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报名的人特别多,要知道对庄户人家来说,一件农具可是很贵的。
一孔锄头,上等的要五十五文,次一点的五十文到四十五文不等。
一柄三斤重的斧字,上等的一百一十文,次一点的一百文到九十文不等。
一张钢镰,和一孔锄头价格相仿。
能有一套齐备农具的人家并不多,所以大家踊跃报名,生怕轮不到自己。
但肯定是相当一部分人都没能借到农具。
作为农事培训班项目的负责人,灵府对大家表示培训班是个长期活动,后续还会有农具借给大家,名单就会优先给到之前就积极参加培训班的人。
这样一来,即使这次没有借到农具的人也纷纷表示要参加培训了。
灵府望着大家争先恐后的样子,十分满意。
唯一的问题是,下一批订做农具的钱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凑够。
唉,要是怎样能发笔财就好了……
……
在蒋家外面蹲守了十多天,程瑞已经没脾气了。
这个蒋县丞简直好比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天天躲在家里称病。
程瑞有些饿了,从怀里掏出干粮啃了两口。
就在这时,蒋家正门一侧的角门开了,程瑞赶紧把干粮塞回去。
只见一个穿着短打褐衣的粗使仆人带着草帽从里面出来。
程瑞便不在意,目光松散地看着那仆人走远,可看着看着他觉得不对了,他是习武之人,平素习惯性去看每个人的走路姿势。
这人的走路姿势有点眼熟啊!
程瑞心中一动,便跟了上去。
等到合适的地方,程瑞抄道绕道那人前面,转身和他走个碰头,这一下他刻意去看对方的形容。
这一看之下便认出这人就是蒋县丞!
虽然他改变了胡子的形状,脸涂得蜡黄,可那双眼睛露出的精悍之色是假不了的。
程瑞心中激动,立刻尾随而去。
……
带着对发财的极度渴望,灵府回到了内衙。
她一回来便感到身边有一双眼睛,比她求财若渴的眼神更加闪亮——那是阿云期盼的眼神。
哦,对了,自己答应要考察她的。
那意味着要给她一点事情做。
可做什么呢?
灵府想了想,对她道:“你有读书认字,是吗?”
阿云忙不迭地点头。
灵府道:“那好,明天我会挑几分东西回来给你看,若你能看得明白,咱们再说后面的。”
阿云立刻应是。
这可让英女忐忑急切起来,不知道灵府和阿云打什么哑谜,还有种自己被隔离在外的孤立感。
英女性子不似阿云,较为憨厚本分,心里急,可嘴上又不敢问,在一旁便有些手足无措。
灵府看见英女脸上的不安,拍了下脑袋道:“英女,有件事要和你说。”
英女期待地张了张嘴,赶忙点头。
阿云淡淡地瞥了英女一眼,垂下了眸子。
灵府道:“接下来的时间我可能会很忙,有很多事情做,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和我一起做些事情?”
英女用力地点头,急切地表示:“英女愿意!”
灵府笑道:“那就好,不过我还没有具体想好什么事,只是先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当然,忙不会白帮,这些都算作你自己的功劳,届时我会帮你向县尊求个恩典,看能否酌情放了你的身契。”
英女与阿云不同,虽然是县衙买回来的,性质却是私奴婢,理论上还可以拿钱赎身。
英女一听,激动得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灵府不解:“你这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英女忙道:“英女愿意跟灵府姑娘做事,可是英女不想离开内衙……”
闻言,灵府很意外,阿云则翻了个白眼。
英女嗫嚅着:“婢子在内衙吃得饱,穿得暖,住得也很好,外面都是兵荒马乱的,我、我情愿在内衙一辈子。”
灵府:“……”
英女的表态虽然意外,仔细想想却在情理之中。
英女本是庄户人家的女儿,过得日子就苦些,又亲身经历了叛乱,看见了外面世界烧杀抢掠的残酷,逃难中又差点饿死。
被卖进内衙后,和亲人了断了音讯,对阿云来说外面的世界没什么留恋的,虽然在内衙行动受困,可至少衣食无忧,每一天都踏实安全。
内衙解决了英女的基本生存需要,且她不像阿云,没有过过锦衣玉食的官家小姐生活,也没有接受过官家小姐的教育和与之匹配的眼界,所以对英女来说,内衙的生活是她生活质量最好的一段经历。
但她依然愿意帮灵府,因为她数次看见灵府对着那些文书研究,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她觉得钻研那些东西的灵府全身都在发光,她没来由地崇拜那种感觉。
她阿爷曾说,读书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们一肚子学问,可以上到朝堂给天子效命。
她觉得灵府是她见过最厉害的女子,她能对着那些难以分辨的文字一看就是一下午,能与县令侃侃而谈,这是多了不起的女子啊!
她哪怕跟着学那么一点点,也足够骄傲了!
可是……她犹豫地看了一眼阿云,弱弱地道:“我想跟着姑娘做事,可是我不识字……”
在这屋里的三个女子,灵府识字,阿云识字,只有她不识字。
特别是灵府和阿云刚才的对话,让英女顿时觉得自己又矮了一截。
看来灵府姑娘要的是能读书识字的那一款啊。
灵府真诚道:“不识字可以学,英女你愿意学吗?”
英女的眼睛一下子放出光亮:“婢子愿意!”
阿云在心里又翻了一个白眼,英女十七岁,大字不识一个,现在开蒙不嫌晚吗?
就听灵府道:“那你从现在起,就跟着阿云学认字。阿云,你们得闲的时候教教英女,这算给你的第一桩事。”
阿云闷闷地道:“是。”
这算怎么回事?她费尽心力铺陈,才从灵府那里争取到的机会,英女却没怎么费力,转眼就得到了?
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而且她的第一桩差事,居然还是教那个蠢笨的英女识字!
这让阿云很是不平,昨天从灵府那里感受到的善意,也被她抛在脑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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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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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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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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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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