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边的若烟早已经哭得跪倒在了地上,看着她单薄、瘦弱而又可怜的身影,程凤的心头居然也有一丝伤感,但是,却被对敏姿的死的巨大悲痛盖住。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人间真的要发生大难了吗?程凤不愿意去想这件事情,但是,他又必须去想,如果他不去想这事儿,那么,就没有人能来想这事儿了,除了他之外,还能让谁来想这事儿呢?难道要让鸾儿来想吗?算了,还是让她开开心心地过完这一生吧,况且,她现在已经够痛苦的了。
为什么有情的人总会遇到这么多的磨难?而没有感情的人却往往在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无忧无虑是不是也无心无爱?
苍天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啊?
凤凰涅盘虽然是天条允许的,但是,鸾凤和鸣这个词语也是脍炙人口的,那么,为什么他和鸾儿就不能鸾凤和鸣呢?他为什么非得和自己并不喜欢的凰在一起涅盘呢?
或许,世事本就是弄人的,所谓造化,都是折磨人的把戏,他和鸾儿真心相爱,但却不能在一起,上一世的身份问题,这一次的身世问题,小家小恨或许可以忘却,但是,世间的情况却不能管。
人世间的怨气天长日久的会越累积越多,因此,必须将怨气除掉,不然,怨气太重,就会引起大乱,导致世间生灵涂炭,而大限最多只有五百年,时至今日,已经一千年了,如果再不涅盘的话,恐怕人世间真的会有大变动,就像俞平风猜测的那样。
俞平风是个聪明人、明眼人,看到满院的花草树木发生不正常的变化,虽然只是轻微的,但是,他就已明白这个世间即将有不太平的事情发生。
然而,正如枭所想的那样,聪明又有何用?明眼又有何用?俞平风终究只是一个凡人,救不了世。
有很多凡人和俞平风一样,聪明、明眼,但同样都只是一个凡人,什么大事都做不了,除了能悲天悯人和杞人忧天之外,他们什么高度都到达不了,而这种高度也被世人认为是人性当中比较高贵的东西,因为,能够为别人担忧的人属实不好找。除非对方是你的亲人、相爱的人、朋友。
说道相爱的人,程凤知道自己最爱的人是鸾儿,然而,他们又都不是人,如果是人的话,兴许还可以有一个好结果,毕竟人与人之间顶大分一个三六九等,或许一方是权贵,而另一方是贩夫走卒但是,如果真的相爱到自己和鸾儿这个份上的话,那么,就可以不顾一切地在一起,照样可以成亲,可以生子,可以在一起过一辈子。
虽然世间人的寿命短暂,而且,大多现实,过了这一生,兴许下一生就不在一起了,但是,最起码这一生可以无怨无悔。如果自己当初是人,鸾儿也是人,幸福地在一起了,那么,即使现在自己和鸾儿又经历了几次投胎,已经互相不认识彼此了,但是,他也仍然会觉得高兴,他觉得那也比现在这种状态好,毕竟,那样就无憾了。
“无憾?”为什么会是这个词?难道,自己对鸾儿的爱之所以这么长久、这么浓烈、这么至死不渝,只是因为遗憾吗?只是因为心愿未了,所以不肯放弃吗?
劣根,和人一样的劣根。
程凤摇了摇头,不对,不是这样的。如果真的只是遗憾的话,那么,为什么会遗憾?还是因为爱得太深。
因为爱得太深,所以,当得不到的时候,遗憾就会变得太重,然后,又因为遗憾太重,导致想起的时候又爱得太深,就这样,太深太重,太重太深,如此往复,成了循环,于是,爱得更深,遗憾更重,然后,遗憾更重,爱得更深,不管经历几生几世,几个轮回,亦或是几个一千年,终究也逃不出这个圆的。
感情这种事情本就是这样,说不清,所以,还是不要去思考地好。
若烟还在地上痛哭,只不过她已经换了姿势,已开始是跪在地上,然后,因为伤心过度,所以,身子支撑不住,往旁边一躲,腿无力地一叠,就变成了瘫坐在地上。
程凤看着瘫坐族长地上伤心痛哭的若烟,心里虽然有一丝怜悯,而且,自己对敏姿的死也是很伤心的,但是,他却没有那种想要痛哭的感觉,表情也不像张全那么难过,只是看上去比较凝重罢了。m.χIùmЬ.CǒM
程凤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做到悲伤不形于色。或许,是因为自己这一千年来已经学会沉淀了吧。学会了悲伤不形于色,学会了冷眼看待生离死别。
呵呵,生离死别?自己一千年前和鸾儿的那次离别算是生离还是死别?好像都占了。
回想一千年前的离别,程凤不知道当初自己和鸾儿跳下去的时候,鸾儿心里是怎么想的,要知道,一旦跳下去,就要分开了,为什么没有再贪恋片刻呢?要知道一般的女人和自己心爱的分开之前都会再贪恋片刻的。
程凤想明白了,因为自己当时和鸾儿说自己喜欢看到她的笑脸,所以,她想把最坚强的一面留给自己,倘若贪图跳崖前短暂的贪欢,那么,就会让自己明白她是从心底里感到难过的,那样,自己就会不开心的,而她,希望看到自己开心,也正是因为她希望看到自己开心,所以,她才会将伤心与难过收起来,把最美丽的笑容绽放给自己看。
这些程凤都懂,鸾儿为他做得一切他都懂,虽然爱情是双方的事情,但是,一般男人都应该承受多一点的,而女人,本身就是脆弱的,一个女人肯等自己一千年,真的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不管是天上,还是在人间,女人都是需要呵护的,一千年,真的太委屈了,离别,也真的是太委屈了,如果换做是比的女人,恐怕早就委屈地趴在自己肩头痛哭,让自己安慰了。然而,鸾儿却忍受了,忍受了所有的悲伤,只将大大的笑脸留给自己。
这样的情谊,这样坚强的女人,拥有就足够了。但是,拥有不是拥有过,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意思却是天差地别,如果说拥有过就足够的话,那么,自己已经拥有过了,完全可以放弃了,但是,他岂能拥有过就足够?他要长久拥有才能感觉到满足,所以,他是不会放弃鸾儿的。
对,不放弃,凭什么人世间的怨气要牺牲自己的幸福去化掉?人们自己积累的怨气,自己不会想办法化掉吗?凭什么自己身为凤就要牺牲自己的幸福呢?自己身为凤又不是自己的错误,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自己倒宁肯变成一个凡人,至于凤,谁愿意当谁就去当吧,至于涅盘,谁想去谁就去吧,反正自己只想和鸾儿生生世世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试想,倘若自己和鸾儿都是凡人,倘若有一个美丽的小山村,一面环山,一面临海,自己和鸾儿在这样美丽的小山村有一处并不奢华的小房子,可以很破旧,但是会收拾得很干净,布置得很温馨,有一个小院子,可以是石头垒成的墙,也可以是低矮的篱笆墙,院子里可以养几只鸡,平时下了蛋就做给鸾儿吃,让她补补身子,等到过年的时候,再把鸡杀了,给鸾儿炖一锅鸡汤,据说凡间的女人大多数身体比较弱,如果鸾儿是凡间女人的话,估计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应该不会特别好,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么好。现在的鸾儿虽然也是凡间的女人,但是,她的仙鸟特质还保存着,喜欢吃蛇,体格又好。
如果鸾儿真的能像期待当中那样从一开始就是最简单的凡间女人的话,她的身子可能会很虚,那样的话,自己有了什么好吃的东西一定都给她,让她好好补补。而自己是一个男人,虽然体力不会像仙鸟这么好,但是,最起码还是会比鸾儿好很多的,哪怕只是凡间普通男人的体魄,身为山野村夫应该也能打猎种地了,自己可以在屋子后面开垦一小片地,或者到山上去弄一处良田,种一些五谷,和一些青菜、果子什么的,鸾儿喜欢吃什么,自己就种什么。
如果山上偶尔有猎物经过,自己就拿着弓箭之类的工具到山上打猎,虽然捕获不了什么大型的动物,但是,山鸡、野兔之类的应该还是能弄到不少的,到时侯就抓回家养着,等到鸾儿想吃了,就杀了给鸾儿吃肉,如果捕获之后已经受伤了,并且很严重的话,那就不养了,直接杀掉,做熟了给鸾儿吃肉,或者是熬成汤,自己在凡间待了这么长时间,知道汤是最进补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鸾儿一定不会喜欢吃蛇了吧?呵呵,没准看到蛇之后还会和其他女人一样,惊慌失色,尖叫不已,吓得往自己怀里钻呢,那样的话,自己就可以英雄救美,把蛇灭掉了,兴许还能得来鸾儿的一个香吻呢。
还有,临海的小村庄应该能捕到鱼虾蟹之类的海物吧,自己在凡间待的这二十多年还没见过海,所以自己也不知道凡间的海是什么样的,只能幻想,但是,应该会有能吃的海物的,自己可以制作渔网、制作渔叉、制作钓鱼的竿子,给鸾儿弄最新鲜的海物吃,相信鸾儿一定会很开心的。
自己还可以去山上砍一些竹子,回家削成竹条,找几张纸,给鸾儿扎一个风筝,带着鸾儿一起到山上放风筝,看着鸾儿对着天空甜甜地微笑,至于风筝的图案嘛,就扎一个青鸾的图案好了,或者,干脆扎一个鸾凤和鸣的风筝。
还可以要一个孩子,或者两个,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最好是能生一对龙凤胎,一次生完,也省得鸾儿遭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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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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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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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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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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