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西汉开始摆烂>第一百九十七章 谁才是大汉的标杆
  在没有真正见到太监长什么样子之前,李欢对于太监的印象,自然只是停留在天罡童子功的曹正淳和什么都要管的最强打工人西厂雨化田身上。

  真正见到了活着的太监以后,感觉就很不一样了。

  大长秋是个命很苦的人,或者可以说所有的太监命都凄苦。

  李欢一个人独自在石头上坐了好一会儿,这才翻身上马,悠闲地往家中去。

  张骞已经等候多时,但没什么要事可言,只是单纯的带着劝说李欢的目的而来。

  只是一番劝说之后,确认李欢不可能改变想法,他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匈奴秋日不曾南下打草谷,冬日也不见任何动静,不出意外,肯定是其内部出了问题,等到冰雪融化之后,兄长还需要密切注意匈奴的动向,一旦有异常,还需尽早禀报陛下才是。”

  听着李欢的话,张骞无奈的苦笑一声:“你这是到了淮南,都还在想着打仗?”

  “我到了淮南本身就是为了打仗。”

  李欢对此毫不避讳什么,他接着说道:“经略淮南,只是初步想法,淮南王如果真有那個不臣之心,到时候真的能把他活活坑死了!”

  张骞作为皇帝身边的近臣,同样也算是李欢在这个世界最信任的人之一,如何坑死淮南王,他也毫无保留,甚至说的比和皇帝刘彻说的还多一点。

  “也没什么可说的,满饮此杯酒,一切万安!”张骞举起酒杯来,一饮而尽后就此离去。

  李欢坐在高台上,看着刚刚从肃杀寒雪之中恢复过来的骊山。

  在秋收之后,骊山里又有更多的野人下山,这些人似乎都非常信任李欢一样,只是选择在安阳侯府边上修筑村寨,然后放火烧山,不仅没有牢底坐穿,反而还得到了汉帝国的褒奖,许诺三年之内,免除他们所有的税收。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太少了,人与自然的争斗,有时候真的是占据一些人一生的主题。

  对于这些先朝遗民而言,这种如此亲民的政策,在梦中都不敢出现。

  以往,他们最怕下山又不得不下山,因为有些生活必需品,只能下山才可以换取到;一旦被山下的汉人抓到,就会在失去自由和失去生命之中艰难的做出选择。

  大多数的人,真正面临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会很自然的选择失去自由,成为汉人的奴隶。m.xiumb.com

  李欢稍微翻看了一下这边的案牍,才发现这个村子的人口居然已经过万了。

  这完全就可以设置一个县城了。

  只是,因为他和阿娇都在这里的缘故,所有一直都没有设置城池。

  李欢提起笔来,在地图上画出来了一大圈的位置,这是城池的构想,并且取名为长门城。

  长门城毗邻长安,能发展成为什么样的城池,李欢心中有了不少的设想。

  安阳侯府的后院,原本意义上,其实更像是大汉工业的摇篮,安阳县则完全实现了李欢的梦想。

  只不过,安阳县的模式很快就已经被复制到了长安城。

  在下水下风口的地方,水泥厂、玻璃厂、织布厂等等在安阳县能看得到的厂房,都已经拔地而起。

  各种养殖场也同样兴起,尤其是以安阳侯府为标杆,侯府饲养什么动物,其他的权贵们就跟着饲养什么动物。

  李欢一开始不太懂,后来明白了,现在这个时代大范围的饲养家禽,最容易闹瘟,若真发生了这种情况,大家就可以看侯府怎么干,侯府怎么干,他们就跟着怎么干……

  李欢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自己真的成为了长安勋贵们的香饽饽……

  只是,这些家伙太麻木不仁了,但凡能在刘彻需要他们的时候,站出来,刘彻也不至于弄出内朝和外朝来。

  张汤来访。

  只是坐着和李欢喝了一顿酒,感慨了一下人生,然后就离去了。

  李欢还以为,张汤会说出点什么别的话呢……

  司马迁摸着鼻尖,在一边上往火炉里丢进去些许柴火,伍被打着哈欠,感觉关中的人熬夜真厉害……

  “明日就去军营,李广在军营中呆了不少时日,匈奴人对于能得到他们心目中的英雄训练他们一事,极为亢奋。

  因此,即将南下前往淮南国这件事情,不仅不觉得抵触,反而还显得很亢奋。”

  司马迁说完这话后,伍被打着哈欠,瞬间精神了起来。

  “侯爷,匈奴人能在淮南活下来吗?”

  “为何不能?你们觉得匈奴人和我们汉人有什么不一样吗?”

  雷被精神头更充足了:“相国,别说匈奴人和我们汉人不一样,就是南北之民,东西之民,都不一样的。”

  “谁说的?”李欢也打起精神来。

  “这不是自古以来的认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人就各不相同。”

  李欢看着没有遭受过自己精神折磨的伍被,伸手从衣袖中摸出来了两块儿金子,一块大一块小,他看着伍被:“我姑且问你一个问题,你说我手中这两块金子从同样的高度落地,哪一块先落地?”

  伍被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立刻做出判断:“自古以来,皆乃是重的东西先落地,故而下官推测,是君侯左手中的大金子先落地,右手中的小金子后落地。”

  司马迁的脸上已经流露出了迫不及待的表情,很显然,这个玩意儿,虽然只是在小范围之内流传开来,但是他也曾经深受其困。

  李欢微微一笑,把双手举到同等高度,然后看着伍被,眼角流露出笑意:“那什么,看好了,同等高度,我同时松手!”

  “咚!”两块金子同时掉落在木板上,沉重的大金子发出很闷的声音来。

  伍被眉头一抖,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

  李欢把金子往他脚前边推了一下:“感觉像是在做梦吧,自个儿试试看?”

  伍被忙抓在手中,然后举到同样的高度,同时松手。

  两块一大一小的金子同时落地。

  李欢和司马迁对视了一眼,两人脸上都流露出来贱贱的笑容,然后一声不响的走下了高台,谁都没有出声打扰伍被。

  整个夜里,金子落地的声音,似乎一直都不曾停歇过……

  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容易钻牛角尖,卓文君是第一个差点崩溃的活例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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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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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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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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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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