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关银屏张星忆冯永>第1113章 战略碾压
  大汉延熙元年,关中刚一开春,冯君侯就开始巡视各地的春耕。

  春耕是官府最为重视的工作之一,关系到地方百姓的安定。

  而今年关中的春耕,显得尤为重要。

  当天子决定改元延熙的消息传到关中,冯君侯就知道,自已的连襟今年要来关中了。

  如果关中的工作做得好,今年就是直接迁都。

  如果没有做好准备,那么就是天子巡边。

  左右都是要迎接天子,这就是今年关中最重要的工作。。

  所以冯君侯估计自已下半年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管理地方。

  该做的事,都要提前做好,时间很紧迫。

  渭水以南的田籍整理仍在继续。

  现在人少地多,官府整理出来的田地,并不是说全部要分发下去。

  而是按一丁五十亩的原则分地,现在人口稀少,按一家三口算,也能得到一百五十亩。

  五口之家治百亩之田,不失其时,可以无饥。

  这还是在关中,若是凉州那边,汉籍一人可分一百亩,胡人可得五十亩。

  若有新增人口,可以从官府中继续分到田地。

  按这样的分法,关中的田地可以持续分上两三代人。

  两三代之后,若是还指望靠这点地吃饭,那这个朝代最多能再安逸一代,就不可避免地步入衰落。

  土地的不断兼并,贫富的不断分化,粮食供养不起更多的人口,往往就意味着动乱的到来。

  这是古代人类社会的自我恢复过程。

  通过主动或者被动减少人口,达到社会再次重新恢复稳定运行的目的。

  而小冰河气候的叠加,粮食剧减得更厉害,胡人被逼着不断南下,只会让这个变化更加剧烈。

  所以冯君侯想要避免华夏历史上最黑暗时期的到来,光是统一天下是远远不够的。

  他还要想办法逆小冰河周期增产粮食,让华夏大地的产出能养起更多的人口。

  同时还要想办法对抗小冰河时期的恶劣天气,尤其是提高人们的抗寒能力。

  甚至还要想办法驯化源源不断南下的胡人。

  越是往北,就越是感受老天娘来大姨妈时的恶意。

  晋阳城去年冬天冻死了两百来个人,男女老少都有。

  这还仅仅是晋阳城里。

  整個并州,一个冬天要冻死多少人,根本不敢想像。

  若不是邓芝在陇右呆过,他根本无法想像北方的冬天会冷成这样。

  冯君侯巡视完了关中的春耕,又再次渡过大河北上,前往并州。

  这一回,并州刺史邓芝跟着冯君侯过了雁门塞。

  他心里有些着急。

  “君侯,还是要快些挖煤啊!”

  去年冻死那么多人,还可以说是并州刚刚平复不久,所以许多工作来不及做。

  但若是今年冬日再冻死这么多人,自已别说回朝争三公之位,能不能保住现在的位置都是个问题。

  兴汉会选了两个地址,一个是平城,一个是离雁门塞不远的马邑城(即后世的朔县),打算在这两个地方挖煤。

  当然,也可以说是在这两个地方找到了大量的煤。

  冯君侯叹了一口气,对着邓芝说道:

  “邓伯父,我也着急啊,我在关中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呢。偏偏找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铁矿。”

  “若是轻易大动干戈,到时候万一在别的地方找到了铁矿,那投入的钱粮岂不是有些浪费?”

  “这等事情底下的人又不能作主,所以我不得不挤出时间过来看看。”

  春末的季节,塞外仍有些许寒意,冯君侯与邓刺史两人骑着高头大马并排走在寒外的草场上,任由带着凉意的风吹在自已脸上。

  邓芝听到冯君侯的话,不由地提高了声音:

  “不浪费!怎么可能会浪费?今年冬日,并州百姓可是就指着这些煤过冬呢!”

  在南方还好说,就算是没有火炕和煤炉,只要有吃的,一家人咬咬牙,挤在草堆里,也能熬过去。

  但在北方,特别是像在凉州并州这种地方,那可就不是挤挤就能过去的事情。

  而是没有升火取暖,那就铁定要冻死人的事情。

  人活在世,衣食住行,一样也不能少。

  为什么冯鬼王搞了那么多胡夷当劳力,可是草原上的胡人,还是视冯君侯如神明?

  还不是因为他帮胡人解决了衣食住行?

  每家工坊里每年都有一批被织坏的毛料,也就是那些卖不出去的下脚料。

  但就是这些下脚料,拿到胡人那里,那也是御寒的宝贝。

  凉州工坊草场皮草工坊等,每年都会给杂工织工免费发这种毛料,还能让人感恩戴德。

  家里手巧一些的,改成冬日穿的衣袍,莫说什么难看不难看,舒服不舒服,不挨冻就是最大的舒服。

  匈奴部帅刘豹等人,就连商队用来裹货物的毯子都不放过,愿意掏出票子买。

  为什么?

  实在是因为冷怕了。

  早年在陇右流行的奶茶,已经渐渐在凉州流行开来。

  听说这可是冯君侯亲自做出来的好东西。

  富裕一些的胡人,配上茶砖熬成的热奶茶,喝上一碗,全身都是暖洋洋的。

  家里若是有个小煤炉,平日里烧些煤,取暖烧开水做饭,最是方便不过。

  这叫什么?这就叫神仙都不换的好日子。

  换作以前在大漠时,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为什么赵三千领铁骑灭了几家凉州豪族的门,整个凉州居然波澜不惊?

  还不是因为人心思定?

  谁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反而去干把脑袋绑在裤腰上的买卖?

  这不是有病么?

  现在莫说是拉着胡人造反,被胡人知道了,不给你套麻袋去官府领赏就不错了。

  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只要治下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管你是夜御千女还是日御三千?

  就是一日一万都随你——只要不碰我家的妻女就行。

  邓芝在陇右这么些年,可是亲眼看着冯君侯如何治理的汉胡杂居之地。

  就算别的不懂,难道有样学样也不懂?

  倒是冯君侯,听到邓芝略有急促的语气,不禁笑了起来:

  “原来邓叔担心是这个,且放心就是,只要邓叔愿意给兴汉会方便,今年就绝对冻不了并州的百姓。”

  得到了冯君侯的保证,邓芝这才放心下来,跟着笑道:

  “我也知道,兴汉会在并州,主要是想找铁矿。”

  现在邓芝,怎么说也算是朝中大佬之一——主要是资历老,活得久。

  而且他还有个儿子在兴汉会。

  兴汉会拿关中的利益交换并州的冶铁权,可以说,这是多少带点赌的性质。

  所以在他看来,寻找铁矿才是兴汉会的首要目标。

  不过冯君侯此人对自已人素来豪爽,在没有找到铁矿以前,承诺不会让并州百姓挨冻。

  言下之意就是不会放慢挖煤的进度。

  邓芝闻言大喜之下,也拍着胸脯保证道:

  谷裟</span>“铁矿之事,只要吾在并州一日,肯定会对兴汉会大开方便之门,但请贤侄放心就是。”

  大汉的两位大佬正在进行着某种肮脏的权钱交易,忽然远处传来隆隆的闷雷之色。

  邓芝看向雷声传来的方向,那里正是兴汉会圈地的方向。

  “听下边的人说,这开春以来,就算是晴日,那边也会时时传来雷声。”

  邓芝似是想起了什么,有些惊疑不定地又转头看向冯君侯:

  “贤侄,不会有什么事吧?”

  冯君侯笑笑:

  “邓叔放心就是,能有什么事?就算是有事,那也是在荒山野岭之地,又不碍事。”

  “对了,邓芝,最好还是告诫当地百姓,没事不要往那里跑,采矿的地方嘛,总会有一些怪事。”

  “记得当初在南乡挖煤的时候,山里还挖出一条三丈长的长虫,有人还说是快要成蛟了呢。”“所以万一有人好奇偷偷进去,看到什么少见的东西,到时候传出谣言来,又要让百姓人心惶惶。”

  看着冯君侯一副见怪不怪的笃定模样,邓芝只道是自已见识得少,对采矿这等事情不甚了解。

  当下点头道:

  “既然贤侄如此一说,那吾就让人注意着些就是。”

  兴汉会的会首都不在意,邓芝自然也不会替他操心。

  说句不好听的话,就算是当真有人被雷霹死了,那也不是什么大事。

  因为那里除了兴汉会的人,剩下的要么是劳力,要么是官府发配过去的罪犯,还有一部分并州胡人。

  “还有一事请邓叔留心,太原郡还是要注意耕种。”冯君侯手执马鞭,指着眼前大片的草场,“塞外不适宜种粮食。”

  “所以以后这里的粮食,还是要仰仗邓叔从太原那边运来。”

  以雁门塞为界,北边的大同平原虽然能种一部分粮食,但产量不算太高,还是要靠塞内补给一部分。

  雁门塞以南的太原平原,才是真正的并州精华核心,同时也是并州的主要产粮区。

  兴汉会的每处基地,都会有一个供粮基地。

  脱产工人需要摄入大量的热量,在蛋白质供应还不充足的时代,对粮食的需求更是强烈。

  太原平原就是冯君侯规划中的供粮基地。

  “贤侄放心就是,今年刚一开春,兴汉会就给太原运来了不少农具和粮种。”

  “说起来,老夫这一回,是真的是沾了贤侄太多的光,若是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还有何颜面占据并州刺史之位?”

  邓芝一边回答,一边在心里感慨:

  靠着兴汉会,做什么事情都是便利太多。

  别人做事须使十分力,若是有靠着兴汉会,只须使三分力,就已经比别人要强得多。

  两人正说着话,但见远处驰来一队人马。

  等邓芝看清了人马的模样,便识趣对冯君侯说道:

  “老夫还有其他事情,就不打扰君侯了。”

  冯君侯拱手:“邓叔请自便就是。”

  此时来人不是别人,却是关小君侯正领着人过来。

  这队车马中,不但有一辆马车,同时还有骡子拉着几辆大车。

  大车的轮子比普通车子要高大得多,同时整个车子经过特别的设计加固,模样虽简单,但在草原上拉货物却是方便。

  正是冯君侯仿后世流传了千年的勒勒车改良而来。

  关小君侯骑着马走到冯君侯面前,后面的车子掀起车窗,露出阿梅俏丽的脸。

  阿梅扑闪的眼睛里,有一种叫喜悦的光芒。

  冯君侯看到她这个小模样,心头一喜,又看向关小君侯。

  在外人面前一向清冷的关小君侯,此时眉宇之间,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激动之意。

  “扎营休息!”

  随着亲卫营的散开,冯君侯这才看向自已的两个妻妾:“如何?“

  “阿郎,实在是,太,太厉害!”

  一向沉静的关小君侯迫不及待地竖起大拇指,“真是太厉害了!那个大个山头,直接炸了一半……”

  “夸张了,哪有那么厉害?”

  冯君侯笑着摇头,“最多是炸出一个大坑。”

  后世的TNT得多大当量,才敢说能炸塌半个山头?

  更别说现在用的不过是黑色火药——经过阿梅数年的测试,应该是最佳配方了。

  最重要的是,掌握了各种情况所用的当量。

  这一次前来并州,就是为了把各种类型的当量都做一遍测试,最后编成实战指导教材。

  但就算是最佳配方,掌握了当量,也没办法跟TNT相比。

  “差不多差不多!”关小君侯可不管那么多,但见她满脸喜意,“按妾看来,炸开城池是足够了。”

  炸掉半个山头和炸开城池差得可大了。

  现在的城池绝大部分都是夯土筑成,连配重投石机都挡不住。

  不过冯君侯也不好打击正沉浸臆想领着大军带着炸药炸平天下的关小君侯。

  他看向阿梅,问起另一件事:

  “如何,那里的煤,可能烧出硫磺?”

  阿梅摇了摇头:

  “那里的煤,质量算是上佳,但要炼硫磺却是差了一些。”

  “不妨事。”冯君侯笑道,“煤的质量好,是好事。”

  “从平城到马邑,地下全是煤,肯定有适合炼硫磺的,明日我们就去平城看看。”

  听到自家阿郎这个话,关小君侯忽然想起一事:

  “阿郎,平城与马邑,如今可算是塞外之地,东面又有贼人,须得注意一些才是。”

  “细君放心就是,世人的目光现在都只看着河东邺城洛阳。”冯君侯神秘一笑,“吾却是意在幽州。”

  “幽州?”

  冯君侯微微一笑:

  “对,幽州。天下能产优良战马的地方,不过凉州并州幽州三地,如今凉州与并州皆在大汉的掌握之中。”

  “魏贼现在的战马,皆产于幽州,若是没了幽州,用不了几年,魏贼的骑兵,就再无用武之地。”

  后世马匹的寿命是三十年左右,但这是在科学养殖的情况下。

  但在这个没有科学畜养的时代,能活个二十五年就差不多了。

  马匹最早最早,也要长到三岁才能选拔出来进入军中。

  进入军中后,又要调教一到两年,才能骑着它上战场。

  如果战场上它侥幸不死,而且战事也不频繁的话,能一直服役到十二岁左右。

  因为那就是它的巅峰期,过了那个年龄,就开始衰退,再强行让它冲锋,只会在战场上拖后腿。

  这个时候,基本可以把它调到后勤部门驮运粮草了。

  但这是理想情况,而实际中的情况往往是:m.χIùmЬ.CǒM

  大部分战马根本等不到十二岁,就在战场上死了,或者伤了,再也成不了战马。

  又或因为战事太过频繁,骑乘太多,导致它提前进入衰老。

  魏国本就以精骑制天下,再加上杨仪这个玩意带过去的机密,相信魏国的骑兵会有一个巨大的提升。

  但现在,冯君侯邪邪一笑,他已经不打算跟魏国玩骑兵对骑兵这一套了。

  鬼王的目光,直接投向幽州,打算釜底抽薪。

  无马骑兵,你想不想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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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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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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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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