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说:“天明再走吧,熬了一夜。”
羽儿看着徐福,又看着幽若说:“不了,我想现在就走。”
徐福看了看幽若,羽儿突然说要走,幽若始料未及,这些日子羽儿待她敬重有加,她亦待之呵护备至。
当此时,幽若眼中含着驱不散的热气,想要开口挽留,但是她看到徐福却并没有挽留之意,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像一个送别孩儿远游母亲一般,在微明的黎明曙光里,在清冷的空气中,久久凝视着羽儿。
只是看了幽若殷殷期盼又不舍不忍的眼神一眼,羽儿内心便溃不成军,他想方才听到的关于的心的颜色,想象到久别重逢的画面,那时一定是在一个繁花似锦的春天,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他们会重逢在青山绿水间,登高望远,把酒言欢。
徐福说:“好吧。”
羽儿拱手作揖道:“您二位好生保重,对了,替我转告月儿姐姐,让她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二人点头,羽儿随后同二人一同进门,而后分道两边,羽儿去马厩牵马,徐福和幽若则是去卧房替羽儿打理行装。
羽儿走后,幽若不由责怪徐福。
“怎就一点都不心软,怎就不开口挽留一句,怎就不回头看一眼。”
徐福憨憨的笑着,一如在许多年前在医馆时一般腼腆说:“你随我走了这么远,老城主可曾挽留过你。”
不是不心软,不是不挽留,不是不回头,只怕回头看一眼便生出无数藤蔓一般的羁绊,只是希望他能够心无旁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无拘无束追逐自己想要的理想,大大方方去践行自己的选择,在广阔的天地里成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能够顶天立地。
若是心想事成,看不看,留不留都是不必要的。
然而幽若还是难以开颜,徐福只能笨拙的安慰道:“路很长,还会再见。”
幽若终于嫣然一笑,是的,自己已经跟他走过很长的一段路,若不是徐福提醒,她真的以为还只在起点。
还会再见吗?当然,只要想见,天涯海角也能相见。
再见,在别人口中或许是一句虚言,但在羽儿口中,便成为了承诺和期盼。
幽若收拾了心情说道:“我去给先生备马车。”
徐福说:“这一次不坐马车了。”
“不坐马车?”
“是的,我想骑马。”
“为何要骑马?”
徐福少有的故作正经说道:“我有两个理由,第一,陈平制造的那个大马车太丑,第二骑马跑的快。”
“我赞同第一点,不过,为何要跑得快?”
徐福说:“时不我待。”
“随你,你骑马我也骑马。”
“也随你,只要你不嫌弃一路颠簸。”
“我可是自幼在梦鱼城卫营中历练,论骑马的功夫,你可比不上我,论打架的功夫,你也比不上我。”Χiυmъ.cοΜ
看幽若摩拳擦掌,又听幽若话语中的架势,似是要揍人一般,徐福无以反驳,也不敢反驳,只得讪讪闭嘴。
幽若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她身手不凡且先不说,只说她还会些稀奇古怪的巫蛊之术,就极为让人忌惮,最为关键的是,她的脾气一向不太好,若是在平时,幽若可能不会对自己下手,但是现在自己放走了羽儿,那就不一定了。
……
羽儿一身楚军盔甲,手持着长戟,腰间挂着一把长剑,一人骑马向黑暗中而去,现在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楚国军卒,他要去寻找黑暗中那一抹光明,他在黎明到来之前出发,很快便看到了光明的曙光。
这人间,有许多人活着,是为了证明。
当然,也有许多人是为了捍卫,羽儿便是为了捍卫。
平心而论,也自心而发,他所捍卫的,不是荣誉和地位,而是心之所思,心之所念,心之所向,心之所倚。
天空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小雨虽小,却打湿了人的衣裳,浸透了地上的泥土。
楚军的追击还在继续,秦军兵败溃散时慌不择路,跌落原本云梦城卫用于伏击秦军的土坑者不计其数,直到秦军大将李信也连人带马跌进深坑中,李信才明白,为何远看平地一无所有,竟然在这里隐藏着千军万马。
这在兵家看来,其实算不得什么高深的计谋,不过是利用了天时,改变了地势,也摸透了人心,因而让他马失前蹄。
他曾想过失败,但却不曾想过败在如此简单的计谋之下。
他在坑中手脚并用,身体贴在泥坑土壁上,指甲紧抠着土壁上的泥土,怎奈何雨水使得坑中泥土湿滑,根本找不到借力点,浑身的力气无处施展,堂堂一军统帅竟然爬不上不过一人深浅的土坑。
李信顿足捶胸,这时一个士卒忽然爬伏在坑边向他伸出手说:“将军,我来拉你。”
这无异于雪中送炭,然而李信面色却是骤然一沉,自己所有的不堪狼狈都被这一个士卒看见,他心中忽然有一座大山轰然崩塌。
他似乎听到了那原本连为一体坚不可摧的巨大山石破碎化为齑粉的声音,“噼里啪啦,噼里啪啦”,那排山倒海的声音连同他的呼吸一起喷吐出去时,眼前却什么都没有。
心中那座山瞬间崩塌后,他看到了士卒黝黑的脸上露出淳朴的笑容,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那时,他还没遇到嬴政,还没穿上秦国的盔甲,不像现在这般骄傲。
那时的他,整日食不果腹,饿的面黄肌瘦,模样也与这个士卒是一样的。
从前他不会多看这士卒一眼,现在他看得却很认真,他似乎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原来自己不屑一顾的,不仅仅是别人,也包括曾经的自己,他努力忘掉自己从前的样子,现在却想不起来为何要忘掉从前。
这个士卒不好吗?他尽管瘦弱,却肯在自身难保时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是的,他很好。
从前的自己不好吗?当然也很好,他虽穷困潦倒,却也乐于助人。
从前的自己很好,但也很卑微。
一个人的好,不能换得温饱,更不能转化为他人的尊重与青睐,大多数时候会遭人嘲讽甚至鄙夷谩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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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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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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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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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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