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等到醒来,刘秀英还是看到自己闺女还在睡,把她给弄醒的。
人家都在下工准备吃饭了,她还没睡醒,哪怕她病了,刘秀英还是看不惯。
“快点起来吃饭,去洗洗手,饭桌上少说话,别惹你爸生气,他忙活了一天了,看到你再生一肚子火,晚上还能睡得好吗?”
慕宁此刻在家里就是一个炸弹,谁见到谁生气。
哪怕她两个嫂子,也是对她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小姑子明明有了很好的前途,非要扒着一个知青不放,搞出这样的丑闻。
要不是那个知青忌惮他们公公,不敢往外说,那丢的可不是一般的人。
全村都要挨数了,这年头虽然没之前那么严了,但是慕宁兔的事也是的的确确不体面
慕宁一出来,就发现她的两个嫂子,两个侄子和一个侄女已经坐好了,都在等她。
饭早就摆在了桌子上,慕宁看了看,炒了一大盘土豆,然后还有一大盆韭菜里边夹杂着一点蛋沫,一人一碗稀粥,就算是他们的晚饭了。
就这样的伙食,在他们村子里都算是好的。
这时候,刘秀英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一个鸡蛋,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到了慕宁的碗里。
两个侄子和一个侄女不约而同地咽了一口口水。
小孩子已经懂什么是好吃的了,鸡蛋足够占据他们所有的视线。
但他们知道,是因为小姑姑病了,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
小姑姑……当时好多人都说快要没了,救回来了以后,就该受到这样的款待。
这是刘秀英教的。
她可不想让两个孙子孙女埋怨她,但又想给小女儿好的,自然是要把慕宁的病情说的严重一点。
这种话骗小孩子还行,骗大人那可就不行了。
慕宁在整个家里的地位就是高,谁让人家是唯一的闺女呢?
王妙禾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不屑,她还不会因为一个鸡蛋就怎么样。
她男人在县城里当工人,每个月有十几块钱的工资,除去自己的话都带回来,交工以后也会给她留一块钱的零花钱,够她舒舒服服地过日子,顺便给儿子整点好的。
李琴花就没那么想得开了。
她有些愧疚地低下了头,她觉得婆婆连鸡蛋都不舍得给她女儿吃,是因为她没有给慕家华生个儿子。
可是现在慕家华已经去上大学了,她也没机会呀。
而且一想到慕家华去上大学,两个人多年不见,她连大字都不识几个,说不定她男人就把她给抛弃了,李琴花就更加难过了。
她本来就是个比较敏感的性格,原来嫁到这里,还以为嫁到了福窝里,可是没多久,她男人就因为发明了一个东西,连她都搞不清那是什么东西,就莫名其妙去上大学了。
那自然是全家的好事,她也高兴过了,可是高兴以后自然是无限的惶恐。
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人,什么也不会,就会种地。
她的男人那么厉害,动不动就搞出这个那个,还获得机会去上大学,那这样一来,他们两个不就不匹配了吗?她是真怕陈世美的事儿发生在她身上。
因为李琴花和慕家华结婚的时候没有领证。
在他们农村根本就不兴领证,只要有婚礼,那就算是住在一起了。
领证还得花钱,他们都没有那个费工夫的意思。
那一年正好工农兵大学有名额,慕家华又搞出了发明,公社就来问他,有没有结婚。
慕家华是个知识分子,他自然知道怎么说才好。
其实他是真的没有结,毕竟连结婚证都没有,在法律意义上,他就是个未婚人士。
谁都没法硬逼着他说有婚姻。
这样一翻操作,那时候又不严,他就去上学了。
等到他去上学,上了半年,李琴花就生了他们的女儿。
就连孩子的名字都是慕家华写信回来给取的。
他脑子好使,有能力,在大学混的挺好,但是,正是因为丈夫越来越厉害,李琴花才越发的忐忑不安。
她可没忘记,那时候她已经嫁过来了,慕家华直接说他未婚的事。
虽然在这种意义上来讲,他的确是未婚,没有违规,可是,李琴花还是被伤了心。
那时候一家人都高兴,她再难过也没人管,李琴花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至少有个女儿,她在家里住下了,也算是有个依靠。
可是没有儿子,李琴花还是没办法踏实。
婆婆的确不重男轻女,那是因为她生了三个儿子,可李琴花家里就没那么好了。
她有两个弟弟,从小她就是给这两个弟弟当丫鬟的命,洗尿布做饭,背着他们去种地,李琴花都做过。
她的爹妈可不把他当成女儿看,就盼着能用她来换点彩礼,也好给儿子。
就是因为看中了她的勤劳能干,李琴花才侥幸嫁到了大队长家里。
可是嫁进来了,李琴花总觉得这一家人并没有完全接受她,一个鸡蛋都不舍得给她孩子吃,不就看出来了吗?
李琴花想着想着就悲从中来,头低下去,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刘秀英看出了二儿媳妇的想法,一句话都不想安慰。
她就不明白为什么这儿媳想这么多。
是,她儿子有出息,当时刚结婚,钻了个空子就去上大学了,但是她也没让她儿子跟把自己的老婆给踢了。
他们都有一个闺女了,好好把这个闺女带大,慕家华眼看着大学都快上完了,不知道他分配什么工作,要是有个好工作,李琴花跟着去享福,这不就行了。Χiυmъ.cοΜ
天天她装那个林黛玉,动不动就觉得家里人对她不公平。
现在流行吃大锅饭,吃多少都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盯着的。
刘秀英认为她可不偏心。
两个儿媳和三个孙子孙女吃的都是一样的,她比他们吃的还要差呢,她都没说什么。
慕宁就不一样了。
她还是个大姑娘,没有找对象,要是吃不饱饭,别人怎么看她家。
更何况慕宁小时候身体就比较弱,要是不好好养着,就一直生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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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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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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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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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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