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关银屏张星忆冯永>第1114章 毒计
  马匹是一种生物,它有它的生物特性。

  特别是战马,从出生到成长为上战场,至少要经历四年的时间。

  别说是普通战马,就算是马王,你也得乖乖地等它长大再骑。

  未成年是万万骑不得的。

  按这个生物特性,只要断绝魏国的战马来源地,甚至不需要断绝,只要能影响幽州的战马输往中原。

  配合在正面战场上施加足够的压力,再考虑到日常训练的损耗,让魏国的战马供应跟不上消耗。

  那么最多只需要四年,魏国的骑兵质量就会断崖式下跌。。

  此所谓战胜于朝廷是也。

  后世有言:战术的成功掩盖不了战略的失败。

  同样的,一时的战术失败,也阻止不了战略的成功。

  对于冯君侯来说,临阵对敌,他不如真正的将军多矣。

  但他有自知之明。

  除了破格提拔出一批优秀将领,同时他还能给这些优秀将领提供最好的平台。

  同时,他还擅长从战略全局上考虑问题。

  临阵对敌什么的……关我什么事?

  冯君侯表示:这等小事,还需要我亲自动手么?

  大汉从北伐陇右的战术成功,再从战略防守到取下凉州后的战略对峙,最后到现在的战略进攻。

  这一步步走过来,看似顺利,实则是步步艰难,一步不能走错。

  智绝天下的大汉丞相日夜殚精竭虑,直至耗尽心血而逝。

  用人不疑的大汉天子全权托付忠义之士(出师表上有名的冯某人挺了挺胸。)

  连皇后都把自已的妹妹拿来当筹码了(出师表上有名的冯某人表示我们是你情我愿)。

  同时朝廷还要铲除世家豪右,收拢百姓之心,改革后汉之弊,给国家注入新的活力……

  季汉从区区一个蜀地,发展成现在的模样,靠的可不是一次两次的战术,而是整个国家发展战略的成功。

  以冯君侯现在的位置,一时一地得失,已不是他所要操心的问题。Χiυmъ.cοΜ

  但关小君侯对冯君侯的战略表示有些担忧:

  “若真要如阿郎所言,那么自凉州而至幽州,极西至极东,皆复为大汉所有。”

  “然,前后两汉,之所以有此疆域,乃是有中原为腹心。”

  “此时大汉先取幽州,再取中原,恐疆域太长,难以为继。”

  顿了一顿,关小君侯继续提醒道:

  “别忘了,当年大汉与吴国在江边盟誓,平分天下,幽州可是分给了吴国。”

  冯君侯笑道:

  “细君不须担心,我如何会考虑不到这一层?我只说断绝幽州的战马供应中原,未说要先取幽州。”

  关小君侯有些不明白:

  “若是不取幽州,又如何断绝魏国战马来源?”

  冯君侯大笑起来,手执马鞭,指着东北方:

  “吾曾闻,昔日轲比能在幽州边境时,曾与素利等鲜卑首领共同约定,不得与中国交易马匹。”

  “再结合各处收集来的消息看,幽州的战马来源,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塞外胡人手里互市而来。”

  若是换成大一统的时候,就算塞外不让战马流入中原,大汉亦自有马场,可养出所需的战马。

  而且对于“江河所至,皆为臣妾”的鼎盛时期大汉来说,胡人卖不卖马,可不是胡人说了算。

  后汉之初,大汉骑军里,就有不少来自乌桓匈奴等突骑。

  只是后来随着大汉控制力的衰退,鲜卑人趁势在草原的崛起,屡屡越过边塞劫掠。

  更别说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乱,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大部分地方连粮食都不够吃。

  在易子相食的动乱时代,人都没有粮食吃,哪有大量的多余精粮养马?

  官府又如何有精力去维持马场?

  所以对于边境的官府来说,养马实不如从塞外交换方便。

  举一個最明显的例子:

  就算是在尚还算是稳定的后汉中期,朝廷在凉州羌胡之乱才刚出苗头的时候,就觉得马场负担太重。

  于是裁掉了凉州绝大部分的马场,仅在陇右留下一个养马场。

  大汉收复凉州后,就算冯君侯有印钱之能,但他想要在凉州重开马场,也得提前在大河边上专门开辟出百万亩良田种豆。

  同时还派出自已最得力的农业专家许二娘前去规划。

  这些良田所产的豆类,大部分都是为了供应马场。

  若是没有足够的粮食,没有足够的豆类,还想开马场养战马,做梦去吧!

  就幽州那苦寒之地,若是没有后方财政的支持,当地官府能养得起几匹战马?

  你以为人人都是冯君侯啊?

  天下能出一个冯君侯就不错了。

  就现在魏国的鬼样子,能给幽州支持啥?

  反而是要抽调幽州的资源支持河北。

  “所以我們要做的,不过是仿轲比能故智慧,想办法鼓动幽州塞外胡人,不要把马匹卖给魏贼。”

  论起对付胡人,天下还有比冯君侯更擅长的吗?

  没有毛料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毛料还不行,那就再加烈酒!

  再不行的话,还有茶叶,红糖……

  恶意抬价!

  只要冯君侯愿意,他可以诱惑幽州塞外的胡人,都赶着自已的牲畜前来并州交易。

  就幽州那些胡人,知道什么叫好东西吗?

  还有幽州那穷逼地方,凭什么跟我斗?

  看着冯君侯洋洋得意的模样,关小君侯终于忍不住地跟着笑了起来,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只要阿郎不是被一直以来的胜利冲昏了头就好。

  临阵对敌阿郎可能不如她,但论起做生意,天下人皆不如阿郎。

  “如此看来,阿郎是筹谋此事久矣?”

  冯君侯摇头晃脑地回答道:

  “不久不久,也就是去年第一次过来的时候,站在白登山上想了一下。”

  怪不得白登山上没有吟诗作文,原来光想着法子如何挖坑了。

  只是那个时候并州刚定,地方不稳,人心未定,所以冯君侯没有行动。

  这一次过来,局势已与去年大不相同。

  关小君侯问道:

  “却不知此等大事,阿郎欲派何人前往?”

  “自然是派熟知幽州边境各个胡人部族的人前往。”

  关小说君侯闻言,略有惊讶:

  “原来阿郎早就与幽州那边有联系?”

  冯君侯摇头:“吾非神明,如何能跨过并州提前布置幽州之事?”

  关小君侯就更惊讶了:

  “那阿郎如何寻得熟知幽州边境胡人部族的人?”

  按她以往的经验,都是先派出商队,带着货物前往胡人之地。

  以贩卖东西为名,取得当地胡人的信任,然后再行渗透之事,最后掌握胡人部族内部的情况。

  但据她所知,阿郎从来没有派人前往幽州。

  毕竟凉州离幽州实在是太远了。

  谷圯</span>能到达九原故地,那都是因为有轲比能接应。

  想到这里,关小君侯心里似乎闪过一丝自已疏忽的东西,却是没有抓住。

  但见冯君侯却是看向关小君侯:

  “细君何其健忘是也,难道忘了泄归泥?”

  “泄归泥?”

  经冯君侯这么一提醒,关小君侯这才恍然,“原来是他?”

  泄归泥本是并州鲜卑大人步度根之中兄扶罗韩的儿子,后来扶罗韩被轲比能所杀,泄归泥率众归附轲比能。

  后来其叔步度根诱之,泄归泥又弃轲比能转投步度根。

  再后来,步度根不堪原并州刺史步轨所欺,不惜与轲比能联合,反了魏国。

  谁料两人联军却被曹叡派秦朗率军所破。

  步度根在兵败逃离的过程中被轲比能所杀,泄归泥害怕之余,又掉头回并州向魏国请降。

  魏国不追究前事,还给他封了一个归义王。

  谁料到好日子没过几年,又遇到关将军领军突袭并州,魏国归义王措手不及,被韩高手所擒。

  不怪关将军记不起此人,实是因为此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小角色。

  当时关将军领军过了白登山,进入平城,为魏国守边的泄归泥,甚至连像样点的抵抗都没有。

  其部众在关将军所率领的铁骑面前,当真是如羊群遇猛虎,只顾四散逃散。

  让原本以为能会一会鲜卑精骑的关将军大失所望。

  想当年,檀石槐何等人物?

  没想到鲜卑人如今竟没落如此。

  关将军语气间似对泄归泥有所不齿:

  “妾观泄归泥此人,远不如轲比多矣!又闻彼反复无常,实不过一鼠胆之辈,阿郎让其担任大事,妾深以为忧。”

  冯君侯不以为忧,反以为喜:

  “正是因为此人反复无常,胆小如鼠,所以我才会派他前往幽州边境。”

  “若是他如轲比能那般胸有大志,吾早就设法诛之,哪里还能留他性命到现在?”

  反复无常,胆小如鼠,却能安然活到现在,正说明此人识时务。

  但凡有些志向和才能的胡人头领,遇到冯君侯,能留下性命来的,要么是像刘浑那种精汉。

  要么是像秃发阗立那种,被驯化成精汉。

  至于像轲比能那种,顽冥不灵,一心想要恢复草原荣光的,那只好对不住了。

  而像若洛阿六和泄归泥这种墙头草,冯君侯是最不用担心的。

  既知时务,又惜性命,给点甜头就听话,稍加恐吓就害怕。

  借他们的名头去做事,他们也不敢吭气,上等的白手套。

  轲比能借鲜卑分裂的时候,崛起于幽州边境。

  泄归泥归附轲比能后,久随轲比能在幽州为祸,对幽州边境的情况,自是熟悉非常。

  再加上他先是被秦朗所破,后又被关将军所擒。

  可谓是连番见识了汉魏兵锋之锐,只要眼睛不瞎,想必他就能看得出,汉魏双方大军,谁更锋锐。

  在这种情况下,但凡他聪明一些,也知道是选择大汉还是选择魏国。

  除非他是两边都不选,铁了心想要永远逃到草原上挨饿受冻去。

  否则,只要他敢叛汉投魏,就等着大汉平灭魏贼之后,面临大汉的制裁。

  到时候,那可不是能不能留下性命的问题,而是如何体面去死的问题。

  毕竟大汉可不像魏贼那样,需要他来看守边境大门。

  “即便如此,亦须得派人看好他。”

  “细君放心就是,我还会派一个高手跟着他。”

  “谁?韩教头?”

  “正是。幽州之地,韩教头可比泄归泥还熟悉,有他看着泄归泥,当不会出差错。”

  “也好,正好让韩教头了了心愿,看看能不能把塞外的韩家连根拔起。”

  “细君所言,甚得吾心。”冯君侯摸了摸下巴,思索着说道,“既如此,不如让秃发阗立也跟着过去看看。”

  反正赶一只羊是赶,放一群也是放。

  “若是有机会,让他配合韩教头,直接把拓跋鲜卑胡儿给灭了算了,也是给他们父子出一口气……”

  毕竟自已人杀自已人,那才叫狠。

  让秃发阗立去幽州北边的胡人那里搞风搞雨,而并州这边,则是安宁静好。

  同时平城搞个榷场,利用各个渠道在草原上放出消息,大伙可以用牲畜在榷场交换急需的物资。

  再针对战马稍微提高一些价格,哦嚯!

  “呵呵,嘿嘿……”

  冯君侯一想到那美景,就忍不住地猥琐地笑出声来。

  若是趁那个时候,在平城招个工,包吃包住啥的。

  简直就是打草搂兔子两不误,哈哈,哈哈哈!

  看着冯君侯的丢人模样,关小君侯忍不住地推了他一把,嗔道: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渗人!”

  冯君侯抹了一把嘴角,嗯,还好,口水没有流出来。

  在关小君侯的追问下,他把自已刚想到的打算说了一遍。

  这不说则已,关小君侯一听,登时就瞪大了眼,一脸的惊愕模样。

  好一会,这才听到她倒吸冷气的声音。

  饶是关小君侯阵前心硬似铁,此时听得冯君侯的计划,仍是心神俱震。

  “如此毒计!幽州塞外的胡人,也不知倒了什么霉?想那幽州,又如何能逃得出阿郎的计算?”

  明明是草原上常见的部族仇杀,谁又想到,冯某人竟是剑指魏国的战马供应?

  关小君侯连连惊叹:

  “怪不得说没有取错的名号,阿郎果真是深谋远虑!”

  冯君侯闻言顿时大怒:

  “说什么呢!什么毒计?什么深谋远虑?我明明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关小君侯却是不答,她已经是陷入了冯君侯三言两语所勾勒的计谋当中,越想越是觉得自家阿郎厉害。

  这条毒计,差点可堪与当年迁南中夷人填汉中有得一拼。

  当然,差点的意思就是,那年那计,还是排在第一。

  良久之后,关小君侯这才满脸钦佩地看向冯君侯:

  “阿郎是如何想到这等计谋的?”

  “哦,非我所想,乃是师门书中曾有类似所载,故而借用了一下。”

  冯君侯浑不在意地回答道。

  后世人类灯塔的阿美莉卡,每每想要收割世界财富的时候,总会想些法子在世界各地挑起动乱乃至战火,逼迫资本回流。

  什么这个权大于那个权,什么皿煮,什么滋油,什么玫瑰、栗子花、郁金香、茉莉等等花朵革命。

  哪个借口好用就喊哪个。

  虽然他们失去了家园,国家民不聊生,百姓衣不蔽体,食不裹腹,家人生离死别,妻女沦为玩物,但所有人都得到了滋油,不是吗?

  又恶又毒,坏透了!

  冯君侯和他们可不一样。

  他在并州,可是准备招工,给草原上的大伙准备了一条从未走过的道路呢。

  什么心狠手辣小文和,假的,全是假的,风评被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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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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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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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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