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操的考虑当中,有三点。
一是洛阳确实残破。
二是许昌是他的大后方,方便掌控刘协。
三是洛阳离冀州太近,以他的实力还不能和袁绍抗衡。
所以把大汉的都城迁移至许昌,那便是一件对他极为有利的事情。
刘协有些犹豫不决,问计于符节令董昭,却不知道董昭早已经与曹操暗通款曲。
甚至曹操迁都许昌的建议,就是董昭向曹操提出来的。
因此在内鬼的帮助下,曹操很快得到了刘协的许可,兴高采烈地筹划了迁都事宜。
到九月份,天子龙驾就抵达了许昌,杨奉对迁都的事情极为反对,决定出兵拦截天子车驾最终失败。
曹操改许昌为许都,刘协拜他为大将军、武平侯。
十月,曹操攻打杨奉,将他逼往淮南投奔袁术。十一月,曹操出任司空,行车骑将军事,总揽大权。
荆州,襄阳。
到了年底,岘山书院就都放假了,学生们早就回去。
汉水江边,王粲的脸色并不好看。
刘协迁都许昌后,感念当年士孙瑞的救驾之功,追赠士孙瑞为澹津亭侯。
因士孙瑞已死,士孙萌继承他的爵位,要去许都应职了。
一众好友送他到了江边。
王粲的心情最为难受,因为当初他离开长安的时候,就是与士孙萌一起来的。
如今两个好友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好友继承亭侯的美好祝福,也有好友即将离去,寂寞孤独的悲伤。
“仲宣,承明,德容,宏广,阿晨......”
士孙萌站在码头上,向众人拱手行礼道:“此去一别,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但我等情谊永不会变。”
初冬时节,襄阳虽然还未下雪,可天气也是阴沉沉的,气候寒冷,一行人都穿着比较厚的皮裘,而王粲的皮裘下鼓鼓囊囊的,似乎藏着什么东西。
他把手伸进怀里,把东西取出来,原来是一卷竹简,走上前说道:“文始,你去许昌临行我也没什么能送的,昨夜写了一首诗,送予你吧。去了许昌之后,常看看。”
士孙萌接过竹简打开阅读:“天降丧乱,靡国不夷。我暨我友,自彼京师。宗守荡失,越用遁违。迁于荆楚,在漳之湄......”
这是一首春秋《诗经》风格的四言诗,因为《诗经》是儒家经典,所以四言诗其实才是当时主流。
像曹操虽然也有五言诗,但他的四言诗更多,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因此在当时的文学价值观上,这首四言诗会更好。
“好诗啊。”
“国仇家恨,漂泊他乡之感令人惆怅。”
“唉,我明白仲宣心意了。”
几个友人纷纷叹息。
王粲哀伤道:“这一路去,文始还需一路小心啊。”
士孙萌应道:“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众人都颇为伤感。
沈晨见气氛搞得像生离死别一样,就笑着说道:“大家也不用伤心,文始兄这是去许都赴任,又不是去赴死,何必那么哀愁呢,要祝兄长前程似锦才对啊。”
“这倒也是。”
王粲擦了擦眼睛已经要流出来的泪水,强自露出笑脸道:“文始乃是去许都赴任,没必要那么伤感。对了阿晨,你何不也作诗一首送别文始?”
“让我想想。”
沈晨说道,他低头思索,四下扫视,做苦思冥想。
周围几个人都看着他。
他思索了约半分钟,没什么头绪,抬起头,忽然远远地看到了城东北郊外的平原,心里顿时就有了主意。
“有了。”
他说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唔。”
王粲挠挠头道:“诗倒是不错,可这不是在为文始送别吗?”
沈晨笑道:“还没完呢。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襄城。今送文始去,萋萋满别情。”
后世很多人上小学学白居易这首诗时,只知道前面四句。
但实际上那是编小学教材的那帮人删减过的,他们只保留了前四句,并且把原来的诗名《赋得古原草送别》改为《草》。
这让白居易也想说声:草。
或许那些编教材的人是觉得这样做能向小学生们传达一个观念——人得像野草那么顽强生存。
然而这就脱离了白居易原来的意思,成为了歌颂生命的诗句,而不是送别诗。
“好。”
王粲眼睛一亮,顿时叫好道:“以野草之盛,告诉文始前途即便有坎坷,也终究会过去,这诗中确实充满了一种向上的精神。”
“圣人察阴阳之宜,辨万物之利,以便生,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
士孙萌也赞道:“这种境界令人向往啊。”
沈晨谦虚道:“我也是看那野草顽强生长,才有此感念。”
“多谢阿晨赠诗,我将一直会记得。”
士孙萌拱拱手,然后说道:“诸位,就此告别吧。”
“它日再会。”
“它日再会。”
众人与他道别,士孙萌上了船后,在船舷上向他们招手。
王粲等人也一直看着,等到船只消失在了波涛茫茫的汉江江面,向着远处隐藏于雾色中的樊城而去后,才准备离开。
而就在此时,来来往往的襄阳码头上,又有一艘新的客船到岸了。
本来这也正常。
襄阳在汉代虽说被称为南蛮之地,比如王粲就在自己的《七哀诗》第二首当中写道“荆蛮非我乡,何为久滞淫”。
但不管怎么说,中原大乱是事实,南方现在兴旺也是事实,每日进出襄阳的人数以千计。
码头上人山人海,新到一艘客船,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然而那艘船恰好停在了众人不远处,王粲随便扫了一眼,忽然看到了从船上下来的一个面容普通的少年人,顿时高喊道:“庞统。”
听到这个名字,沈晨连忙扭过头去看。
他今年去过鱼梁洲,庞德公的名气整个襄阳都知道,即便是刘表也亲自去岛上几次请他出山,都被他婉拒。
因此荆州有很多士人找他求学,他不收学生,但只要来找他询问问题的人,基本都不会拒绝。
沈晨身体虽然变小了,可头脑依旧灵活,来襄阳两年,在岘山书院宋忠门下就读,各类典籍都已经融会贯通,再加上后世理解,多了几分新意。
就连宋忠都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已经比不得沈晨,所以他常常去拜访一些大儒,像刘表和庞德公他也去找过,询问他们问题。
不过可惜的是没有遇上庞统。
后来才知道,庞统其实并不住在鱼梁洲上,他住在襄阳城东北方向约十多里外的庞氏乡亭当中。
由于这个时候庞统并没有什么名气,冒然拜访引人疑惑,所以沈晨也并没有直接去找他,而是打算顺其自然,将来再说。
结果去年庞统听说颍川有一位大儒叫做司马徽,于是北上两千里去颍川拜访司马徽去了,最近这段日子也没听说他什么时候回来,因此两人一直没见过面。
现在却是见到了。
就看到庞统大概十六七岁,长相非常普通,属于放在人群里不会有人看第二眼的人。
他的身边还有几人,看年纪也都是二十岁上下。
“仲宣先生啊。”
其中有个年轻人向王粲招招手。
王粲惊喜道:“元直、广元、州平、公威,你们也在啊。”
这些人就是徐庶、石韬、崔钧、孟建。
历史上这四人是诸葛四友,但实际上他们跟庞统的关系也不错。
《魏略》记载,徐庶和石韬因为中原战乱而一同南下到荆州避祸,与诸葛亮庞统相善。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徐庶和庞德公关系很好,时常向庞德公请教学问。
《襄阳记》记载,司马徽到荆州之后,与庞德公交情莫逆,有一次庞德公有事外出,司马徽来拜访,把庞德公家当自己家一样,吩咐庞德公的妻子准备食物,说徐庶告诉他,待会会有客人过来与他们一起谈论事情。
于是庞德公的妻子就给司马徽和徐庶他们准备食物。
把朋友家当自己家,从这一点上来看,当时司马徽徐庶和庞德公之间的关系非常要好。
而诸葛亮是在建安二年,也就是公元197年,自叔父诸葛玄病逝之后,才开始自己钻研学问。
他时常求学于庞德公,按照《襄阳记》记载,他经常登门拜访,渐渐被庞德公重视。
就是在这个时候,诸葛亮认识了徐庶庞统他们,慢慢加入到了这个圈子当中。
也就是说,徐庶他们其实是先认识的庞统,后来才认识的诸葛亮。
不过王粲交友广泛,他的名声也在荆州非常大,庞德公、黄承彦这些大佬与他都认识,所以作为庞德公的学生之一,徐庶等人自然也跟他打过几次照面。
众人便走过来,那个之前向王粲招手的年轻人大概二十上下,身材高瘦,长相非常英俊,问王粲道:“仲宣先生怎么今日在码头呀。”
“送一送文始,他父亲被朝廷追赠为亭侯,袭承爵位,去许昌了。”
王粲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你们怎么在这啊。”
徐庶就说道:“庞统从颍川回来,我们刚好在邓县,就一起送他回乡里。”
王粲笑道:“回乡里做什么,我走了一位朋友,正伤心呢。你们就来了,跟我一块去喝酒吧,最近正天冷,那烈酒你们知道吗?喝一口暖身子,有人请客。”
“这个......”
徐庶看了眼庞统,见庞统点点头,便说道:“那去吧。”
当下几个人就往城里去。
路上互相介绍了一下,当时庞统徐庶他们其实没什么名气,要司马徽来到荆州之后,到处跟人说庞统是南州名士冠冕,他才被世人所知。
而卧龙凤雏的名号,就得再过个七八年,庞德公点评荆州名士的时候,才会说诸葛亮卧龙,庞统凤雏,司马徽水镜的称号。
这里面最有名气的就是王粲,其次是沈晨。
庞统去年到今年在颍川求学于司马徽,没听说过他的名气,徐庶石韬他们住在襄阳城外,经常拜访大儒求学,反倒是知道他。
因此在见到最近声名鹊起的沈晨居然只是个十岁孩童的时候,倒是颇为惊讶。
不过也就是小小惊讶而已。
这年代神童屡见不鲜,王粲小时候就是个神童,十四岁的时候蔡邕就说他是个奇才,自己远远不如,家里珍藏的书籍应该全部送给他,可见王粲十四岁就已经非常有学问,连大儒都自愧弗如。
一行人进入城中,来到了一家酒楼边上,看着酒楼车水马龙,来往宾客如云,徐庶十分惊讶道:“居然来黄门楼,这个酒舍可是襄阳最贵的酒舍了,我可吃不起。”琇書網
王粲笑着摆摆手道:“刚才不是说了吗?有人请客,你说是吧阿晨。”
沈晨笑道:“尽管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难道这酒舍。”
徐庶诧异地看着他。
沈晨就点点头:“是我叔祖开的。”
“那就放心了。”
徐庶就大摇大摆地走在最前面。
进门后就看到酒楼里大厅都已经坐满,楼上楼下也是人来人往,外面还排着队。
汉代的酒楼其实不叫酒楼,叫酒舍,而且规模也不大,豪华酒楼一般只有洛阳、长安这样的大都市才有。
但襄阳这几年非常热闹,大型酒楼也渐渐兴盛起来。
沈晨见有商机,于是撺掇叔祖在这里开了一间黄门楼,拿手绝活是唐宋以后才风行的炒菜。
没有人能拒绝一碗蛋炒饭,有的话,那就再加个炒鸡子和炒鸭子。
唐宋以前没有炒菜的原因还是在于炼铁法比较落后。
虽然炒菜在南北朝出现,可风靡要等到唐朝灌法出来,铁器盛行才会正式踏上历史舞台。
不过沈晨已经提前把灌钢法搞了出来,黄门亭一年铁器的生产比刘表整个荆州还要多,自然不缺这点炒菜的铁锅。
黄门楼今天爆满,就跟冬天火锅店生意最好一样,天气冷了,谁不想在店子里整个火锅吃个热菜,来壶烈酒呢?
因此徐庶左右看了半天,没找到位置。
好在沈晨有面子,掌柜一看是他来了,就让小二去后院收拾一下,给他们在后院的内厅摆了一桌。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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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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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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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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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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