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辉俯首,又是阵前逃亡,剩下的叛军,无论是城防军,还是宫中禁卫都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意义,尤其是在盛长槐的带领下,宋清麾下四百骑兵和随后支援的五百余百战老兵的压迫下,抵抗下去,最多就是拖延时间,等待他们还是个死,降了倒有可能活下来,大不了发配边军。
将降兵交给东平侯带来的家丁家奴看守,盛长槐马不停蹄的带着火枪队和全副武装的骑步兵进入内城,想打宫中残留守军一个措手不及。
令人意外的是,把守宫门的禁军,只有一二百人,看到盛长槐手里马辉的首级,连抵抗都没有,直接开城投降。
等进宫之后,盛长槐和太子才知道,宫里的一千多禁军,大部分都是不知道刘贵妃等人谋逆的,更让他们胆寒的是,从宫中的同僚口中得知,官家已经驾崩,被马辉马统领软禁的刘贵妃,在刘氏一族人的帮助下,带着三百多禁军不知去向,剩下的禁军人心惶惶,不知道后路在那里,大部分逃出皇宫,只有这剩下的一二百人守护官家尸身,等事情明了之后,至少让官家尸身不受损坏,还能将功赎罪。
太子的留下也是十分明智的,官家驾崩,太子就是当仁不让的下一任皇帝,看到太子当面,这些又岂有不降的道理,而在太子到御书房找到虎符没多久,北城兵马司余英卓带着两千城防军,携带神臂弩等重武器赶到皇宫之外,所以盛长槐才建议太子尽快让张顺去西郊大营传旨调兵。
太子这时候虽然伤痛官家的亡故,但理智还在,马上同意了盛长槐的安排,并亲自写下诏书,盖上了玉玺之后,让张顺一并带去,获取西郊大营将帅的信任。
这时候,盛长槐才来到宜德门上,对着外边一直在戒备,却没有丝毫动作的余英卓厉声问道。
“余指挥,你带兵来带宫门之外,莫非是想附逆不成。”
城头下的余英卓一脸的焦急,但是不清楚情况,他也不知道是该攻打皇宫,还是应该撤走,他收到的消息是,太子谋逆,高昌侯派人到城防军军营传令,命留守的城防军进城平叛,而到了宫门之外,把守宫门的守军又说是刘贵妃和高昌侯等人谋反,西平侯带兵勤王,皇宫大内已经平定,他也不知道该相信谁,所以有些进退两难。
看到城头上的果然是西平侯,余英卓也不知道该什么回答,在他右手边,站着一个不到英武的年轻人,小声对他说道。
“大人,西平侯和太子交好,看现在的局面,太子应该已经控制住了局面,在这个节骨眼,是太子谋逆,还是贵妃谋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大人现在该怎么选,是背上造反的罪名呢,还是收获勤王救驾的功劳呢?”
余英卓看着身旁的这个年轻人,此人之前在河东受了重伤,回了老家疗养,却又不知道走了谁的关系,伤好之后,并没有回归原部队,反而到了城防军中担任了一个营指挥,虽然自己还不怎么熟悉此人,但他的话,好像令有深意。
“怎么说。”
那个年轻人微微一笑,撇了一眼站在城头上,等着余卓英答复的盛长槐,小声给余卓英解释道。
“无论真相是什么,跟着胜利者,当然是救驾勤王,跟着失败者,那自然是谋逆造反了,大人,这么简单的道理,您还想不明白吗。”
余卓英心里稍微一盘算,就知道了此人的意思,无论真相是什么,至少现在看起来,胜利者是太子,要不然传言和太子交好的西平侯也不会出门质问他,管他呢,又和自己有什么相干呢,横竖都是皇族的内斗。
“不管现在是不是太子占据了上风,但西平侯战功赫赫,连西夏人都不是对手,更何况东昌侯那种膏粱子弟。”
余卓英想完,心一横,赌了,旋即抬头向盛长槐说道。
“下官余卓英,乃是西城兵马司指挥使,受高昌侯军令诓骗,率军前来勤王救驾,不知官家和太子可在宫中,容下官当面告罪。”
说完,马上觉得自己说的话可能会引起盛长槐误会,马上又解释了一句。
“下官的意思是,下官一个人进宫,麾下人马,由盛侯派人调遣。”
盛长槐心中一乐,倒是一个脑瓜子灵活的。
“也好,让你旁边那个,带着城防军驻守内城门,除非有太子的命令,不得放任何人出入内城,等一会城防军走了之后,你自己一个人进宫面见太子殿下吧。”
过了一会,在盛长槐的注视下,余英卓把指挥权交给了刚才建议他选择投靠太子的年轻人,等城防军离开几百步之后,宫门才打开一个缝,放余卓英进城。
而城头上的盛长槐,瞧着那个带领两千城防军千万内城城门放向走去的年轻人,心中一稳,今日的的事情妥了。
无他,刚才那个年轻人盛长槐虽然没有打招呼,但却是认的真真的,好些年不见,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人不是旁人,正是他在扬州的时候交的好友刘云,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的京城,还成了城防军的一名将官,但是,过了这么长时间,盛长槐还是相信刘云不会让自己失望的,刚才刘云劝说余卓英的动作,盛长槐在城墙上,瞧的一清二楚。
而这时候,在御书房,太子听到东平侯的话语,脸上一片铁青,看着被东平侯让人压进来的刘贵妃。
“刘氏,你这个贱人,竟然如此大胆,纵兵屠戮宗室勋贵。”
原来,东平侯之所以和永昌伯,还有那么些勋贵会带着家丁护院前来支援,不是没有任何原因的。
大宋的勋贵,哪怕是东平侯这种历经沙场之人,在京中发生动乱的时候,都能想到是大概率皇家内部发动宫变,和余卓英的态度差不多,这种事情,在大宋发生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宋的勋贵早就习惯了,横竖是皇家内乱,皇族内部的事情,只要不牵连到自己家,更何况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更不清楚内情,紧闭门户,守好自己家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无论最后谁赢谁败,胜者自然是要笼络勋贵的,这也是汴京各大家族在几次内乱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
但是这次谋逆,他们碰到了一个发疯了的对手,那就是刘贵妃。
永王被太子劫持,马辉等人不但不救援,反而认同了严相公的建议,若是永王身故,令立宗室为皇,这叫谋划夺嫡好几年,谋划叛乱好几个月的刘贵妃又如何能够接受。
更不用说,马辉今晚暴露了他那副嘴脸,越是危机的时刻,人想的越多,刘贵妃总算是想明白了,自己把宫外的事情交给姐姐一力主持,想不到自己嫡亲的姐姐,竟然和自己不是一条心,看马辉今日的举动,并非是临时起意,想必是预谋已久。
不管是作为枕边人,自家姐姐不可能这么久都没有察觉,更不用说,日后自家永儿如果能够登基,马辉实现自己的心思还得自家姐姐来配合,毕竟姐姐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没有姐姐的游说,自己是不可能给马辉放权的。
想通了这里,刘贵妃自然洞悉了马辉之前的小心思。再加上自家永儿被太子带走,刘贵妃深知,永王是救不回来了,她是了解宫里这些内侍的,那个黄内官忠于太后,哪怕马辉等人能追上太子,太子不忍杀害永王,但是黄内官为了太子膝下的靖王坐收渔翁之利,也会杀死永王,连太子都阻拦不了。
女人发起疯来有多么可怕,尤其是刘贵妃这个没有了任何退路的女人,在刘氏一族的族人带领亲信救下她之后,刘贵妃什么都没想,直接带着忠于他的禁军,杀到了公侯街。
为什么来这里,只有一个原因,汴京宗室,基本上都住在公侯街,尤其是官家的父亲,舒王府就是坐落于此,虽然他现在的主人仅仅是一个舒国公,但是这里是官家所有的兄弟子侄居住的地方。
刘贵妃一来还有一丝幻想,如果自家孩子有幸被救下来,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只能立自己的永儿为皇储,登上大宋的至尊之位。
如果永王救不下来,那就一起下地狱把,没有宗室可立,背叛自己的马辉等人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
二来,刘贵妃心里一直在怨恨官家,就是官家把她逼到了这个绝路,所以她和禁军出宫之后,直奔舒王府,将舒王府上下杀的鸡犬不留。
舒王一脉,今晚几乎全部参加的官家寿宴,留守的只有稚子和女眷,当然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
舒王府刘贵妃和官家来过,但是其他宗室之家,刘贵妃就不认识了,只能挨个杀过去了。
刘贵妃到底是疯了,她低估了大宋的勋贵,先帝在世的时候,舒王一脉被打压,除了官家在军中,其余人都是闲职,没有什么底蕴,但是公侯街上,大部分勋贵都是从开国至今就存在的,哪家没有隐藏下来的后手。
刘贵妃此举,可谓是犯了众怒,而在这个时候,大宋的勋贵也明白了,刘贵妃一党谋逆做实了,东平侯府率先反抗,东平侯不在军中,两个儿子可是实权将官,家里的家丁,大部分都是军中老兵,勋贵虽然不能私藏冰刃,但是哪家将门没有演武场,几十把武器还是能凑出来的。
这条街上,勋贵之家何止三四十,谁家没有几十名家丁护院,有几家老国公府邸,甚至超过上百人,加起来足足有两三千人。
而且刘贵妃的举动,给了勋贵们一个误解,那就是刘贵妃一伙人,不给勋贵留活路,兔子急了都能蹬鹰呢,更不用说这是这里面大部分都是将门。
在东平侯的游说下,各家主事之人没有任何犹豫,或是派子侄,或者亲自上阵,就连转了文职的勋贵,也派自家的护院头子,听从东平侯的号令,千万杀声最重的西大街平叛救驾。
不管今夜是什么情况,反正只要是刘贵妃平日亲近的,那就是敌人。
这些人武器不行,但是个人勇武却都不赖,更不用说,这里面有七八百人,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刘贵妃麾下那几百禁军,一点都不是对手,这也是他们碰到盛长槐和太子的时候,有人手上拿着禁军武器的原因,不是私藏,而是从死伤的禁军身上捡的。
“哈哈哈,上天垂帘,终归是太子殿下赢了。”
看到东平侯带他进入御书房,坐在上面的乃是太子,刘贵妃不悲反洗,倒是让太子有些惊讶,旋即马上明白过来,刘贵妃这么开心,自然是自己赢了,永王大概率能活下来了。xǐυmь.℃òm
果然,刘贵妃下一句便是问道。
“永儿呢,永儿在哪。”
旋即脸色一变,怒目盯着太子。
“难道你把永儿杀了,你和你父皇一样,心竟是铁石做的不成。”
看到刘贵妃挣扎着要站起来扑向太子,东平侯连忙让人把刘贵妃死死的按住,太子幽幽的说了一句。
“放心把,永儿还活着。”
太子终归还是狠不下心来,况且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女人已经疯了,若是自己不说出永王还活着,谁知道这女人后面还会说什么。
果然,听到自己儿子还活着,刘贵妃又哭又笑,鼻涕泪水满脸都是,笑的特别渗人,口水直流,竟是真的疯掉了。
看到这里,太子叹了一口气,不管是真疯假疯,这时候也不是问话的时候,便命身边唯一跟着他回皇宫的李内官,将刘贵妃带下去,看押起来,等谋逆平定之后在审判同党。
“东平侯辛苦,还得带人守卫皇宫,待捧日军入城,大家就都安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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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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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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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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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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