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西境的耶格尔山脉,在三十年前还是一片荒山。
山脉内部并没有各类珍稀的矿藏,方圆百里之内更是一片荒土,别说冒险家抑或是吟游诗人,就连豺狼人都对这鬼地方生不起半点兴趣。
直到拥有“剑神”之称的耶格尔公爵获封这片领地,建立耶格尔城,动用堪称恐怖的人力强行挖通河道,将圣劳伦斯河的分支引流而来,这才吸引众多平民来此定居,并渐渐有商队出没。尽管此举耗费了西蒙的毕生积蓄,并令他欠下了一笔至今无法还清的外债。
如今,耶格尔城已有超过十万人口。整座城市依山而建,西北地势最高,房屋顺着山势向东南而下。原本干枯贫瘠的土壤日益肥沃充盈,为城市提供基本的经济来源。
可这良田万顷却毫不设防,如同赤身一般安稳地躺在城区之外,没有城墙,只有十余座哨站零星散落在田区,担负起防御城市的职责。
这是耶格尔公爵亲口下的命令,在公爵眼中,有造城墙的钱还不如拿来买酒喝。
没有人会对此有所担心,因为耶格尔城已经整整二十余年不曾经历战争。
二十年前,一只豺狼人军队悍然入侵城市。向来以尖牙和利爪著称的豺狼人这次却颇有脑子,他们处心积虑,借着漫天黄沙的掩盖穿越边境线,又耗费数天时间绕过外围的城镇,最后兵分两路,从东、南两个方向直突耶格尔城!wWW.ΧìǔΜЬ.CǒΜ
毫无疑问,完全没有城防体系的耶格尔城被轻而易举地攻破,兴奋的豺狼人们烧杀抢掠一番,几乎将尚显稚嫩的城市毁于一旦。直到背着大批粮食货物逃出帝国边境时,他们仍然在怀疑向来以稳健扩张著称的人族,怎么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
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真正轻敌大意的是他们自己!
第二天,耶格尔公爵亲率两千轻骑悍然突入荒漠。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人们只知道一个月后回归的西蒙大人浑身是血,而两千精锐骑兵却连一个都不见踪影。可看公爵举着酒壶兀自痛饮、时不时发出宛若黑熊般狂笑的模样,又全然不像一位败军之将。
公爵未作解释,又向帝国皇室借了一笔外债,用于抚恤战死士兵的家人,之后就每日自顾自地练剑,完全没发生什么事一样。
直到过去一周,一位冒险家在荒漠中发现了一座布满尸体的豺狼人部落,并将确切的消息带回来之后,才引起了轩然大波。
二十万人口的巨型部落,无一生还!
豺狼人武力凶悍,即使是年仅一岁的幼年狼崽也有不俗的战力,必要时可以全民皆兵,更别说部落中本就拥有数量超过五万的豺狼人战士。
可是现在他们全部变成了尸体,破败的残肢和脏器零落在营地各处,夹杂着碎裂的盔甲和兵器,血肆意地流淌,一滴滴渗入沙土之中。
在部落最深处,数名最强大的豺狼人将军和已经生活了无数岁月的大酋长被残忍分肢,其死状之凄厉,比起普通战士好不了多少。
在他们身前的地面上,摆着一道闪烁着金光的巨大剑痕,剑痕的边缘极其平整,在地上刻出一道深达十米的恐怖沟壑,蔓延百米,仿若天路。
此后二十余年,荒漠中多了一片猩红色的土壤,人们将其命名为“血色平原”,而耶格尔城飞速发展,再也没有异族敢来进犯。
与耶格尔城粗枝大叶的城防体系和肆意妄为的扩张模式相比,建造于山顶的黑熊城堡可谓固若金汤。
深黑色的城墙和塔楼连绵成片,幽深的甬道中暗藏无数机关,来犯者每前进一步,都必须以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笼罩整座城堡的淡淡金光,则是神圣教廷赐予的传奇神术“圣光祝福”,足以让藏在城中的数千战士在最激烈的战斗中保持斗志、死战不退。而城堡顶部平台上伫立的四架史诗级别的巨型弩机,则能让任何所谓的成名强者失去胃口。
城堡以珍贵的黑曜石作为建材,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而城楼顶部边缘突起的不规则尖刺则完全是公爵的个人喜好,城堡正大门上方,一只巨大的黑熊头颅栩栩如生,瞪着血红双目,俯瞰下方的城区。
这只熊头的造价几乎顶的上一座史诗巨弩,而且外表过于凶悍,时时刻刻散发出恐怖的压迫感,完全不似迪布洛斯贵族气定神闲的传统作风。
可是公爵执意如此,传闻重金聘请来的数名雕刻大师返工八次都不能令公爵满意。直到西蒙终于发怒,蛮横地斩杀了几名雕刻师泄愤后,剩下的雕刻师们终于从公爵狰狞的面容和血红的双眼中找到灵感,为黑熊城堡添上了点睛之笔。
“怎么样,小子?”公爵骑在马上,从山下仰视着自己的城堡,向亚戈问道,话语间很有几分炫耀之意。
西蒙大多数时间都处于微醺状态,一旦苏醒便会发怒,很少有高兴的时候,不过黑熊城堡便是少数几样能让公爵从心底感到快意的事情之一。
亚戈并未立马答话,他正在汗流浃背地与身下的战马作斗争。
这匹黑马皮毛发亮、身姿不凡,性格也同样桀骜。事实上,它也确实是精心培育出来的混血种,本属于西蒙的那两名蛮族侍卫。
黑马似乎对亚戈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也能骑在出身高贵的它身上极为不满,缕缕耸动背部的雄壮肌肉,似乎想要将亚戈挤下来。
一路上亚戈的窘境都被西蒙和侍卫看在眼里,不过他们并没有半点出手相助的意思。即使让任何一个迪布洛斯人来评判,这匹黑马的身价都远超亚戈。若是让斯克拉骑马的传闻传到别的贵族耳里,恐怕西蒙也将因此沦为笑柄。
亚戈之所以能短暂享用这匹坐骑的原因只有一个——他是西蒙的儿子,流着耶格尔的血!
伊兰妮倒是坐在一辆马车中,这是亚戈向父亲强烈要求的,以伊兰妮的体质若是骑马根本经受不住路途上的颠簸。
对此,西蒙也没有过多犹豫,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这都要算在你的账单上!”
听到父亲的询问,亚戈立马挺直了身子,望向山上的城堡,稍微一犹豫便道:“很雄伟。”
少年对父亲这一概念尚且陌生,若是非要说出什么感情,也是在每每想到母亲的悲惨遭遇时产生的憎恨,他恨不得将手中的缰绳甩在那个如黑熊一般的男人脸上。不过他十分清楚,要达成这个目标,他还差得远。
西蒙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粗犷的笑声宛若雷鸣:“你很聪明,知道这种时候不该冒犯我。不过这还远远不够,我希望有一日,你站在这熊头之下依旧能昂首挺胸地大声说话!”
公爵的声音越来越大,说到最后竟震耳欲聋。亚戈心头震荡,只觉得耳边嗡响,他咬紧苍白的下唇,勉力抬头望去。
那血色的熊目正注视着山下的无垠疆土,一如既往。
……
单人客房中。
站在立式镜前的亚戈几乎认不出镜中的自己。
此时的他已经沐浴更衣,换上了一身贵族服饰。
白色高领金边内衬,黑色长袖短尾礼服,搭配下身的纯白色长裤以及筒靴,如此经典简单的穿搭,在亚戈身上却别有一番魅力,将身材衬得高挑挺拔。
只是颈部的斯克拉烙印显得更加刺目,大大影响了整体的观感。
精心修剪过的胡须看上去整齐利落了许多,金色短发也被侍女们悉心照料了一番,完全洗去了污垢的面容前所未有的明亮,散发出如同阳光下鲜草的清香,眼睛则如黑宝石一般熠熠闪光,引得侍女们暗暗惊叫。
她们表示从未在一名斯克拉身上看到过如此好看的眼睛,并赞叹亚戈真是“天生的贵族”。
殊不知亚戈听到这话时,明显地皱了皱眉头。
不过烦心事还有很多,亚戈也就对此置之不理。
侍女们已经离开,留下亚戈一人仰躺在舒适宽大的床上发呆。望着头顶的水晶灯,对面墙上的名贵壁画,身下又是洁白到不忍一触的干净被单,亚戈有些眩晕,他伸手摸了摸颈侧的烙印,只觉得如同幻梦一般。
直到现在,亚戈才知道父亲口中的“账单”是什么。
亚戈将手中的纸条移至眼前,上面只有一项条目,不过已经足以让他怀疑人生。
亚戈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一套衣服可以价值2000金币?!
倒不是2000这个数字过于夸张,而是对连铜币都没有摸过的亚戈来说,金币这个计量单位就足以让人感到神奇。
本来少年还对镜中赏心悦目的自己充满了新奇,不过一想到代价是被那些负责量体裁衣的所谓设计大师肆意摆弄了整整三个小时,和这张让他完全负担不起的账单之后,那一点点可怜的兴奋就完全化成了懊悔。
不过懊悔于事无补,西蒙并没有如他所说那般,将伊兰妮那辆马车算到他头上,在亚戈看来已经颇为仁慈。毕竟对少年来说,就连刚刚沐浴身体时所用的清水,都是日前完全不敢想象的奢侈之物。
休息的时间很快过去,当侍女再次敲响房门时,亚戈便知道,晚宴的时间到了。
少年从床上爬起,站到镜前,左右打量了一下自己。当双手不自觉地触到领头并将它打理得稍微整齐些时,亚戈突然愣了一下,仅仅一个下午,自己竟已染上了这样的习惯。
打开房门,站在眼前的却并非侍女,而是一位衣着得体的老管家。
老管家先向亚戈微微行礼,举手投足之间满是优雅,即使让最资深的宫廷礼仪大师来评价,他的仪态和表情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亚戈少爷,请随我来。”老管家只说了这么一句,便转身引路。
亚戈急忙跟在他身后,通道宽大而又深邃,挂在两边墙上的微弱火把根本不足以将道路完全照亮,而同样以黑曜石铸成的墙体则渲染上一层幽暗的氛围。
黑暗中,老管家的步伐依旧稳健而且快速,亚戈几乎小跑才能勉强跟上。
两人连续拐过十几个弯,亚戈突然惊觉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感。城堡内部四通八达,暗黑系的风格又能给人以极大的心理压力,若是初来乍到的入侵者,必定被惊恐和慌乱折磨得心神不宁。
“亚戈少爷,我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次晚宴的内容。”老管家突然开口道:“今晚的宴会由西蒙大人发起,邀请公爵大人的所有子嗣参加,当然是目前恰好留在城堡里的那些。”
他稍微顿了顿,继续道:“您的母亲名叫伊兰妮,曾是西蒙大人的女人。虽然西蒙大人从来不缺女人,但是恕我直言,亚戈少爷,身为斯克拉的并且还诞下孩子的,只有您的母亲一个。”
亚戈目光一凝,老管家的话显然算不上客气,不过他并没有停止的打算。
“我想您应该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
“意味着在父亲的众多子嗣当中,我是唯一的斯克拉。”亚戈直接道。
按照帝国律法,女性斯克拉诞下的子嗣也终身为斯克拉,归于同一名领主所有。
斯克拉的拥有者们可不会在意这些小小的奴仆……不,是比奴仆还要低贱的猪猡之间的血缘或是别的什么关系。斯克拉们被随意买卖,换成钱币或是货物,从这名领主手中交易到另一名领主手中,辗转各地、生死未卜。即使是刚出生的斯克拉孩子,也有被卖掉的可能。
老管家微微皱眉,似乎很不喜欢被人打断的感觉,不过即便如此,他的步伐也没有慢上一分。
“不过我会将自己的性命赎回来,包括母亲的。”
少年的话语充满坚定,可老管家并不为之所动:“您打算用什么方法呢,亚戈少爷?要知道,西蒙大人已经从奥托骑士那里买下了你,现在的你从肉体到灵魂没有一处不属于西蒙大人,就算你在荒漠中打下大片领土,抑或是行商赚钱,理论上都是西蒙大人的一部分,而并非属于你。”
“那就用生命换取自由!”
“我不得不提醒你,你的生命也是属于西蒙大人的。”
“只要我的命够贵,他就舍不得让我死!”
老管家的步伐终于顿了一下,才道:“或许吧,亚戈少爷,我很希望能见到那一天的到来。不过在此之前,您还得仔细注视着脚下的路。”
随后,他在一座古典宫廷式大门前站定,转身向亚戈露出一个同样标准到无可挑剔的微笑,随后伸手推门。
“进去吧,您的兄弟姐妹已经等候多时。”
大门徐徐打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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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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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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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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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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