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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纨绔王爷>第555章 征兵剿匪
  旁边的众人一听,都非常惊讶。

  他们也知道桂如渊应该被治罪,可是他毕竟是朝廷的二品大员,就是官家赵构要杀他,也得交刑部先议了罪再行处斩。

  而林冲不经上奏,和刑部议罪直接要杀一个二品大员,这实在是让他们太意外了。

  跟着桂如渊一起来的几个当地的官员替他救情,连刘磊也说:“启禀王爷末将以为桂如渊虽说罪有应得,可是他毕竟是朝廷的二品大员,这就么斩了,是不是……”

  那些当地的官员也跟着求情,一个年纪略有些大的通判说道:“王爷,桂大人虽说有错,可是他这段日子里抵抗蒙军,也算是殚精竭虑,费用苦心,王爷能不能看在他有功于朝廷,且饶过他的死罪,让他戴罪立功?”

  林冲冷冷地扫了众人一眼,缓缓地说道:“各位,桂如渊的罪,大家都看清一清二楚,别的不说,这些赃物就是罪证。

  一个边陲大吏,屡受国恩,在此国家面临危难之际,却不思报效国家,贪赃枉法,克扣军饷,致使下面的士兵无饷可用,无粮可食,不得不去抢掠百姓,闹得军心、民心动荡,不杀他何以平民愤,怎么能稳定军心?

  至于说要不要交刑部议罪再杀他?

  本王受官家恩旨,授便宜行事,先斩后奏之权,事关危急,不用走那个过场了,为了正军法、儆效尤,若是赦他死罪,大军各种将士、百姓岂肯心服?必斩不赦!”

  桂如渊一听林冲非要杀自己不可,站了起来,说道:“王爷,本官乃秦相爷门生,你杀我,是不是太不给秦相爷的面子啦?”xǐυmь.℃òm

  林冲斜了他一眼,先是不语,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怎么,你想用秦桧来压本王,本王还告诉你,本王就不怕这个秦桧,更不会给他什么面子,来人呀,把他拉下去立斩!”

  几个士兵过来把桂如渊拉到一旁一刀斩下首级,众官员个个噤若寒蝉,再次领教了这个林魔头的狠辣手段。

  林冲命令把桂如渊的首级传示各营、各军,并同时发下告示,警示各级官员,安定军心,民心。

  对于桂如渊的那几十车的财物,林冲决定拿出一部分救济部分受到官军袭扰、侵害的百姓,另一部分马上发放欠下的军饷,剩下的用来招募新兵。

  现在合州城内只有不足五万兵马,想抵挡几十万蒙古大军是不可能的,现在最紧要的事就是招募和训练新兵。

  这件事林冲让刘磊来办,先是升任他为正四品的左卫大将军当这个军需官,让公孙胜协助他。

  刘磊急于在林冲面前表现,想方设法招兵,可是几天过去了,并没能招来多少新兵。

  之所以招不上兵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马上要和蒙古大军作战,他们都知道蒙古骑兵的厉害,一旦从军,生命难保。

  另一个原因,因为最近的战乱频发,而且周边的匪患众多,一些精壮男子或者远奔他乡,或者加入所谓的义军,大块吃肉,大碗吃酒,大秤分金,比当兵要快活得多。

  几天过去了,刘磊急得满嘴的燎泡,想说各种办法还是没能招到多少兵,不得不去找林冲商量对策。

  林冲让他对外宣布:所有报命从军者,先赏银五两,所需费用从桂如渊的那些赃物里面出。

  另外,林冲还让刘磊派人到百姓中—宣扬说蒙古军中有大量蒙古人在各地劫掠来的财物和女人,如果现在当兵,将来打仗,在战场上缴获的财物和女人归他们自己所有。

  这两样措施在以前是根本没有过的,尤其是第二条,简直和当盗匪一样,而且这是合法的。

  所以,一天过后,招兵处一下来了几千人报兵,一时间人满为患。

  为了吸引更多的壮勇参军,林冲吩咐罗狗熊在营门口放着一个大水缸,水缸里放着一个木水桶,旁边放着一个中号的水缸。

  对那些想参军人的说,想当官儿的,自己用水桶从大水缸往中号缸里舀水,舀三成水的当十夫长,半缸水的当百夫长,满缸水的当千夫长。

  五天过后,就招了近一万新兵,离林冲预想的招五万新马还差得很远。

  林冲有些着急,又想起了招抚周边的义军的办法。

  在宋朝,所谓的义军,也就是盗贼更像是一种职业。

  按说,宋朝的起义军应是不少,但没有一支义军能像以前或是以后的义军那样,开天辟地,开创未来。

  大多数情况下,各路义军好像都是以盗寇的面目出现的,既师出无名,也得不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他们除了打家劫舍,为患一方,并不见有多少义举。朝廷看着心烦,老百姓也不怎么认可。往往大军一到,也就做鸟兽散了。

  林冲又让人四处贴告示。

  告示上说:凡参与抗蒙作战的,以前的罪过全免,有带一千人来投奔者赏正七品的中卫郎,带三千人来投奔者赏正六品的左武大夫,带万人以上来投奔者赏正五品的中侍大夫。

  一时之间,附近的各路义军纷纷来投奔从军效命,又招募了二万余人。

  不想,却惹恼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李旦,是前大蜀王李顺的侄子。

  这个李旦颇有来历。

  淳化四年,西川大旱,官府赋敛急迫,逼得农民失业,以王小波为首的百余农民在青城起义。

  王小波阵亡后,众推举其妻弟李顺为领—袖。五年,起义军攻占成都,李顺自称大蜀王,改元“应运”,设官置署。

  当时的皇帝宋太宗震怒,派宦官王继恩等率禁军分两路大军前往镇压,李顺兵败逃匿,下落不明。

  官军退了以后,原来的这些盗匪拥立李顺的侄子李旦继任“大蜀王”,在四川各地流窜劫掠。

  这个李旦人称“辣手书生”,为人雄心勃勃,心机敏捷,颇有韬略,又性格豪爽大方,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且不贪财不好色,颇受那些义军拥戴。

  不到一年的工夫就聚集了三万余众,实力越来越大,连官军也奈何不了他,以至于他雄霸一方,与官府对抗,强征粮税,自置官署,自命百官。

  李旦的势力越来越大,引起了金兀术的注意。

  最近几天,蒙古国的势力越来越强,金国的势力越来越弱,蒙古国和金国都对四蜀地这块肥肉垂涎三尺。

  所以,金兀术派人暗中联络李旦,提出如果李旦可以聚集十万人马,与各路义军联成一体,金国不但承认他的大蜀国地位,还愿意和他联手打宋国,确立李旦西南半壁江山霸主的地位。

  最近一段时间,李旦积极联系各地义军,对他们许以好处,希望他们能和自己一起联手。

  本来和这些义军的首领说得好好的,没想到林冲的这一招让这些义军的首领都反悔了,不再和李旦联手,而加入了官军。

  就连大蜀国内部的一些将领也蠢蠢欲动,打算加入军官,获得正式的身份,以博得封妻荫子的美好未来。

  这样一来,李旦的自立为王的计划就被林冲彻底地搅乱了,而且有山下的眼线探听得知,最近几天林冲正在积极准备征剿他们李家寨。

  李旦深知,虽说自己现在有三万之众,但是这些人毕竟都是些草莽,跟官军是没办法比的,一旦官军大兵压境,自己的麻烦就大了。

  现在,一定得想个什么法子制止林冲来攻打李家寨。

  李旦也早就听说过林冲的厉害,他知道自己不能和林冲所率的官军硬碰硬,自己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可是,他并不想坐以待毙,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好主意来,他在府里呆得烦闷,就带着二十几个贴身侍卫去山上打猎。

  刚走到山口,远远地看见一群女兵迎面而来。

  这些女兵,个个头戴淡青色的帽帕罩头,身穿淡青色的裤褂,皮带儿扎腰,肋下佩刀,背弓带箭;

  所骑的战马的脖子上,得胜钩上,挂着不少野鸡、野兔、狐狸之类的野味。

  当中高头大马上端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黑壮姑娘。

  这个姑娘个头比一般的姑娘个头高,肩膀比一般姑娘宽,一脑袋的黄头发,包着一块淡青色的布,上面插着满脑袋的花;黑油油的面皮,胖古轮墩的身材,重眉毛,大眼睛,大嘴叉。

  手里拎着一条锃明瓦亮茶杯口粗的镔铁棍,这条铁根,看上去少说也得有百十斤,一般的姑娘拿都拿不起来,可是在她手里,就象拿根擀面棍儿一样。

  这个人是李旦的妹妹,名叫李彩凤,自幼好武,不习女工,专练武艺,跟着几个军中的高手学习,几年后,她的师父们都不是她的对手,人送外号“母夜叉”。

  这个母夜叉,性格耿直暴躁,一言不合就动手,有时连李旦也惧她三分。

  李彩凤看见哥哥走来了,指着他大着嗓门喊:“哟,我当是谁,这不是胆小怕事的小脚老太太吗?你不躲在狗洞里呆着,怎么敢出来晃荡呀,怎么不怕让官军要了性命?”

  李彩凤之所以这么奚落自己的哥哥,是因为她一直想当真正的公主,而不是在小山沟里当女匪,一心想帮哥哥成就大事。

  可是,最近哥哥成就大事的计划黄了,她当真正公主的梦想也黄了,她非常生气,一直撺掇着哥哥主动攻击宋军。

  但是,李旦知道林冲的厉害,不同意,她非常得生气,几次骂哥哥胆小如鼠,不像个大男人,像个小脚儿老太太。

  李旦身边的人听了李彩凤的话,想笑又不敢笑,只能憋着。

  李旦也觉得有些上不来台,他气咻咻地瞪了李彩凤一眼,“你说说你呀,一个女孩儿家家的,不学女工,天天带着人出来打猎杀人,你再这样下去,还能嫁出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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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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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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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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