到了诵读的汉子手中。
“又有诗了!”
“咦,上次的雪中颂已经是难得的佳篇了,飞云楼莫不是以次充好,随便拿上来一首诗来糊弄人啊!”
“应该不会吧,这可是中秋诗会,如此大的排场,若是整以次充好便是天大的笑话,日后的飞云楼在聚美阁中可就真抬不起头来了。”
“听着吧,最次也还是不差那雪中颂多少的。”
所有人都洗耳恭听。
那壮汉看了看宣纸,不到片刻,便开口了,声音如洪钟大吕,响彻天地间。
“题:祭返燕关战。”
“作:长京总督府王迪。”
刚开始依旧是老一套,先是题目表达诗篇所写方向,然后是作者何人。
以往这般也无人在意,只是这次的观众席却是涌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波。
“总督府?莫不是那个纨绔的总督府长公子?”
“王迪,看来是没错了,便是那长公子。”
“这人还会写诗?”
“莫开玩笑了,那纨绔子弟哪里来的诗才,估计就是找写寒门士子买诗还稍有些可能,他自己会作诗?我便把脑袋拧下来给你当夜壶!”
这事终究是没在这里翻起多大的风波,随着读诗壮汉开口声音也就消失了。
“飒飒风声携战鼓,渺渺长歌滚沙场。”
“将军侠客返燕关,红桑树下不生还。”
薛布衣在听到第一句诗的时候,目眦欲裂,咬牙切齿!
周围的瞬间人声鼎沸,皆是夸赞这一首祭战诗,似是被这一首好诗给震惊了一般。
可是偏偏薛布衣听得不真切了,周围的一切嘈杂都显得格外模糊,格外朦胧,能听清的,也只有那只剩余音的诗。
脑海中想起了弟弟那还稍显稚嫩却故作成熟的面庞。
“将军侠客返燕关,红桑树下不生还!”弟弟放下书卷,有感而发一句,然后就慌慌张张的拿出纸笔记在了纸上。
“那是什么?”劈柴的薛布衣听得不太正切,扭头就看到慌慌张张撰写诗篇的弟弟。
难得弟弟好脾气的笑了笑,似乎是很满意自己的随感而发,便解释了解释。
“便是侠客之殇庚午年那场战返燕关战役了,三十万燕云骑加上十万侠客死守返燕关,将西边那帮蛮子一百万铁蹄拦在了返燕关外,死伤无数,尸骸血肉铺满了返燕关外五十里地,血水尽头了那颗返燕关的擎天桑树,自此以后每逢那桑树开枝散叶,片片皆红如血,又名血桑,不过后来有人嫌那名字太过血腥,便都开始叫它红桑。”
“将军侠客返燕关,红桑树下不生还。好有气势啊,这是诗吗?”
“嗯,不过上句还待斟酌,等我想出来便读给你听!”薛家弟弟笑得一脸灿烂。
当时的薛布衣也笑得开心。
可是,当时的开心,可不就是如今的悲伤么?
薛布衣双目赤红,眉间那剑痕赤黑交替,一股股剑意强行冲撞剑痕,这枚符文剑痕都开始颤抖不稳。
剑痕与他本就相生,此番剑意暴动伤的是符文剑痕,也是他。
额头传来撕裂痛苦让薛布衣精神稍微恢复了些,他一手捂上了额头,手掌触及脸颊时才发现早已是泪流满面。
“王迪!王迪!王迪!总督府王迪!总督府!总督府……”
他手捂额头,强忍着悲伤,愤怒,痛苦,哀痛,五味杂陈,嘴里神神叨叨的念叨着什么,挤出了人群。
“有病吧,你……”
有个脾气急躁的家伙被薛布衣挤退半步,刚要大动肝火,眼神触及那薛布衣身形的一瞬间,便如同被捏住脖子的鸡鸭一般,再也不敢动弹。
两行血泪自眼角流出,浸染薛布衣整只手掌。
那人只是瞧了一眼薛布衣的眼神,便永生难忘!
若是要用他有限的文化来形容一下那眼神,只能是穷凶极恶。
穷•凶•极•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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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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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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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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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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