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霍去病觉得自己的意思已经表达够了。
李欢只好让翠花斟茶压惊。
高纯度提取的酒水,不可能大范围的推广。
因为粮食一直都是朝廷的重中之重。
更不用说,皇帝刘彻一心都在寻求战机。
李欢现在想要酿酒,也只有等到这千亩土地上的粮食收成了以后,才能自己固定抽出少部分粮食酿酒。
以他关内侯之尊贵,大兴酿酒之风,也是要受责罚的。
霍去病则又去检查了一遍陷阱。
他回来的时候,司马迁和李敢也一并赶了过来。
并且,李欢发现司马迁完全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有适合我们站在高处俯瞰战场的地方吗?”
李欢则更为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古代战场。
“当然有!”
霍去病有些不太友好的看着李敢哼了一声,这才领着李欢出发。
司马迁见状,倒是乐呵一笑,似乎如同李欢一般清楚,李敢来这里是为了做什么一样。
李敢得了李欢的点悟之后,对霍去病的挑衅,完全一副你狂任你狂、清风拂山岗的态度。
大山深处又深处。
兰花和浮萍两人不知为何,此刻竟然被困在了村寨房屋的柱子上。
在她们身前的旷阔大厅里,密密麻麻地站满了野人,不知人数几何。
“你我两个寨子,世代都有仇怨,但是这一次,我们合作,把山外那些堆积的盐巴抢回来,就足够我们两个寨子数十上百年的盐巴所需。”
身上披着虎皮,头顶带着牛角,脸上挂着狰狞面具的寨主,正用粗鲁的声音,和另外一个寨子的寨主交谈着。
另外一个寨子的寨主,也如这寨主一般的神秘装扮,一开口,同样是有意压得嗓音粗鲁狂野:
“喝下血酒,从今以后,我们两个寨子就是兄弟,以前所有的恩怨,都要一笔勾销!”
“呼呼呼!一笔勾销!”
这时候,下边密密麻麻的两寨成员们,都同时发出欢呼声来。
“这两个女人,杀掉!”
另外一个寨子的寨主指着被捆在柱子上的兰花和浮萍。
“不杀,是她们带回来的消息,否则我们怎么会知道?”
寨主嘎嘎笑道:“但是,她们竟然企图说服我们去向着大山外的人投降,为他们种地。
我们要的,永远都是没有压迫。
外边的人都是硕鼠,是桀纣!”
“等我们抢到盐巴回来,就让她们两个成为我们两家寨子里的共妻!”
听到这个后,下边的两寨成员里,顿时有人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声来。
兰花这样的长腿野人儿,别说在山外的世界,很让男子喜欢,就是在山里,也同样是男人的首选儿。
寨主趁机振奋人心:“谁能在这次抢夺盐巴的战斗中立下头功,这两个女人,就先属于这个人!”
“呼呼呼——”
欢呼声更加强烈,虽然人数并不是真的很多,但竟真的有了几分震天动地之感。
翠花和浮萍两女目中充满了绝望,嘴巴也被布条堵了起来,想要说什么也无法做到,只能看着疯狂的族人们,呜咽的无力挣扎几下……
山林中,勉强算是浩荡的队伍,蜿蜒在险阻的山道中前行。
但粗略看去,人数恐不过千。
“属下数清楚了,大致在八百人左右!”
李欢听着斥候的禀告,还真是吃了一惊!
竟然能凑出这么多的人来。
看样子,这大山里所谓的“野人”,似乎还真是不少啊。
“这里往山里走二十里左右,是一片险地,那里要独木桥才能过来,小人等斥候军的人,留下了人手。Χiυmъ.cοΜ
只要八百来人走过独木桥后,就把独木桥斩断,断绝他们的后路。”
“好,一切都按照计划行事。”
李欢沉稳的吩咐道。
“喏!”
斥候军快速退下。
司马迁这边已经平铺开来纸笔,自顾自儿的研墨。
让李欢看在眼中,有一种现场直播记录的怪异感觉。
李欢则和翠花,还有三个二十来岁的宫娥们,开始做包子。
包子馅儿很讲究,是霍去病巡逻的十人队,从山林里抓到的山鹿……
这玩意儿,放在李欢以前那个世界,吃一口,就能牢底坐穿。
可是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多了。
就连老虎,众人都已经打死了十余头,至于山狼、野猪这些野兽,打死的至少也在数百头了。
尤其是野猪,就像是杀不光一样。
每天都会有成群结队的野猪,就跟组团给李欢和霍去病改善伙食一样,闯入工地,把初具规模的工地破坏的不像样。
老虎和灰狼不一样。
杀得多了,它们就会向着林子深处迁徙。
唯独有这些野猪,又蠢又憨又暴力,唯一的好处就是——香!
这是真香!
安心记录所见所闻的司马迁,在猪肉馅儿包子的香味飘飞过去后,立刻就有些不可控的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吸了吸鼻子。
方才转头,就看到李欢端着一笼还在吞吐白色热气的包子,放在了他的矮几边上。
“趁热尝一尝,这可是我安阳侯府的特产呢!”
诱人的香气,新颖的模样,白净圆润的外表,瞬间就让司马迁食指大动,忍着烫手,大咬了一口!
霎那间,浓香的气息,彻底爆炸后,又流转在司马迁口齿之间,令他不自觉的一边咀嚼,一边流露出沉迷不可自拔的失态之举。
直到他一口气吃了五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后,方才意识到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拱手道:
“军侯见谅,下官失态了。”
“不碍事,美食面前,本就应该全身心的享受才是。”李欢哈哈笑道:“听闻你为了写好史书,走遍了我大汉所有的疆域?”
司马欣摸了一个包子在手里,捏了捏,又软又香,点头道:
“古之史书所记载,能寻找到的地方,下臣确实都力求亲自走一遍,口耳听闻,地方传说,老叟亲言。”
“你一定可以写出一部史家绝唱的。”
李欢赞道。
“承蒙君侯抬举,下臣尽心焉耳矣。”
司马迁又干了两个包子,已经开始打嗝儿,但是,嘴巴却说肚子再坚持坚持,肚子说再坚持我就要炸了。
这时候,另外一种美食到了——豆浆。
加了糖霜的豆浆。
滋味甘美爽口了,司马迁摸了摸自己圆滚的肚子,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果真让肚子再坚持了一下,竟还能再喝一大碗豆浆。
石磨做好之后,李欢就已经打上了豆腐的心思。
至于霍去病和李敢两人,在这些美食小吃面前,也是少有的罢兵言和,埋头干饭。
天色灰暗,一群人都惬意的靠在摇椅上,望着金色的夕阳铺满了大汉的天穹。
翠花站起身来,要和其他的宫娥们一起收拾碗筷。
但是,李欢想到了霍去病说的那件事情,便伸手拉住了翠花柔软的小手,挪了挪身子,让她和自己一并靠在宽大的摇椅上,小憩着一并看晚霞。
既然决定过摆烂的生活,那就摆烂到底!
地主老财的日子,我李欢过定了。
谁也别想把自己的翠花怎么了。
“君侯,野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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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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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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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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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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