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府吹灭了火折子,把自己和罗青芳都隐入黑暗里。
黑暗,对内心孱弱的人,是温柔的保护。
“我不拦着你寻死,但我好歹把你从井里捞了上来,也很费了些力气,看在这份上,请你多活几天不过分吧?”
她声音淡淡,并没有苦口婆心的劝阻,或者怒其不争的斥责,倒让罗青芳大为意外。
“为什么?”她不理解。
灵府的声音听不出情绪:“那么多人看着我把你捞上来,还带回去家照顾,结果你当天夜里就上吊了,我很没面子的。”
罗青芳:“……”
是啊,她光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没有想过,她这样一死,对灵府姑娘会有什么影响。
别看她活着的时候,她嫂子啐骂逐撵她,但她要是这么死了……
“对不住,是我没想周全,差点坑了你。”罗青芳叹了口气。
以她嫂子那撒泼无赖的劲儿,只怕定要讹上灵府姑娘,赖她看顾不周。
灵府见她还算能够沟通,略微放松。
“姑娘,深夜露重,既然答应我多活几天,这便随我回去吧。”
罗青芳低了低头,然后无奈地解下树上的腰带:“那我天亮当着大家的面,从你那里离开。”
灵府不置可否,再度点亮火折子,等她一同返回。
罗青芳系好腰带,默默地跟在灵府身后。
“你那复哥哥,是貌比潘安、无与伦比的美男子吗?”
灵府突然发问,问得罗青芳一愣,半晌才虚虚道:“不,不是……”
“那他可是富甲一方,给你花钱十分舍得?”
罗青芳:“???”
孙怀复只是一个落魄书生,辗转流落到此地时,一身病痛,离饿死也不远了,哪有什么钱财?
“不,他只是一个普通书生罢了。”
灵府侧头看了罗青芳一眼。
“那他是你生平所见,最优秀最美好的儿郎了?”
“……也不是。”
虽然她是一个乡野女子,识人有限,可孙怀复也不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那你为何要为了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男子,命都不要了?”
罗青芳愣了愣,只觉这问题不通人情,她停了半晌,才道:“因为我也只是一个乡野丫头,还把心都掏给了他。”
灵府没有马上接话,两个女子在深夜里一前一后地走着,
寅时,万籁俱静,四周只能她们沙沙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灵府才道:“所以,你舍不下的其实不是那个人,是你自己的感情。”
罗青芳一怔,细细思索让自己最痛苦的是什么。
四年前父母去世,她跟着兄嫂生活。
家里没什么钱,兄嫂对她更谈不上体贴,好在她天生手巧,做针线活十分在行。
开始还只是帮家里缝缝补补,后来,渐渐有机会拿一些镇上员外们家的活计来做。
她心灵,刺绣花样看一眼就能琢磨个大概齐,各样式的衣服,只要让她看过,就没有不会做的。
就这样,兄嫂见她能赚钱回来,对她态度也没那么恶劣了,所以一年多前,她把一身伤病的孙怀复捡回家时,兄嫂虽然十分反对,但最终看在她极力坚持的份儿上容忍了。
孙怀复虽在病中,说话却文绉绉的,明显和村里的汉子们不是一路。wWW.ΧìǔΜЬ.CǒΜ
她是个乡野女子,自幼崇拜那些识文断字的读书人,于是看孙怀复也不知不觉地带上了这一层崇敬。
对一个少女而言,由崇敬而生出情愫,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事。
为了帮孙怀复恢复,她接了许多活计,和兄嫂吵了不知多少次。
那时,孙怀复对她说话轻声细语,她给他送饭送药,他躺在床上,看她的目光总是脉脉。
她对他的感情便也与日俱增。
因为女红实在出色,总被人夸着,罗青芳自己其实有点傲气和自矜。
她不想掩没在乡野,嫁个粗糙的庄稼汉,所以她对孙怀复是投了希望的。
虽然知道他已无意科举,以后的打算也就是靠识文断字、能写会算的本事在城里找个差事,她也觉得很好。
孙怀复康复后,对她殷殷承诺,说去城里找份安身立命的差事,便向兄嫂求娶她。
她好欢喜,把背着兄嫂积攒多年的私房钱拿出来给他,让他置办新装,拿去托人办事。
原本以为他安顿好了,就会回来提亲,可是事实却是孙怀复越来越少地来找她了。
有时候她因此闹脾气,气他不按说好的时日回来见她,孙怀复就会冷着脸,说她不体贴他在外辛苦,身不由己。
一次两次,她觉得他待她越发冷淡了。
她想着也许是他事忙,直到有一天她去镇上拿活儿,看到木器行家的小娘子亲昵地挽着她的复哥哥在街上挑绢花、选团扇,她才知道,他确实很忙。
忙着讨好别的女子。
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她最欣赏的复哥哥身上淡淡清傲的书生意气,在面对木器行家的小娘子时,全然变成了小意讨好——
这才是最让她扎眼的。
从那一刻起,她开始质疑。
她觉得心里的那个人,好像不是她想像的样子。
可她还是很痛苦,非常痛苦,因为孙怀复已经懒得敷衍她了,他很明白直接地告诉她,他不喜欢了。
即使她已经察觉到他的不堪,可还是抵不过心里被抛弃的巨大痛苦,一次次践踏自尊地去苦苦挽留。
可最终只得到他一次比一次更无情的拒绝。
他甚至找到兄嫂,让他们管好自己的妹妹,不要纠缠于他。
兄嫂气她倒贴钱不说,还不清不楚地坏了名声,对她极尽挖苦谩骂,让她本来就身陷痛苦泥淖的内心更加受伤。
爷娘已逝,兄嫂不疼,她是多么珍惜孙怀复的怜爱!
她把所有对感情的渴望都放在他身上,所以每一次的失望,都会让她求全苛责,但最终,换来的是更深的失望。
孙怀复抛弃的,不仅是她的人,还有她十七年间对未来的全部憧憬,更有她小心呵护的自尊。
抵不过被抛弃的巨大痛苦,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可是没有成功。
倒换来嫂子当众羞辱。
如今,被灵府突然这样一问,她才扒开满是血肉的伤口,看一看自己的心,到底因何痛苦?
好像,也并不全是为孙怀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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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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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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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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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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