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姚颖怡>第一五四章 可爱的大婶
  “不是阿兴,那时府里的管事是胡大贵,他脑子活,嘴皮子也利落,像这种雇短工的事,就交给他去做了。”明大老爷说道。

  胡大贵?

  明卉忽然想起一个人来:“胡大贵姓胡,胡妈妈也姓胡,他们之间是亲戚吗?”

  “胡大贵是胡妈妈的亲侄子。”明大老爷解释道。

  明卉几乎忘记胡妈妈这个人了,当年明大老爷把胡妈妈赶了出去,从那以后,明卉便没有见过她了。

  “胡大贵现在不在府里了?”明家并非高门大户,府里的下人并不多,明卉虽然只在枣树胡同住过几个月,但是府里但凡有几分脸面的下人,她都能叫出名字。

  她不记得有过一个叫胡大贵的管事。

  “因为那天来做泥瓦活的力夫都是胡大贵雇来的,所以胡大贵也被衙门里的人盘问过,虽然最终什么也没有查出来,可我就是觉得胡大贵这人有几分诲气,于是那次之后,他就被调去了庄子。

  有一年下大雨,他急着赶路回家,河边路滑,他掉到河里被水冲走了,直到三天之后,才在下游找到他的尸体,现在算一算,他也已经过世快五年了。”

  明大老爷心中愧疚,如果不是他觉得胡大贵晦气,胡大贵也就不会去了庄子,更不会在下着大雨的时候,还要匆匆赶路回家,最终搭上了一条性命。

  “大哥,胡妈妈一家现在哪里,胡大贵的家人呢?”明卉问道。

  “胡妈妈一家在哪儿,我不知道,但是胡大贵的妻儿,我却是让阿兴给送过银子的。

  胡大贵死的时候二十八岁,他与妻子王氏成亲后一直没有孩子,后来根据习俗抱养了一个男娃,果然,他们夫妻三年抱俩,生了一儿一女。

  他死后的第二年,王氏想改嫁,公婆只肯要那两个亲生的孩子,王氏便把那个抱养的男娃卖给了戏班子。

  那孩子当时已经六岁,知道戏班子不是好地方,当天晚上便偷跑出来。

  戏班子以为孩子跑回家了,便去找王氏要人,王氏不承认孩子回家了,于是便闹到了衙门,最终衙门判王氏退回了卖孩子的钱。

  可也因为这件事,王氏也落下了一个无情无义的凉薄名声。

  想要娶她的那家人,原本也是想娶她过门照顾几个没娘的孩子,听说这件事后,那家便和王氏退了亲。

  胡妈妈还曾找上门,把王氏挖苦了一通,两人也从此闹翻,胡大贵的父母不允许孙子孙女与王氏来往,王氏还曾以胡大贵未亡人的身份来枣树胡同要过钱,也是让胡妈妈把她骂跑的。”

  明大老爷说到这里,有几分惭愧,以前他从不过问后宅之事,王氏的这件事,还是他在府里守孝时,闲来无聊听阿兴说起的。

  “胡大贵父母住在哪里,是在保定还是要乡下?”明卉又问。

  “就在保定啊,他父母年轻时是在吴家做事的,后来吴家交到吴舅爷手里,家底越来越薄,就连下仆也养不起了。

  吴舅母看在你大嫂的面子上,没有卖掉胡大贵的父母,你大嫂拿了三十两银子,替他们赎了身。

  他父母做些小买卖,胡大贵来了枣树胡同做事,他还有个哥哥,名叫胡大富,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跛了一条腿,不能在府里当差,从八、九岁开始,就在戏园子里卖花生瓜子,后来索性做了帮闲,日子过得倒是不错,现在就是他给父母养老,侄子侄女也是他养着。”

  明大老爷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有一回,他出去应酬,席间他们这一桌,和隔壁桌发生了冲突,打了起来,恰好被胡大富看到,出面将此事摆平。

  明卉点了点头,又详细问了明轩是在哪里被找到的。

  看到明大老爷已经是在绞尽脑汁回忆这些事的时候,明卉便知道明大老爷几乎已经是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告诉她了。

  明卉告辞,明大老爷不得不叮嘱她:“我先不去西南了,可你也要小心,不要插手这件事,还有不到半年就要出嫁了,你不要到处走,有事让汪安来叫我一声。”

  明卉笑嘻嘻地听着,连连点头。

  明大老爷见她态度良好,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便放下心来。

  明大老爷万万不会想到,次日,明卉便给自己变成了另一张脸。

  她先是让汪安去找阿兴,从阿兴那里,她知道了胡家父母和王氏的住址。琇書蛧

  王氏被退亲之后,又被娘家轰出来,据说还在私寮里待过些日子,名声尽毁,但也不是没有收获,她在私寮里经人介绍,给了现在的丈夫做了姨娘。

  她现在的丈夫比她大了三十岁,子孙满堂,她的日子并不好过。

  次日,明卉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可爱的大婶。

  大婶牵着她那个三十八岁才生出来的小儿子,满面春风到了王氏现在住的那条巷子。

  她是来找王姨娘的。

  听说是来找王氏的,门子神情不屑,上下打量着明卉,又看向一旁的朵朵。

  “你找王姨娘?借钱的?还是学着她卖儿卖女,那你可来错地方了,我们老爷什么生意都做,但就是不做人口买卖。”

  说到最后一句,门子还意味深长地看一眼朵朵,似乎在说,这倒霉孩子也是骗过来准备出售的。

  门子的这番话,把明大婶听得一愣一愣的。

  “你该不是以为我们是来打秋风的穷亲戚?啧啧,年纪轻轻这什么眼神啊,大婶我穷得就只剩下钱了。”

  说着,明卉递上来一只封红,那门子的脸色果然好了几分,明卉一手给封红,另一只手,妥妥地指向院子里面的一口井:“哎哟哟,这里怎么还有一口井呢,有口井那也没有什么,可这口井的位置怎么偏了呢?”

  “偏了不好?”门子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不好啊,这是无底洞啊,怎么填也不填不满的无底洞,你若是个忠仆,就告诉你家老爷,快把这口井填上。”

  大婶慈悲为怀,掐指一算,不得了,不得了,把井建在这个位置上,何止是破财,还要命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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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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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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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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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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