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要比女孩大一点,因为哥哥是可以保护妹妹的,男孩子长得应该会和自己一样帅气,女孩子应该会和鸾儿一样可爱,虽然鸾长得不是特别漂亮。
确实,论起长相,鸾儿就没有那么出色了,别说和凰比,就算是和若烟、敏姿相比也还是不如的。但是,鸾儿长得确实是很可爱,而且,凡世间的人长得不可能像天庭上的人那么好看,所以,鸾儿在凡世间还算得上是一个美女,最起码中上资质还是能算得上的,毕竟,鸾儿是仙鸟。
唉……如果真能有一处那样的房子,如果真能有那么幸福的生活,那该有多好啊?然而,程凤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一切的前提都是他和鸾儿是凡人,而问题就是他们根本就不是凡人,而是仙鸟。更要命的是程凤还是凤,还必须和凰涅盘,造福世人。
程凤真的不愿意这样,他爱的不是凤,是鸾儿,为什么鸾凤就不能和鸣呢?为什么要涅盘就非得和凰一起呢?为什么人们自己累积下来的怨气非得自己去解决呢?
看着不远处依旧在痛哭的若烟,程凤心烦意乱,此时的若烟的姿势又换了,由于伤心过度,她现在连瘫坐着的姿势都维持不了了,整个人无力地趴在地上,看上去挺能勾起人怜香惜玉的心情的,然而,现在在场的两个男人没有一个会在这个时候怜香惜玉,因为,他现在正心烦意乱着,而张全则怀抱着自己已经死去的心上人,自然没有人会对若烟多加理会了。
“啊!”程凤抬起头,仰天长啸,声音拖得很长,也很洪亮,很有百鸟之王的样子,直到声嘶力竭,程凤什么话都没说,走进了自己常住的那间屋里,关上门,往床上一倒,几经辗转反侧之后,终于让自己的心神渐渐平静了下来,慢慢睡去。
就是这一觉,让程凤做了一个美妙的梦,梦里,程凤梦到了自己幻想的那种生活。
梦里的场景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虽然没有海,但是有小河,河里有小鱼、小虾,程凤每天都会到河里去摸鱼、抓虾,拿回家做熟了给自己的妻子吃。而梦中,他的妻子是鸾儿,鸾儿穿得很简单,不是仙鸟的华贵服饰,也不是凡间大小姐穿的锦衣华服,只是一身印花粗布做成的褂子,并不算好看,但是,看上去让人觉得特别有亲切感,在这样的一个小山村,有一个这样的村妇和自己这个村夫在一起,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
这无疑是一个美好的梦,然而,就在程凤沉浸在这美好的梦境当中的时候,梦中的情景大变,村中的小河冰冻住了,而此时还是夏天,之后,程凤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落下,转眼将周围的青松翠柳、红花绿草遮盖住。
程凤惶恐地抬头,却看到乌云盖日,然后,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混沌,瘟疫、洪水、泥石流、地震、火灾,等等等等,不计其数。有人跪在地上质问苍天为什么要降灾祸于人间。
不久,乌云裂开一个缝,有天兵天将从里面走出,对地面上的世人说是因为人世间的怨气积累地太多了,每过五百年不清除怨气就会引发灾祸。
于是,地上的人们对天上的天兵天将说那就清除怨气啊。
然后,天兵天将摇摇头说他也没有办法,因为要想清除人间积累的怨气就必须得由凤和凰涅盘,然而,凤和鸾好上了,凤不肯涅盘,因此,人间的怨气无法消除,人间只能毁灭,天庭也爱莫能助。
人们开始骂凤,诅咒凤,说凤不是东西,为了自己的爱情而让凡间这么多生灵枉死,就在人们抱怨的时候,突然一阵爆破声响起,凡间顿时化为一片火场。
而程凤就在这个爆破声中惊醒,醒来一看,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程凤出门,找到张全,跟他商量将敏姿的尸体下葬,然而张全执意不肯,说再等等,过几天再下葬,反正现在天气还冷着,尸体又不会坏。
其实,程凤想告诉他现在的天气根本就不冷,虽是严冬,但已经有了春暖花开的迹象了,正是万物吐新绿的时候,当然了,他并没有告诉张全,因为他不想让张全知道凡间即将有一场大变化,他希望凡间的人们都不知道灭顶之灾即将到来,他希望凡间的人们快乐。为了凡间人们的快乐,他愿意做任何事情,然而,只有那件事情是绝对不可以的,他是不会牺牲自己的幸福来拯救凡世间的人的!
而另一边,鸾儿正想着怎么能够避开枭的眼睛,出去弄一条蛇吃。如果刚才没有那只蛇出来诱惑她的话,她还不至于一路道总想着要吃蛇,可是,自从那只蛇被她抓住之后,她就一直想吃蛇,虽然后来在枭逼迫下将到手的蛇扔出了车窗外,但是,鸾儿这一路上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虽然人在车里,但是心思早就随着那条蛇去了。
其实,鸾儿爱吃蛇的毛病很多人都知道,除了神鸟们之外,凡间和她接触过的人也都知道。其实,她吃蛇本来大家还能接受,因为凡间喜欢吃蛇的人有很多,但是,她吃的方式实在是太血腥了,抓住了就直接剥了皮吃掉,有的时候甚至连皮都不剥。而凡间其他喜欢吃蛇的人大多数是男人,而那些男人吃蛇最起码也会弄熟了再吃,而她一个小姑娘却往往抓住一只活蛇二话不说就生吞活剥了。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虽然她长得不算特别好看,但是在凡间也算是清秀美女一个,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
话说,鸾儿现在将心思放在了蛇身上,倒也觉得心里好受了很多,虽然吃不到蛇怪难受的,但是,最起码可以不用去想自己和程凤的事情了。虽然她现在是人,而且,曾经也是仙鸟,加上一世轮回和苦等的一千年,心智也很成熟了,但是,吃蛇毕竟是鸾的本性,因此,当这种本能的东西被激发出来,鸾儿自然会有一段时间不去想别的事情,而专心致志地想自己的蛇了。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鸾儿怀孕了,怀孕的女人都喜欢吃东西,当然了,是除了呕吐的时候之外。而鸾儿是一只雌鸟,是一只青鸾,那么,她怀孕的时候看到蛇之后会有控制不住的食欲也是正常的。
想吃蛇,很想吃蛇,真的很想吃蛇!
突然,鸾儿爆发了,猛地站起身,“嘭”地一声,脑袋撞在了车棚上。
枭白了鸾儿一眼,幽幽地说道:“你还是坐下吧,别想你那条蛇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跟我在一起就别想再吃蛇了。”
“什么?”鸾儿坐下来,揉了揉撞得有些微痛的脑袋,说道,“那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
“什么?”这回换成枭反问,“你就因为不能吃蛇就不跟我在一起了?”
看出来枭有些生气,鸾儿服软了,抓住枭的胳膊摇晃起来,“好了,睿哥哥,我不吃了还不行吗?睿哥哥对鸾儿是最好的,鸾儿怎么会舍得离开睿哥哥呢?睿哥哥笑一个,哎呀,笑一个嘛!”
枭无语地看着鸾儿,伸出食指,在她原本就挺趴趴的鼻子上勾了一下,面对这样的鸾儿,他除了包容,还能做什么呢?
而鸾儿也只是回以一个超级甜美的微笑,曾经,他们都在天上,现在,他们都在人间,相识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感觉已经不像普通的男女关系那么俗,虽然枭对鸾儿有爱慕之意,但是,鸾儿对枭是有兄妹之情的,而这种兄妹之情,枭对鸾儿亦有,是相互的。
或许这就是缘分吧,也或许这早已经超乎缘分,属于缘分之外了,毕竟,一般的缘分很难超越千年,或许,时间会有几生几世都在一起的人吧,但是,很多人的缘分只是五百年前是一家,而五百年后姓了同一个姓氏而已。至于,那种生死盟、山河恋,往往都是世人看不清天命而认真说出的笑谈而已,等到最后,他们也不知道原来海枯石烂的总是太少,而地老天荒的总是太早。
“睿哥哥,我们认识好久了。”鸾儿缓缓地说道,看着枭的眼睛有些动情,但她动的绝对不是男女之情,只是一种超乎天地人三界的友情,毕竟,他们相识的时间真的不短了。在人间能有几个人认识的时间能达到这么长?没有了,只有他们,他们原本都是天上之神鸟,从天上到人间,千年都没相忘。
曾经,鸾儿跟随自己心爱的凤从崖边跳了下去,枭和鸠在一边看着,曾经,鸾儿和凤在轮回的过程中受苦,枭和鸠也在一边看着,鸾儿和凤整整受了一千年的苦,他和鸠就看了整整一千年。后来,鸾儿和凤投胎了,二十多年来,他和鸠也一直看着,看着他们在人世间的生活,同时也看懂了太多人世间的情爱,起初他们不懂,到后来,他们开始懂了,枭不确定鸠懂不懂,但他知道他自己懂了。
其实,这也不足为奇,神鸟的灵智毕竟比凡人高出很多,连凡人都懂得的东西,他们怎么会不懂?同理,天上的其他神仙也一样,愚笨的凡人都知道情为何物,那么,天上那些灵智无比强大的神人们自然对情爱这种东西了解得更加透彻。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因为天若有情天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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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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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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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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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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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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