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宫为什么一定要拿出他的那首《都选C》?

  这个问题的答案苏乙结合原版剧情,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

  原因很简单,程宫本来就是想推推他这首歌的。

  他写出了这首歌,他觉得这首歌能火,他不满足只做一个小小的经纪人,他决定用这首歌试试水,看能不能赚一笔。

  结果缝纫机乐队把这首歌唱了个不温不火,让程宫很失望。

  恰逢丁父用钱收买他,于是他半推半就拿钱走人了,临走前可能知道自己收钱的事儿迟早曝光,干脆就承认了,还很仗义地主动把十万块定金退给了胡亮。

  注意,在这里,他是只退了胡亮的钱,他是拿着丁父的一百一十一万六千块回京都的。

  可谓是功成身退。

  但他为什么又回集安了呢?

  因为他在京都街头碰见的那两个摩托车手。

  原版剧情中,程宫收了老孙头儿五千块学费,让炸药教他打鼓,但这笔钱被胡亮反手给了两个环游华夏的摩托车手,让他们帮忙宣传乐队9月30号的演出。

  程宫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断定这两个摩托车手是骗子,胡亮上当受骗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两个摩托车手真的一路放着《都选C》的音乐,从东北骑行到了京都。

  这是程宫永远理解不了的摇滚态度——有人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实践着对你的承诺,守护着金子般珍贵的品性。

  当程宫在京都的繁华街头看到这两个摩托车手,听到《都选C》的时候,很难推测那一刻他的内心有没有震撼和感动。

  但他一定看到了大笔大笔的钞票入账的场景。

  《都选C》有情怀,有故事,有了绝佳的宣传素材,这首歌火定了!

  丁父的一百多万拿着虽然舒服,但却不踏实,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像是丁父这种生意人,会不会真的白白让你拿走他的钱,这就像是个地雷,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炸。

  但《都选C》火了以后的收入,却绝不止这区区一百万。

  一边是像是定时炸弹一样的脏钱,只有一百多万;另一边却是靠本事就能拿到的干净钱,源源不绝,比一百万只多不少。

  该怎么选择,傻子都知道。

  所以程宫直接打车回集安,重新掌控了乐队。

  自始至终,他都把乐队当成一盘菜,任他拿捏,他吃死了胡亮他们几个。

  所以原版故事的结局,是程宫利用了胡亮他们的梦想,赚了个盆满钵满。

  而他和丁父应该是达成了谅解,互不干涉。

  胡亮他们虽然没能保住大吉他,却也圆了摇滚梦。

  程宫是最大的赢家,他用这种不太光彩却足够含蓄的方式,让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赢的状态。

  这个人无疑是有本事的,他能玩弄人心,能名利双收,某种角度上来说,这是他应得的。

  用一句很社会的话来说,程宫这种人,到哪里都能混得开。

  苏乙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推测和判断,也并非是完全揣测,实际上只有这个可能最符合事实,很巧妙契合了所有的点。

  而且程宫前后突兀的性情大变,也就有了解释。

  没人会像是精神病一样在对待同一件事情上突然转换多次,每一次转换都是极端态度,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原版剧情里程宫刚开始对待乐队百般敷衍,连招乐手这么大的事情都跟闹着玩似的随便就定了下来,可见他对这件事完全没上心,只想拿钱走人。

  可他拿出《都选C》后,立马跟换了个人似的,对乐队拼命付出,不惜代价。

  这样一个拼命三郎一样付出的人,面对丁父的收买,却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下就决定拿钱走人。

  然后已经拿钱走人的他在京都看到摩托车手,又立刻良心发现,回来继续自己的摇滚梦想?

  四次转换,比坐过山车都刺激。

  阿油凯蒂?

  事实证明,所有的良心发现,要么是逼不得已,要么是利益使然,最不济,也是人家本来就有良心,只不过是一时糊涂而已。

  程宫前面的行为像是一时糊涂吗?

  肯定不是啊!

  所以他是为什么,其实已经一目了然了。

  苏乙不可能忍受程宫主导乐队,装着糊涂被程宫耍得团团转,但他也没必要为了对付程宫而溅自己一身屎,搞得两败俱伤,毕竟现在只有他知道程宫的真面孔,其他人眼里程宫可是很重要的导师级人物。

  所以他必须有个更巧妙,更有耐心,更一击必杀的办法。

  他想到了丁父。

  于是在打过电话的半个小时后,他在另一辆加长林肯上,见到了丁父。

  门一开,香气扑鼻,两排莺莺燕燕翘着大长腿齐刷刷向他看过来。Χiυmъ.cοΜ

  苏乙都看傻了。

  爸爸真会玩儿啊……

  “看?看什么看?”丁父瞪眼道,“她们都是你的长辈,叫阿姨!”

  “呵,呵呵……”苏乙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叔叔,借一步说话。”

  “我从来不看那个!”丁父一摆手,“我这人向来注重实战……”

  “叔叔!”

  苏乙满脸黑线,你个死老头儿还挺懂啊,我说的是那个吗?

  “我是说,咱俩需要单独谈谈!”

  “唉,春宵一刻值千金,十一啊十一,你在浪费我金子一样宝贵的时间。”丁父叹息着下了车。

  “各位小姐姐,广告过后,马上回来!”丁父对着车内摆手,“木啊!”

  还献上一个热情洋溢的飞吻。

  回应他的,是齐齐的飞吻,和银铃般的娇笑。

  丁父这才满意回头,指着不远处的小路道:“边走边说吧,苏乙。”

  苏乙的名字连丁建国都不知道,但丁父却知道了,可见这老头儿是下了功夫的。

  不过苏乙也没太在意,毕竟他都跟人家女儿同居了,人家调查一下自己的底细,也是合情合理。

  “说吧,找我什么事?”丁父问道。

  “我想跟叔叔合作。”苏乙道,“既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建国。”

  丁父面色不善回头瞥了他一眼:“你想拿建国当筹码,在我这儿赚钱?”

  “怎么会?”苏乙笑了笑,“我是想到了一个让你们父女俩共同赚钱的好项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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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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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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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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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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