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影帝的诸天轮回苏乙吕明哲>0094、再次决裂
  “摇滚是一门好生意啊。”丁父很感慨地握着苏乙的手。

  “只要是有情怀的东西,都有的是人愿意买单。”苏乙笑道。

  “那就——合作愉快?”丁父道。

  “拜托了,叔叔。”苏乙道。

  “是我拜托你才对。”丁父认真道,“苏乙,我要收回我之前的一句话,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年轻人,而有才华的年轻人,往往就是最帅的!叔叔给你个承诺,只要你不做对不起建国的事情,你迟早可以真的叫我爸爸。”

  苏乙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爸,快回去吧,阿姨们都等急了。”

  “……”

  不管苏乙有多么不喜欢程宫这个人,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有本事的人。

  接下来的几天,乐队进入紧张的排练之中,而程宫则主动出击,拿下了敬老院摇滚音乐会、夕阳红秧歌队联合广场演出、慰问工友七场演出以及六所学校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密集的演出。

  拆除摇滚公园,拆除大吉他的事情突然开始炒作,几家本地媒体,甚至是省级媒体开始用煽情的文字掀起人们的情怀,网上的公知大V们集体蹭热点。

  就在这个时候,还不太有默契的乐队,开始了“集安巡演”。

  通常情况下的演出,乐队都有三首歌的时间。偶尔只能唱一首。

  每场演出,《都选C》是必唱曲目。

  第二首歌,往往就是主办方点歌,不唱就不让演出。

  比如在工地上唱《打工谣》、《离家的孩子》,校园里唱《国际歌》、《我们是主义接班人》、《红歌串烧》,敬老院唱《最美不过夕阳红》、《北国之春》,还有监狱里的《铁窗泪》和《十不该》。

  可以说涉猎甚广了。

  第三首歌,就要看场合了。

  比较年轻、活泼一点的场合,就唱《丁建国写的歌》,比较庄重、老年化一点的现场,就唱杨双树的《孤独》。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苏乙拿出的《路》,一次也没在演出中唱过,甚至宁肯唱崔建和藏天硕的歌,也不唱苏乙的。

  丁建国特意质问过程宫,人家的回答很振振有词——《路》没有市场,唱它只会浪费感情,浪费大家的时间和机会。

  而程宫和苏乙自上次的矛盾之后,双方都没有要缓和关系的意象,程宫有意在边缘化苏乙,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让众人不解的是,苏乙表现出了所有人都不能理解的宽容,他仿佛恍若未觉,只是安安静静打鼓,演出。

  半个月过去了,乐队在集安小范围地红了,有了一些歌迷,但距离所有人的预期,都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尽管程宫一直很努力为乐队寻找机会,费力宣传,但奈何,乐队自始至终都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9月16号这天,苏乙接到了丁父的电话。

  “项目我已经找人论证过了,可行性很高,的确是一笔好买***起我原来的计划,这个项目政府方面也更感兴趣!小乙,我觉得我们可以开始了。”

  “那就开始吧。”苏乙看着不远处在白板上写下豪杰乐队名字的程宫,笑着缓缓说道。

  “好,我今晚就会会他。”丁父饶有兴致道,“唉,小乙,用钱收买人,我长这么大都没干过这种坏事,你把叔叔都带坏了。”

  “……”

  苏乙默默挂掉了电话。

  叔叔,不装逼集安早实现四个现代化了。

  苏乙走回去的时候,关于乐队名字的争论正形成一个僵局。

  丁建国提议“天狗乐队”,因为表字配狗,天长地久。

  胡亮提议“大破车乐队”,因为他最近把一辆废弃的消防车改造成了乐队大篷车,为此他甚为得意。

  杨双树提议“后老伴乐队”,因为他一直想找个老伴共度余生。

  希希提议“小美女乐队”,因为她觉得她就是个小美女。

  众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一见苏乙回来,胡亮立刻问道:“十一,你就说你支持谁吧?”

  “天狗吧。”苏乙想也不想地道,“这个最正常。”

  “靠,你们娘口子攮狈为奸,当我没问。”胡亮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但这样一来的话,天狗乐队就等于有了两票。”希希道,“其他名字就只有一票。”

  “那就叫天狗?”胡亮看向程宫。

  “暂时搁置吧。”程宫笑眯眯道,“休息十分钟,咱们再决定,大家也都再想想。”

  他的话没人反驳。

  这段时间,程宫用他的表现和手段,赢得了乐队的绝对主导核心位置,他在乐队中有了绝对的影响力。

  比起上次,如无意外,苏乙根本不可能再撼动程宫的地位了。

  休息期间,程宫借着闲聊的工夫,说出自己的往事,说他之所以走上音乐道路,是因为他的母亲用缝纫机一脚一脚把他踏到了现在的路上。xǐυmь.℃òm

  胡亮深受感动,当场就提议乐队名字就叫“宫哥特么的乐队”。

  自然是被无情鄙视,然后“缝纫机乐队”就顺理成章成为了呼声最高的备选。

  比起天狗以及其他几个稀奇古怪的名字,缝纫机乐队似乎更有意义一些。

  当然,是对程宫来说更有意义。

  “如果大家没什么意见的话,那咱们就叫缝纫机乐队啦?”胡亮兴致高涨地道。

  众人纷纷点头,或是不可置否。

  “我不同意。”苏乙突然淡淡开口。

  所有人都愣住了,齐刷刷看向苏乙。

  “不是,十一,还想着天狗呢?”胡亮打个哈哈,“现在支持缝纫机乐队的人可多。”

  “是吗?”苏乙微微一笑,“我们是玩儿音乐的,又不是干裁缝的,叫缝纫机是个什么意思?”

  “这不是宫哥他妈……”

  “特么的就是特么的,跟我们的乐队有什么关系?”苏乙毫不客气打断他,“我还是提议叫天狗!爱谁谁!”

  砰!

  他把鼓棒摔了出去,转身就向外走去。

  “不是,这闹哪出啊?”胡亮瞠目结舌。

  “这是冲我啊?”程宫眼中带着几分狠戾,冷笑着道,“真特么有意思……”

  丁建国看着苏乙离去的背影,突然站起来也向外走去。

  快到门口时她突然回头道:“对了,我还是坚持天狗。”

  程宫眼睛眯了眯,没有说话。

  “唉。”杨双树站了起来,也向外走去。“那就天狗吧,其实天狗还挺有意思……”

  程宫的表情僵住,不可置信地看向杨双树,但杨双树却看都不看他。

  乔美希眼珠骨碌碌一转,突然也向外跑去:“爷爷,等等我!”

  此时的程宫,脸色已变得铁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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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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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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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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