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看到这他这副样子的时候,真的是吓了一大跳。
“卧槽?”李欢直接被吓得往后退了几步,他身边的白芷也睁大了眼睛,吓得立刻就要转身捧着长剑给李欢仗剑诛妖邪……
这是真的被吓到了……
“怎么回事儿?”李欢按住了剑柄,肢体动作已经在告诉白芷,使不得使不得,这可是我的马仔。
“相国,为什么啊?”伍被开口,声音沙哑,还带着一股子浓烈的口气。
李欢又退了几步:“你先去沐浴洗漱,吃一顿饱饭,睡一觉,然后我再告诉你为什么,如何?”
“喏!”伍被立刻退下,可是当李欢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双眼布满了猩红血丝的伍被又来了:“侯爷,等会不是要去检阅大军?”
李欢差点一口气上不来,你也知道等会要去检阅大军啊?
“没……没事,你可以休息一下,不差这一次两次见面的机会。”
“下官沐浴一番,更换衣装,稍后就陪着相国去!”
伍被抖擞了一下精神,还是没有精神。
“夫君,这人……”
白芷隐隐有些担心,觉得这個人不在正常人类的范围之内。
李欢伸手揽着白芷纤细的腰肢:“你为什么就不会因为这样的问题而困扰?”
“什么东西先落地,什么东西后落地,妾身觉得确实没有必要考虑这样的问题。”白芷直白如水的回答,让李欢意识到两个人对于同一个问题的论证,其实真的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就像是为什么牛牛被苹果砸到,就会思考出万有引力,而自己却会大叫一声:卧槽!
不过,也正是这样的人很多,所以才显得伍被这样的人像是疯子。
“说得很好。”李欢没想过苟求身边的人都成为自然科学家,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的人,都只能平凡的度过一生罢了。
沐浴过后的伍被略微恢复了一些精神,只是骑着马的时候,似乎总会愣愣出神,他也很想问李欢为什么,只是李欢和司马迁正在讨论着大军到了淮南的安顿问题。
好不容易看着两人谈完了,却已经到了大军营地外。
为首一队骑兵风驰电掣而来,带队的人正是多日不见的金骨朵。
“属下参见侯爷!”
金骨朵翻身下马,其余的骑兵,同样神色激昂的翻身下马,异口同声的雄壮喝道:“参见侯爷!”
李欢勒住缰绳,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众人,微微一笑道:“起来吧,本候倒是想看看,这大军数月时间不见,都成什么样子了!”
“喏!”
众人雄壮的回应着,纷纷翻身上马,为李欢开道。
前方的辕门大开,李广、苏武、李敢等人,纷纷带队迎接。
“恭迎侯爷检阅!”
苏武大喝的声音,瞬间引发了整个大军军营内狂热的呼喊声。
“恭迎侯爷检阅!”
“恭迎侯爷检阅!”
雄壮威武的整齐大喝声,宛若滚雷一样,一阵强过一阵。
李欢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列,目光缓缓地向着牵着战马的匈奴士兵看了过去。
这一眼看过去,人马整齐如一,队列可以从最前排看到最后排的空档。
四千大军,如虎如狼。
匈奴人军队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马上是疯狗,马下是死狗。
马背上,纵横无敌;但是到了马背下,就完全不行了,甚至有不少的匈奴人,因为长年累月的骑马,腿儿都是变形的。
这也是为什么,汉军的步战,永远强于匈奴人的原因。
正面战场,汉军本就不惧于匈奴人,可是怕就怕匈奴人的灵活机动。
李欢一声不响的登上高台,俯瞰这四千大军的军阵,心中却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真的在淮南发生了点什么,这四千大军能有多少的战斗力呢?
淮南可不是北方大地,一马平川,方便战马冲杀。
不过,霍去病手中有一千两百人的汉军精锐,自己手中还有六百跟随自己从北方战场上下来的护卫军,这么想来……
李欢忽然也感觉,自己或许真的有可能直接灭了淮南国……
清风吹来,李欢脑海中思绪万千,真不知道淮南王刘安怎么想的,自从七国之乱过后,诸侯王手中的军队已经很少了,为什么还会想着造反呢?
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儿干的傻逼玩意儿啊!
“你们,都知道本候要带着你们去什么地方吧?”
“喏!”
雄壮威武的战吼声,回应着李欢。
李欢微微一笑:“听闻,你们中不少的人,都已经在长安有了自己的家?”
“喏!”
依旧是雄壮威武的战吼回应着李欢。
这个困住人心的办法,本身就是李欢想出来的,下山的野人中,有许多的人成为了匈奴士兵的妻子。
这看起来像是白送,实际上反而像是一个双向奔赴的选择。
任何时代,都会有地域歧视上的鄙视链。
关中的老秦人,是鄙视所有外地来的人,这其中就包括了关中以外,被政令迁徙到了关中的天下富户豪族。
天下富户豪族的鄙视链,在于没有官身之外的普通人,其中自然包括了那些经商暴富起来的商贾。
商贾们,不敢鄙视比自己强大的关中地主,甚至都不敢招惹关中的良家子,但是他们喜欢鄙视那些佃农。
因为这些人就算是总会饿肚子,但是还是鄙视他们,这是一个互相鄙视的鄙视链。
很多年前,第一批投降汉帝国的匈奴人来了,于是这些人一直都成为汉帝国关中百姓各阶层的鄙视链底端。
某一天,野人忽然下山了。xǐυmь.℃òm
于是,野人成为了关中所有各个阶层的鄙视链的底端的第二个存在。
这两种鄙视链相互交织,于是只能选择双向奔赴……
否则的话,不论是匈奴的军卒,又或者是下山的野人,想要嫁娶良家子的儿女,完全就是痴人做梦。
甚至于一些商贾家庭,都没有办法攀上良家子出身的关中子弟。
李欢对于自己不在的时候,苏武和李敢治军的手段极其满意。
“我们此去,快则年许,慢则数年,便可荣归故里,你等看着是和家中妻子新婚而别,但本候也一样,听说了本候在安阳县大婚的事情了吧?”
“喏!”
依旧是整齐雄壮的回应声。
李欢微微含笑:“知道了就好,本候与你们一样,都舍不得新婚的美娇娘,但天下大事,岂能因小家作别之伤而所易形?”
四千大军鸦雀无声的听着李欢的训斥。
对于此等反应,李欢太满意了,数个月之前,这一支大军虽然是白羊王部和娄烦王部的精锐,但是何其散漫?
“大军出发之前,我给你们放三天的假,多发你们一年的俸禄安家,三日之后,所有的人都在这里汇合,你们的家人,会有侯府照顾,也不用担心会你们不在的时候,会有人欺负她们,等到她们把侯府的土地耕种上几遍的时候,我们就会回来和她们团聚。”
“喏!”
回应李欢的,依旧只有一个字。
李欢大笑道:“各自列队拿钱回家!”
“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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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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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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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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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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