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盛长槐一箭射死了高昌侯,张顺这个第一狗腿子率先开始高呼,这边大部分都是盛长槐麾下,要不就是鸿胪寺的下属,要不就是已经在西北打出盛家军名气的火枪队,捧场的大有人在,一箭射杀敌酋,也就是在大宋都城内战的时候有这个效果,于是乎一同大声叫好。
若是放在战场上,带队的首领至少都得是個千人敌,哪有不防备敌方冷箭的,也就是高昌侯这个没有任何战场经验的,自己身手不行,被马辉一骂加上逼不得已,只能硬着头皮带队追击,哪里懂得战场这些潜在的危险。
而一旁的宋清,这时候想的却是其他事,不比张顺,对于盛长槐是无脑追捧。作为第一个投靠盛长槐的外人,宋清这两年在自家叔叔的教导下,对于朝局和占据也有了相当的认识。再加上拜师在东平侯门下,作为英国公的智囊,东平侯这几年专门研究过盛长槐,给了盛长槐十六字评语。
“文采无双,谋略中上,眼光超前,果敢善断。”
意思是,盛长槐的文采在年轻一辈无人匹敌,但是谋略上仅仅是中等往上,比不得真正将门出身的帅才,比如张元邦等几人,但胜在有超前的眼光作为弥补,无人能比,在有一个善于抓住机遇的果断性格,在大宋也算独一号的。
所以,宋清刚才已经从旁人口中得知盛长槐重伤马辉,阵斩马强,刚才他杀死了钱亮,盛长槐这一箭又射杀了东昌侯,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叛军军队中有名有姓的就剩下一个重伤的马辉,在这种时候,搞不好盛长槐会改变之前约定的,与他会和之后便撤退的计划。
“侯爷,要撤吗。”
听到宋清的询问,盛长槐看着因东昌侯之死停在原地不敢追击,也没有后退的禁军和城防军,这时候也有些犹豫。如果按照之前约定的,这时候确实该退了,眼前还有接近两千的禁军和城防军,这是在汴京,至少还有八千城防军没有露面,虽然不知道东昌侯只带了这么少的人,但是谁知道什么时候这帮人就来支援了,现在局势不明,城防军群龙无首,但是难保他们不会误判,错信马辉等人的说辞,这次谋逆叛乱是太子掀起的。
而且,后面太子和皇后还没脱险,若是一着不慎,则会全盘皆输。
这时候,距离刘贵妃发动叛乱,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街上的乱兵厮杀,无论是商家,还是大户人家,以及平民百姓,都躲在自己家里不敢出来,估计一个人也不敢睡,心惊胆战的等着天亮,甚至是乱局平息。
突然,从公侯街方向,传来了阵阵喊杀声,盛长槐扭头一看,带头的两个人居然是熟人,那个独臂控马,冲杀在前的,赫然是失去一条胳膊,多年未上战阵的东平侯,紧随其后,骑着高头大马,跟在东平侯后面捡漏的老六,居然是盛家的姻亲,永昌伯爵府的主君,梁晗的父亲。
他们身后至少跟着两三千号人,衣着打扮各不相同,大部分乃是家丁下人的穿着打扮,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正儿八经的禁军武器,有拿着菜刀农具的,还有拿着铡草的铡刀的马夫。
最奇特的便是永昌伯身边的三十多骑,里面有几人赫然是拿着打马球的球杆。
看到这一幕,盛长槐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却知道这是来帮自己的援军,要不然,东平侯这样的人物,又岂是会与刘贵妃一党合谋的,只这一条,盛长槐就确认,这是自己人无疑。m.χIùmЬ.CǒM
紧接着,从西门方向又来七八百号全副武装的步兵,这是和宋清一起来支援盛长槐的人马,到底两条腿跑路比不上四条腿,姗姗来迟的他们,坚定了盛长槐的想法。
“宋清,你带两百骑,护送太子他们出城,我和其他将士,进宫平叛。”
“不用了,宋将军带人护送母后和重臣出城即可,我与西平侯一道,在这个时候,堂堂大宋的太子,又岂能缺席。”
不远处的太子在盛长槐一箭射杀东昌侯之后,看到盛长槐半晌没有下令撤退的命令,马上明白了盛长槐的纠结。东平侯他们能够研究盛长槐,一直看好盛长槐的他又岂能没研究过,更何况,这几年和盛长槐搭档的王韶,可是不折不扣的从东宫出来的。
盛长槐瞧着身边一脸决然的太子,心中一阵欣慰,光凭现在这一点,太子已经超越了官家,如果日后能够保持这几年的英明,不一定能达到太祖的高度,但是超越太宗还是有可能的,保底又是一个太宗皇帝。
“也好,今日就让我们君臣携手,扫清京城的魑魅魍魉。”
太子心中一喜,盛长槐此言,相当于正式向自己效忠,说实话,这还是盛长槐第一次如此暗示太子,以前太子虽然看重盛长槐,但因为太后和官家不和,在家官家有意打压的缘故,盛长槐并没有向沈国舅他们一般,早就私下里向太子效忠。
一念及此,太子高声大呼。
“贵妃刘氏和禁卫统领,联合高昌侯阴谋宫变,官家生死不知,现如今,汴京风雨飘摇,孤以大宋储君任命西平侯为此次平叛主帅,自孤以下,皆由西平侯指派。”
此举并非画蛇添足,因为从明面上看,宋清乃是驻守郊区鸿胪寺驿馆区的守卫,虽然因为出于对盛长槐的信任带兵勤王,但此时太子当面,应对听从太子的指派。
而东平侯等人带来的援军,盛长槐不认识,太子却是认识的,这里面有许多人的主家,参加过多次祭奠和秋猎的太子是有印象的。
除了东平侯和永昌伯亲自到来,后面五花八门,被仆役护院簇拥着的有好几个年轻人,都是京中勋贵之后,更不用说他们的衣着打扮带着很明显的特色,这都是大宋勋贵家里的护院和仆役。
甚至还有几个年纪大一些的,都是一些皇亲国戚,盛长槐久不在京城,这些人又大多不上朝,眼生也是有的。
无论是什么人,没有太子这句话,他们不一定会听盛长槐的指派。
听到太子这样的诏令,那几个年纪大一些的,都是盯着盛长槐,互相之间对视了一眼,都是老油条,谁又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呢。
而那几个年轻人,心中几乎有涌上来一个念头,和那几个老家伙的差不多。
“家里的长辈说的不错,日后这西平侯,或许真能和他的岳丈一样,成为大宋数一数二的勋贵。”
“哈哈哈,西平侯临危受命,岂能没有趁手的武器和坐骑,老夫这把百炼金刚枪,还有这匹千里龙驹照夜玉狮子马,西平侯就先使着骑着吧。”
永昌伯爵和盛家是姻亲,这几年和盛家也交好,看到盛长槐受此重任,也是心中窃喜,骑着战马走到盛长槐面前,翻身跃下,将手里的长枪和战马交到盛长槐手里,然后对着太子说道。
“别人家我不知道,我们永昌伯府的人,为太子马首是瞻。”
盛长槐心中暗自蜚意,这永昌伯,真不愧是个老狐狸,表忠心表的猝不及防。可能他也觉得他这会有点露骨了,扭头又给盛长槐开了个玩笑,故作用亲密的语言说道。
“孟英,先说好,马是送你的,这匹马,在老夫手上算是明珠蒙尘了,今日老夫也算是宝马赠英雄了,但是这枪是借的,这把枪乃是我们家的传家之物,将来是要传给我们伯爵府的世子的。”
盛长槐白了一眼,接过长枪,翻身上马,永昌伯下了一跳,他还没有安抚自己的坐骑,这匹马性子暴虐,自己要不提前安抚,谁骑都不行,但出乎他的意料,他这匹除了自己和自己许可之人能骑的战马,在盛长槐胯下,一点也不敢不安分。
开玩笑,从平叛到现在,盛长槐亲手斩杀的何止三四十人,这一身的鲜血,几乎像是从血桶刚出来一般,越是良驹,越有灵性,从盛长槐身上的杀气能感知到这个突然骑到自己身上的人不好惹,哪敢炸什么刺。
盛长槐一马当先,宋清除了刚才派过去护送皇后的一百骑,率领其余人紧跟其后,从前面和叛军对峙的人马让开的那一条路,走到叛军一百步之前,只见盛长槐大喝一声。
“秦良(东昌侯)已经授首,你们还要执迷不悟吗。”
这会子功夫,叛军是既不敢前,又不能退,虽然看到援军到来,但是铁了心和马辉一条道走到黑的将官们在安抚他们,等一会城防军携带重武器赶来,这些乌合之众和不到一千的兵马就是瓮中之鳖。
可惜的是,盛长槐是故意在等,他也在等城防军的动作,这么长时间,还不见城防军到来,自然是出了什么变故,但这些叛军可还是深信不疑,尤其是马辉远远的后面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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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辉刚才看到高昌侯被盛长槐一箭射死,心里哪怕在怨恨盛长槐杀死了自己亲弟弟,但还是害怕自己步了高昌侯的后尘,躲的远远的,让好几个禁军拿盾牌保护着他,听到盛长槐的质问,在后面不知道在说什么,离的太远,盛长槐听不清,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和他脱落的半口牙和漏风的脸有关。
“大统领说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投降了咱们还是个死,等到援军到来,咱们还有一条活路。”
是的,除了这两千人,宫里还有一千多人,哪怕是马辉和钱亮,短短时间,也不足以把所有的禁军召集起来,更何况,皇宫南门守军也是有床弩这种重武器的,即便城防军不来,他们还能来。
看到叛军仍然在负隅顽抗,盛长槐叹了口气,何必呢。
“杀。。。。。”
盛长槐一声令下,带着四百骑兵作为锋矢,一百步的距离,战马加速足够了,哪怕是叛军使用弓箭,也不能让盛长槐心里有丝毫的波动,这软绵绵的箭矢,能有什么威胁。
哪怕看到后面的马辉,已经悄悄往后退了,盛长槐的眼中也没有丝毫波澜,想跑,没那么容易。
照夜玉狮子马,不愧是有名的千里良驹,哪怕盛长槐在西北这几年,也没遇到比这更好的,看到骑兵的冲击,宫中禁军和城防军残部本能的避让,更是让盛长槐如入无人之境。
中平枪,铁牛耕地,二郎担山,灵猫扑鼠,高吊四平枪势,勾枪势,白蛇吐信,霸王举旗,金龙出洞,百鸟朝凤,在盛长槐成为一路主官之后,已经没有这种带头冲锋的机会了,在今夜,用几十条人命堆积出来的杀气,盛长槐的枪法融会贯通,终于到了当年天海候口中的顶尖武将,可惜的是,对手不是敌国,而是同为大宋子民的禁军。
盛长槐猜的不错,马辉刚才以为自己和太子会撤退,一时半会没拿定主意逃跑,等到自己掉头杀回来,又鼓动叛军阻挡,自己趁机想逃回宫里。
可惜的是,盛长槐胯下这匹马,可比他想象中的快多了,等杀穿了阻敌,盛长槐一人一马,追上了和马辉一同逃跑的几十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照夜玉狮子一跃而起,从后面几人的头上飞跃而过,盛长槐一招鹞子扑鹌鹑,将在好几名亲信保护下的马辉咽喉划过。
借着惯性,盛长槐停在了逃兵十几步之外,调转马头,死死的盯着逃兵,三十多个逃兵,竟然没人敢上前一步,在看看盛长槐,身上的鲜血,滴淌在白马身上,更添了几分震慑。
“别杀我们,我们降了,我们降了,都是大统领的主意,我们事先不知情啊。”
这时候,发现马辉战死的逃兵,连逃跑都不敢,丝毫没有想到,盛长槐只有一人一枪,他们可有数十人,杀不过还跑不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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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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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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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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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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