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己的闺女,她要是不疼的话,谁来疼?
刘秀英没觉得时不时给慕宁塞鸡蛋,炖鸡蛋汤,喝红糖水有什么不对。
她也没拿他们的钱,刘秀英自己种地,她也养一些鸡鸭什么的,现在查的已经没那么严了,她也会拿一些鸡蛋去换一些别的东西。
给自己孩子吃还不行了?
刘秀英刚开始看到儿媳妇那样,还想安慰安慰她,到现在,慕舒舒都三岁多了,她早就学会了视而不见。
她都学会了,更不用说王妙禾。
王妙禾天生心眼多,她作为另外一个大队的大队长闺女,能选的人可多着呢,但是她就认定了慕家尚,毫不犹豫地嫁过来了。
原因很简单,一是长得慕家尚的确不错,高高壮壮,五官立体挺拔,跟一群汉子站在一起,他一定是最出众的。
王妙禾一眼就相中了。
另外一点就是,慕家人文化水平都可以,慕家尚上到了初中,她才小学毕业,那肯定是比她学历高。
慕家尚家里也是比较宽裕,而且对她好,两人当时相亲,慕家尚就承诺除了交公中的钱,别的钱都由她管。
结婚以后,果然就是这样,慕家尚虽然在县城里上班,却一点都不长花花肠子,王妙禾手头多着呢,好东西也多。
她娘家跟她所在的大队水仓大队离的又不远,想回娘家,什么时候都回。
孩子想吃什么,她也会带着去公社那边的供销社买。ωωω.χΙυΜЬ.Cǒm
总而言之,她对孩子不错,生活也好,看上去就心太平,人也和善。
跟她一比,李琴花总是苦着一张脸,就非常不讨人喜欢。
当然,家里最不讨人喜欢的,现在是慕宁。
两个嫂子现在都特别讨厌慕宁。
太能惹事儿了,这个小姑子,一看不见,就好像要把天给掀了。
一想到她差点为了顾子言那个知青,做出那样的滔天祸事,两个嫂子都没好气。
可他们又一声不敢吭。
没分家之前,大家长就是慕建平,谁都得听他的。
他说一,没人敢说二。
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大队长,慕建平早就立下了属于他的威信。
不过幸好这顿饭不需要跟慕建平一起吃,因为他大队那边有事。
可是,说巧也巧,慕宁刚把鸡蛋壳剥开,还没等吃,门就开了,慕建平走了进来。
看到丈夫回来了,刘秀英语气有点不高兴:“你不是不回来吃吗?我都没给你准备饭。”
“拿几块红薯馒头就行。”
慕建平不挑。
他长得很是高大,三个儿子都随了他。
他的相貌也不错,要不然刘秀英不会相中他。
看到公公,两个儿媳妇的表情都是一变。
当大队长的儿媳妇好是好,可就是公公太吓人了,每次被他一瞪,魂都要掉下来。
李琴花本来还在自怨自艾,一见到自家公公,就老老实实地杵在那里吃饭了。
连眼泪都憋了回去。
慕建平坐在了慕宁的旁边。
他坐到了主位上。
作为一家之主,他一直坐在那里,倒是没什么问题。
可就连慕宁都感觉到了一种压迫感。
剥鸡蛋壳呢,她爸回来了,慕宁这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慕建平一直盯着她,那眼神真是说不出里边的意思。
“爸,你能不能别看我了,你一直看我,我怎么吃饭呀,你说这鸡蛋要是噎到我了,我又得去卫生所,到时候受累的还是我妈。”
慕宁这说话可真是有技巧。
刘秀英本来就想让丈夫好好治治这个闺女。
看着慕宁年纪不小了,也不好打她了,就总是骂她两句算完。
谁能想到把这闺女的胆子养的越来越大,就恨不得把天给掀翻了。
让刘秀英没想到的是,这闺女越来越滑不溜秋,被他老子瞪着,还敢这么说话。
慕建平一听,脸色更青了。
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一直很受别人的敬重,因为什么?因为他一直做事非常的公正。
这么多年来,他不算有功,也算无过。
可就是慕宁硬生生的坏了他的名声。
一想到顾知青找他说的那些事儿,慕建平胸腔的怒火都要喷出来。
他看到慕宁如此姿态,瞪了一眼刘秀英。
慈母多败儿,这句话说的可真是一点没错。
要不是刘秀英一直惯着,每次他想打都拦着,慕宁也不至于性子这么歪。
刘秀英本来还在坐山观虎斗,一看到丈夫瞅她,心头的火气也上来了。
四个孩子,都是她一力带大的。
她的公公婆婆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别说帮衬她了,从他家拿东西可一点不手软。
刘秀英认为她功劳很大,可丈夫还敢瞪她!
教育孩子,她一个不认识几个大字的人怎么教?
还不是得指望她男人!
男人天天忙着大队的事,动不动就出去,大晚上才回来,别说教了,没睡死都是好的。
刘秀英没怨过他,他还敢瞪她。
“你什么意思?你瞪我干什么!”
刘秀英一向是个争强好胜的脾气,慕建平虽然是个大家长,但他也挺敬重这个妻子的,当时她嫁给他的时候,那家里可是真的穷的叮当响,两口子一起操持着,才慢慢地好起来。
可尊重是一回事儿,看到孩子性格那么糟糕,那就变成了另外一回事。
慕建平不打算跟妻子吵,毕竟还有孙子孙女在,吵起来又不知道让多少人看热闹。
慕宁掉进河里的事,早就在村子里传遍了,他今天一出去,收获了不少人的询问。
那些人是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才会以为慕宁是失足落水,对她比较关照。
要是知道她脑子里动的那个念头,别说关心她的病了,不往他家门口扔烂菜叶子都是好的。
“我哪里瞪你了?我看了你一眼就是瞪你了?你快吃饭吧。”
慕建平摆明了不想吵。
刘秀英懒得理他,他也知道最近男人一肚子火。
可她也不知道闺女能做出这样的事儿,能怨得了她吗?
“爸,妈,我有一件事想说。”
两口子刚熄火,慕宁就开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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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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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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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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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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