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笑一笑,十年少。难怪老头高寿,出生于公元132年,死于公元221年,活了90岁,非常长寿。
不过不出仕不收徒不代表没有名气,实际上邯郸淳在当时是非常有名的荆州大儒。
后来曹操得到荆州之后,就听说了他的名气,立即将他召到邺城,想让他给自己两个儿子曹丕和曹植当老师。
而曹丕和曹植听说是邯郸淳之后,争相拜访想与他结交。曹丕请父亲让邯郸淳作自己的文字侍从。曹植也求邯郸淳甚急。
恰好此时曹操正宠爱曹植,于是命邯郸淳往见曹植,曹植大喜过望,热情隆重地接待了他,可见他的名望有多高。
作为当世大儒,每天来拜访他的人不计其数。王粲带着沈晨他们过来求见,自然是希望得到他的青睐。如果能够得到他的品评,那就更好。
就像许劭和司马徽一样,一个做月旦评,点评人才。另外一个只说了一句荆州最好的人才是诸葛亮和庞统,卧龙凤雏的名声立即传遍天下,为世人所知。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能够通过拜访某个文坛大佬,得到大佬的赏识,你的名气就很快会被传播出去,从而渐渐声名鹊起。
最近王粲就在做这件事情,当然,他本身就是荆州名士,在荆州很有名气,已经不需要再让大佬们帮助扬名。
但他却热衷于帮助朋友,历史上他就写了很多关于朋友的诗,比如《赠士孙文始诗》《赠蔡子笃诗》《为潘文则作思亲诗》《赠文叔良·翩翩者鸿》《赠杨德祖》等等。
而且他交游广泛,很多荆州大佬与他都认识,他带着朋友过来拜访,宴会期间,大家舞文弄墨,交流学术,只要才学过硬,大佬们也愿意给个面子。
在拜访了邯郸淳之后,由于沈晨讲得笑话好,本身学识水平高,因此受到了邯郸淳的青睐,点评他的才学非常高,于南州名列前茅。
有了大佬背书,沈晨的名声很快就传播了出去。
事实上他现在本身就小有名气。
岘山书院的时候,他年龄最小,可才学却冠于诸多学子,被宋忠和王粲等人称赞。
再加上他跟王粲非常交好,两人交流诗文,引以为友,更被王粲推崇。
要知道,虽然后世三曹的诗句很有名,像曹操的《短歌行》《观沧海》《龟虽寿》《蒿里行》后人都耳熟能详。
可实际上汉末的诗文地位不高,要到唐朝之后,诗歌文化才达到璀璨辉煌的地步。
所以写诗只能算是一个小圈子,荆州的文人虽多,诗人却很少。
王粲没有人与他交流诗歌心得,非常孤独。
现在沈晨能够和他一起吟诗作对,探讨诗歌文学,自然让他欣喜若狂,引为挚友。
譬如去年王粲作了一首诗,叫做《七哀诗》,是他与士孙萌从长安一起逃到荆州后,想起沿途所见,一时悲伤所写。
全文讲的是他离开长安时,在路上看到一个饥肠辘辘的妇女,正把亲生的婴儿放进草丛中丢弃的故事。
诗成之后,传与人看,可谓闻者伤心,听者落泪。但却无人能够写诗与他相和,令人遗憾。
后来沈晨得知此时,回想起从徐州一路南下过往,便也写了一首《七哀诗》。ωωω.χΙυΜЬ.Cǒm
所谓的《七哀诗》并不是诗名,而是一种诗歌形式。
它反映的是动荡年代战乱、瘟疫、死亡、离别、失意等的社会现象,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杜甫的《三吏》《三别》。
而最早的诗歌载体形式,就是王粲的这首《西京乱无象》。
而沈晨的《七哀诗》也是这种形式,全篇有十二行一百二十个字,描述的是从徐州南下,看到数十万百姓被屠杀的惨状。
全诗为:“徐州何垒垒,丘坟万千幢(chuang)。”
“白缟挂于亭,尸骨缚门枊(ang)。”
“城垣碾为墟,庄墉残牖嚮(you,xiang)。”
“问是何所故?阿瞒屠淮阳。”
“乘车南相望,山陵似癊(yin)黄。”
“彭城过泗水,万姓河中亡。”
“遗骸铺成路,血肉做泥浆。”
“问是何所故?曹军驱民戕(qiang)。”
“季世丧乱起,贼盗如豺狼。”
“蒙茏荆棘生,蹊径登童殇。”
“狐兔窟其中,芜蒿野茫茫。”
“感彼雍门泣,今古独悲怆。”
这首诗第一段四句的意思是:南下路过徐州的时候,看到墓冢垒垒,丘坟成千上万座。
道路边的乡亭挂满了白幡,门口拴马的柱子上捆着一具具尸体。
城池变为废墟,庄园残破到只留下一扇木窗。
为什么会这样呢?
曹操的军队屠杀了淮河以北。
第二段四句的意思是:乘坐马车看向南方,大山像是得了病一样苍黄。
等到过泗水的时候,见到无数百姓尸体在河里飘荡。
遗骨铺成了道路,血肉做成了泥浆。
为什么会这样呢?
曹军士兵残害了百姓,把他们驱赶进河里杀死。
第三段四句的意思是:乱世末年到来了,沿途的盗匪像豺狼一样多。
野外荆棘丛生,路边有儿童夭折。
到处都能看到狐狸和兔子的巢穴,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想起了雍门子周与孟尝君说的话,古时候与今天发生的事情何其相似,让我十分忧伤。
诗句写成之后,在荆州士林完全没有造成什么震撼。
虽然也有人对曹操的暴行表示愤怒,但还是那句话,诗歌在汉末并不是什么主流文学。
诗人也不像唐代那样,写得一手好诗,就能走遍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人请你吃饭。
所以世人顶多是觉得这首诗写得好,至于好在哪里,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唯独王粲很喜欢。
因为他是个懂诗的人,自然能看出这首诗当中蕴含的深意。
这首诗与他的那首《西京乱无象》立意很相似,同样是写悲剧,同样是愤慨于诸侯乱世。
比如他写的董卓,沈晨写的曹操;他写的妇人弃子,沈晨写的泗水飘尸;他写下泉人,沈晨写雍门泣。
按照后世语文课代表的总结就是:“诗人在这首诗中描绘了一幄悲惨的地狱绘图,表现了汉末战乱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王朝社会的黑暗与古代军阀战争给百姓造成的伤害。”
于是沈晨那忧国忧民的诗人形象跃然于纸上,估计再过个一两千年,又是后世中小学生们必须背诵并且默写全文的一首诗。
反正对于那些中小学生们来说,军阀战争给百姓造成了多大伤害他们不知道。
沈晨写的诗,倒是给了他们造成了成吨的心理阴影。
而对于王粲来说,这首诗的出现自然是让他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再加上本身常与沈晨在一起交流诗句,偶尔沈晨也会帮他修改,更加让他觉得舒服。
事实上王粲的年龄其实不大,今年才十九岁,沈晨则是十一岁。
虽然两个人相差了八岁,可当年蔡邕在长安时与他为友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因此王粲也已经把沈晨当成了非常好的朋友,愿意帮他宣扬名气。
到了七月份,王粲又带着沈晨四处访友,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才名镇压荆楚,又是三公之后,荆州士人自然也要给面子。
因而到处拜访世家大族,如黄家、习家、马家、杨家、项家等都去过,一时间沈晨的名气也是渐渐攀升。
而在这个时候,天下大势也已经开始发生了改变。
譬如今年五月,张绣深感于身边没有什么有才智的人帮他,听说贾诩在段煨军中过得不好,于是立即派人前往关中,把贾诩接到了南阳。
到了六月份,袁术派纪灵领兵三万再攻徐州,当时刘备已经被吕布击败,屯兵于小沛,纪灵来犯,吕布辕门射戟,帮刘备解围。
七月入秋的时候,孙策攻占会稽,大败王朗之后,又开始进攻当地豪强势力严白虎,把严白虎赶走,自此彻底占据江东。
八月初,刘协在杨奉、韩暹的护送下兜兜转转终于回到了洛阳,刘表年初就派人去洛阳修缮了宫室,又供奉了粮草,使得刘协总算是能够喘口气。
但他很快又犯了一件大错,那就是派董承密诏曹操来洛阳勤王。
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大错。
因为护送的韩暹自觉地救驾有功,于是居功自傲、扰乱朝政,令刘协深感不安,这才想让外部势力介入来平衡政局。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曹操是一只猛虎,与之相比韩暹不过是条哈士奇,根本不是曹操的对手。
当时荀彧也正在劝曹操应该“奉天子以讨不臣”,董承的密诏如同雪中送炭,他立即带兵赶赴洛阳,向刘协奏明韩暹张杨的罪状,韩暹逃奔杨奉,自此洛阳军权就控制在曹操手里。
刘协就让曹操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假节钺,一下子就成为了大汉最高权臣。
紧接着他杀掉了反对他执政的侍中台崇、尚书冯硕等人,彻底掌控了朝政。
然后在八月底,曹操以洛阳破败为由,正式向刘协请求迁都许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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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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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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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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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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