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喜从蓝风铃的眼睛中看到一股坚定,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顾不得脚下的碎石,伸手想把深潭边沿的女子拉回来,可还是晚了。
在邹喜伸手的瞬间,蓝风铃将凤凰簪取下,朝邹喜掷去,下一秒,她纵身跃下,在深潭激起一尺的浪花,水声与瀑布的声音融合,在寒潭上方游荡。
“天女——”她嘶喊着蓝风铃,手中攥着凤凰簪,惊魂未定。
邹喜的声音引来一群村民,几个壮汉急忙跳入潭中救人。
一个男人看到邹喜手中的凤凰簪,愤怒地指责道:“就是这个女人,是她将天女推入谭中,她是邹家村的罪人。”
邹喜急忙辩解道:“不是我,是她自己跳下去的。”
村民并没有认出邹喜。
蓝风铃被找回来时,已是一具冷尸。
邹喜被人押着,与众人一同回到邹家村。
“不知从哪里来的妖孽,杀了天女,天女一死,天神注定会动怒于邹家村。”
一时间,众口纷纷,邹喜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景,脑子一片空白。
突然,她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像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般地呼喊:“二叔,救我,我是喜儿,天女不是我杀的。”
那人正是邹喜的二叔,父亲的同胞,他一定会为她说话的。
男人面部没有表情,他抬头看着惊慌的邹喜,一句绝情的话从他的口中说出:“喜儿,你犯了错,二叔也救不了你。”
邹喜瞳孔放大,一时哑口无言,心海中顿时波涛汹涌,风云涌起,暗无天日,他是她的至亲啊,怎会这么把她往火坑里推?
她的眼神中透露着失望,声带颤抖:“二叔,你为什么……”
男人冷漠地回答道:“孩子,你杀了天女,不要连累我们。”
邹喜闭口不言,不作解释。
村民一听到邹喜的名字,便想起了她是哪家的姑娘。
人群中又是一阵喧嚣。
“她是邹甲家的小女?”
“竟这般漂亮?”
纷扰的人群中冒出一个年迈的声音,是个老者,花白的胡须中风中颤动,语重心长道:“大家将邹喜姑娘放开,她是天女所选之人,天女临走之前曾说过邹喜是另一个她,当时我还不理解什么意思,看来一切皆有安排。”
老者是族长,有着一定的权威。
果然,所有人不再讲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现在,邹喜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风铃做的局,是她将村民引到寒潭,以见证她的死和自己的真颜,也是她和族长说自己是天选之人。
天女意外去世,可眼看又到了祭天之日,需要选出年龄相仿、容貌俊美的姑娘作为代替品。
邹喜又带有蓝风铃的示意,自然成了不二之选,也不再有人关注她身上是否有桃花印,蓝风铃用死来拉她下水。夜间,她趁人不备,便以散步透气为由偷跑了出去。
她这一走就是五日,这五日她只能在深山里靠一些野果子裹腹,在山洞中露宿,以朝露为水,将自己弄得一身狼狈。
邹喜饥饿难耐,只好往家中走去。
在不远处看到村中有喜事,偷偷听到村民的讲话才知道是自家兄长新娶,人多口杂,她只能在杂草堆里等夜深人静时再回家。
喜事当前,仿佛所有人都把她忘记了。
当夜,人间满身漆黑,月色再也晕染不开它的清澈之光,乌鸦飞去,地上独留芭蕉影。
“哒、哒、哒”,柴门被人叩响。
洛芸睡眠较浅,思量片刻,见屋内无人起身,想必是都睡熟了,于是披了件外衫朝院里走去。
后秋的夜,凉气打在她的身上,她微微颤了一下身子,又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朝柴门走去。
“这么晚了,是谁在敲门?”她端着烛台,一步步靠近。
待她走到门前,才看清敲门之人——一个身形苗条的姑娘,粗布麻衣,发髻凌乱,小脸上全是灰土,也看不清模样。
姑娘看到洛芸,猜出大概,平静道:“嫂嫂,我是邹喜,邹平是我的兄长。”
洛芸觉得邹喜这个名字许些耳熟,白日行新礼时,好像在席间听过,不过当时没怎么在意,她将门栓从里面打开,轻柔的嗓子吩咐道:“你先进来吧,我找夫君过来。”
邹喜跟在她的身后,二人进了屋。
洛芸将烛台置于桌案上,烛光忽明忽暗,恍恍惚惚的光惊扰了西屋里的老夫妇。
邹喜撩开西屋简陋的门帘,和屋内的人熟络地讲话:“我回来了。”
老妇面色凝重地看着她,灯火阑珊,晃了一双老目,良久,她苍老的嗓子拉开:“既然已经走了,就不要再回来。”
邹喜听到老妇的声音,霎间,满腔的委屈迸发出来,哭诉道:“这五日,我无路可去,山里的风又冷又锐。蓝风铃说我是天女,这意味着我不久后会被祭天,会被烧死,这些天,我总是能回想起她的话和她沉潭的那一瞬间。”
洛芸为邹喜寻来酒席剩下的一些吃食,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有些心疼邹喜这五日的遭遇。
洛芸能听到屋内老汉的叹息声,他沉重道:“这些年来,我和你娘就是怕你有这么一天,可这命运还是逃不掉,认命吧。”琇書蛧
老汉的话抨击了洛芸的内心,在心中来回翻滚,她生平最讨厌认命,正因不认命,她才来到这里,认识邹平,走了一条违命的路。
邹喜思量良久,还是将心中疑惑悉数抛出:“娘,蓝风铃究竟是谁?我心口上的桃花印是怎么回事?”
“那桃花印若不是长在你心口位置,当年我就会狠下心用烙铁把它抹去。”老妇缓了缓情绪,责怪道:“事情都已经到这一步,这么些年的辛苦全白费了,当初我就让你离蓝风铃远些,如今你竟让她死在你的面前,她是我捡回来的女娃,我想让她替你走完这一生。”
邹喜那时不过是个孩童,哪里经得起炽热的烙铁,那么脆弱的生命,烙铁一旦在心口上灼烧,只怕她会把命搭进去,所以桃花印也就搁置在身上了。
而老夫妇费尽心思不让她成为天女,当时不过是觉得这么个女娃娃日后定能卖个好价钱,若养不了,转卖给大户人家当个烧火丫头,也可补贴家用,总比作为天女白白烧死,落下一把灰要好得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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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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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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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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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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