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感觉自己完全被这群野人刷新了认知。
霍去病和李敢两人也觉得不可思议。
四野里漆黑一片,但是却能看到远处的山林中,有冲天的火光映照。
司马迁轻咳了一声:“君侯,下官去过许多地方,料想这些人应该是有雀蒙眼,到了晚上就看不清楚东西,所以必须要点火照明。”
“雀蒙眼?夜盲症啊!”
李欢心中奇怪:“这些人就靠着山林,山林中有溪流,但凡养点鱼,也不至于得夜盲症吧?”
司马迁听得惊奇:“君侯,这么说,吃鱼可以治疗雀蒙眼?”
“可以!”
李欢的回答非常肯定。
霍去病讶然地看着李欢:“君侯,你还懂岐黄之术?”
李欢咧嘴一笑:“略懂、略懂。”
别的不说,后世的一些常识,丢在这个落后原始的时代中,本身就可以算作是一些医家的不传之秘。
李敢猛然看了一眼李欢,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双眸子里,竟然全是狂喜的姿态。
黑夜里,李欢也没注意到李敢的这些异常。
“往前头再走,就要到了!”寨主一副胜利在望模样,摩肩擦掌的呼喊着队伍。
另外一个寨主已经抽出一口明晃晃的大刀,随时一副准备砍人的模样。
可是,就在他们走着走着,忽然看到前方漆黑的道路上,猛然升腾起来了一片火焰。
众人都还在发懵的时候,就又看到身后不知何时,也升腾起来了一片冲天的火焰。
将他们彻底地堵在了这片山坳内。
两个寨主见此一幕,大感晦气的互相抱怨起来。
“这是咋回事儿?这眼看着就要到了,怎么遇到山火了?”
“你说这……可不就是吗?我们这运气,也太差了,这山火一烧,那边的人会不会发现我们啊?”
“先灭火!”
其中一个寨主忽然很明智的下达了命令。
可是,寨子里的人方才走上前去,立刻就看到了升腾火焰后,森黑色的铠甲密布的大汉军阵!
“啊!是汉军!”
“是汉军放的火!”
“我们后边也有汉军!”
“……”
刹那间,整个山坳中乱成一团。
到处都是惊恐的喊叫声。
然而……
霍去病麾下的军卒们,自始至终,只是放了一把火,连一根箭矢,一根战矛都没有投掷出去……
甚至,他们喊都没有喊一声……
看着乱成一锅粥,像是八百多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山坳里乱冲乱喊、乱叫,甚至已经出现了人与人互相践踏的“劫匪们”。
李欢回头看了一眼脸上毫无兴奋,甚至还有些嫌弃的霍去病:
“你说,我们这样会不会太欺负人了?”
霍去病抿了下嘴,想笑但是憋住。
司马迁轻轻的咳嗽一声:“君侯,这些人比庄稼汉都老实……”
“这可未必,如果他们没有发现被大军围住的话,肯定会暴起杀人的。”
李敢却从始至终,脸上都带着寒意,似乎有些跃跃欲试,想要下令杀人。
“让人喊话,叫他们全部跪在地上投降。”
李欢摆了下手:“此外,从山坳上投丢绳子下去,让他们自己把自己捆起来,否则的话,我们就丢石头下去砸死他们。”
“喏!”
李敢飞身去传令。
很快,像是茅坑臭蛆翻滚的山坳,逐渐安静下去。
绳索被从山坳两边的山顶上丢了下去。
里边两个寨子的人,手里的兵器全部丢在地上,堆积得像是一座小山。
只是这些武器,多半都是不能细看的。
除了零星能看到几把可堪一用的大刀外,多数都是木棍、竹竿、叉子……
李欢摇头不已,这样的八百人?
对决霍去病的三百精兵?
别说八百人了,就是八千人,也要被追着砍啊!
大火逐渐熄灭。
烟尘尚未散去,身披铠甲,手持利刃的军卒们就走了进去,查看这些人身上捆着的绳索是否有问题。
“君侯,一共是八百二十一个野人,全部都已经束缚,我们是……”
“君侯,此处上千亩荒地,这些人正好可以留下来耕种。”司马迁有些紧张:
“而且,八百多人,如果将他们的家属都迁移出来,安置在此处的话,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小县了。”wWW.ΧìǔΜЬ.CǒΜ
“君侯在此处修筑府邸,总不能太过于空旷,少了人间烟火气。
再从君侯的封地里迁徙一些百姓过来,与这些人混杂居住,就可以保证稳定。
尤其是经过此事,他们也会更加畏惧君侯威严,而不敢犯上作乱的。”
“太史令这是担心我要把这些人杀掉吗?”
李欢一笑,看着司马迁。
司马迁躬身一礼,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诸侯好杀人,自古皆然。
“我以前说过,大汉的盛世皇朝,容得下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豪情,自然也应容得下区区山魈野人的苟且。
我若是想杀这些野人,又何需费这么大的精神呢?”
“是下官多虑了。”
司马迁松了一口气。
李欢道:“把他们领头的带上来,其余的人先捆着。”
“喏!”
军卒领命而去。
须臾时间之后,两个五花大绑、灰头土脸的寨主,被带到了李欢面前。
看着跪在面前不断哀声求饶的两人。
李欢无法用一张严肃的脸审问,反而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认识翠花、青萍吗?”
“认识!认识!贵人,这是我部落里的妹子,算着还和我有点亲戚关系呢!”
霍去病瞪了一眼这寨主:“君侯问什么你就说什么!”
“是!是!将军爷爷说的是!”
李欢乐呵一笑:“那翠花和青萍回去后,不是说让你们来归顺的吗?”
“都怪小人蒙了心,翠花和青萍说君侯这里有上千斤的盐巴,上万斤的粟米。
她两妹子回去的时候,还带回去了一大袋子盐巴。
寨主里的人都红了眼,这才想着来抢的。”
李欢眯着眼笑了起来:“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条路,我砍了你的脑袋,震慑不臣……”
结果,李欢的话都还没说完,这两个寨主立刻就扯着脖子,红脸嚷嚷了起来:
“小人选第二条路!小人选第二条路。”
“还挺上道……”
李欢转头看向司马迁:“既然你有仁爱之心,那你去和这些人说说,接下来的事情。”
司马迁欢喜一拜:“多谢君侯成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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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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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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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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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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