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庶人唐仲平走进自己的小木屋。
门槛有点朽了,屋时地面也凸凹不平,但他已经习惯了,步伐轻快,如履平地。
“娘子,娘子。”
唐仲平进屋就叫。
韦氏懒洋洋地躺在土炕上,懒得理他。
她本以为养鸡是很轻松的事情。
谁知道,上千只鸡啊,虽然她只负责十分之一。
拌鸡食、喂鸡,捡鸡蛋……
鸡蛋要数数的,这都是要上交宫里的。wWW.ΧìǔΜЬ.CǒΜ
一想到她本来就是宫里那个享用这一切的人,现在却变成了为之奉献的人,韦氏心里就难受。
这也就罢了,她还要铲鸡粪,那个要交给她丈夫所属的那个职司衙门,统一沤肥,用来给菜地、果园施肥用的。
累啊。
“娘子!”
唐仲平凑到炕边坐了下来,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两块乳黄色的东西:“喏!”
“什么?”
韦氏嗅到一抹淡淡的奶香,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唐仲平得意地嘿嘿直笑,献宝道:“刚刚给牛挤奶的时候,我趁主酪丞不注意,偷拿了两块乳酷。”
韦氏一把抢过来,塞进嘴里一块,融化的奶香味儿布满舌尖,韦氏舒心地吁了口气。
唐仲平本想与韦氏分享,一人一块的。
结果两块乳酪都被韦氏一把夺了去,唐仲平张了张嘴,没说什么。
韦氏吮着奶酪,伤感地道:“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那老东西,怎么不宵死!”
唐仲平也不敢追究她咒骂自己老娘的话,咳嗽一声,苦笑道:“母亲若真的大行,他就成为天子了。那时候,咱们还能扳倒他?”
韦氏瞪起眼睛道:“有什么不能?老东西一死,他做了天子,他让自己的爹娘在这儿受苦?他就不怕天下人戳他的脊梁骨?”
韦氏冷笑一声道:“那时,他必须得把咱们接回宫去,晨昏定省,以示孝道。你也说了,他都已经做了皇帝,咱们还能扳倒他?
他也会是一般的想法,到那时,咱们想给他下毒,岂不是易如反掌。”
唐仲平叹气道:“那药,咱们还有么?”
韦氏道:“放心,上次得来那药,我藏在一个极隐秘的所在。等我们回了宫,齐儿修儿他们,便也能来探望咱们了。
到时候,我们把真相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把药取来就是。”
唐仲平点点头,喃喃道:“但愿他不会在我们回宫之前,便有了儿子。”
韦氏道:“他现在就算有了儿子,也不是正宫所出。就算是正宫所出,他还如此年纪,也没有这么早就立下太子的道理。”
这一点说的倒也不差,这个年代婴儿夭折率挺高的,所以除非特殊情况,即便是正宫所出嫡子,也没有还是个婴儿就册立为太子的。
韦氏道:“只要他死了,我们又说出了真相,他即便有了儿子,儿子也还小,你猜大臣们会怎么决定?”
唐仲平也振作起来:“不错,关陇门阀现在对他是不敢怒也不敢言,到那时候,我再向他们示好,拉拢一下,他们必然全力拥戴于我。”
韦氏道:“正是如此。”
说着,她把第二块乳酪,也塞进了嘴里。
唐仲平心情愉悦起来,他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道:“娘子一会儿随便煮点粥吧,我还得去给耕牛喂食。”
韦氏含着乳酷,“唔”了一声,却没动弹。
当初被放逐放州时,虽然也是庶人,其实还是有人伺候的,哪里用得着她做饭。
现在才是真的苦。
烧火做饭?烟薰火燎的,韦氏想想就烦。
等他回来自己烧饭吧。
唐仲平见她没动,也没敢再提,暗暗叹息一声,便又出了房门。
牛圈里,唐仲平给一头头耕牛喂着草料。
耕牛在这个时代,是农耕最给力的劳动工具,因此农人视牛如子,十分的宠爱。
官方保护耕牛的法令,是为了防止有人高价收买耕牛,宰了给达官贵人吃肉。
但是对于大多数百姓人家来说,牛就是他们家最主要的劳动力,给了高价也不舍得卖的。
农闲时节,耕牛是一天喂两冷饮,清晨一次,黄昏一次。
遇到农忙,耕牛体力消耗大,就得适当增加细料,而且中午还得加餐一顿了。
晚上这一顿,大概是从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
如今这个时间,也就相当于傍晚五点。
唐仲平想着赶紧喂完这些年,今天也就可以彻底歇歇了。
最后一簸箕牛饲料倒进了槽里,唐仲平长舒了口气,提着簸箕转过身。
然后,他就看见夕阳余晖之下,站着一个人。
牛棚产生的阴影,斜挡住他下半斜身子,就像是他一身雪白的袍衫,斜着变了两种颜色。
这人长身玉立,看着很年轻,只有三十多岁的模样,眼睛很明亮。
他的肩后,斜背着一口乌鞘长剑,没有剑穗,这样的剑柄,更适合握紧了用来杀人。
唐仲平蓦然退了一步,呼吸突然有些吃力。
虽然,这个人没有露出半分杀气,但是在这种地方,突然出现这么一个人,他本能地感到恐惧。
“人呐,是这世上最孱弱的生物,却也是最顽强的生物。”
白衣人微笑道:“比如一只猛虎,处境再可怜,它也不可能变成生活在水里,吃那淤泥和水草。但是人可以。”
他欣赏地看着唐仲平,道:“殿下可以住天下最华丽的宫殿,穿最柔软的丝绸,吃最精美的食物,也可以如此时这般,真是叫人佩服。”
唐仲平吞了口唾沫,吃力地道:“你……你是谁?”
白衣人道:“可我,却替你觉得悲哀,好死不如赖活着?不不不,男儿大丈夫,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句话说罢,他的手一抬,肩后的剑便化作了一道雪亮的虹光,笔直地贯进了唐仲平的心口。
唐仲平惊愕地张大了眼睛,双手紧紧捂住心口,却还是阻不住殷红的鲜血,从指缝中涌出来。
“我叫叶东来。”
白衣人笑得如沐春风:“殿下应该不知道我是谁,不过……”
“叶……叶胡?”
叶东来云淡风轻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他没想到,志在天下的令月公主,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可这个唐仲平居然知道。
而且,他知道也就算了,偏偏叫出来的,却是他最不喜欢听到的绰号。
真是该死啊!
于是,唐仲平就死了。
心脏被刺穿,死亡时间可以是瞬间,最长也不过几分钟。
很显然,唐仲平的生命力并不顽强。
所以,他都没有捱到恼羞成怒的叶东来再补上一剑。
……
典牧署快疯了。
本来典牧署做为一个养牛养羊、侍弄果树和瓜果蔬菜,供应宫中时鲜肉食的这么一个衙门,颇有一点田园风格,生活节奏也是很慢的。
结果唐仲平的死,一下子让典牧署上上下下闲散惯了的官儿们全都手忙脚乱起来,忙得鸡飞狗跳。
等到这帮没经验的官员在找郎中(兽医),用土办法急救,拼了命的也没把唐仲平救回来,尸体都凉了的时候,他们终于想起来,这事儿得上报啊!
于是,典牧令带着典牧丞,骑上快马,疯也似的往洛阳邑赶去。
典牧令和典牧丞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赶到洛邑东城建春门的时候,看到了那紧闭的城门。
“坏了!”
这事要是不能马上禀报太仆寺,再报到宫里去,谁敢拖上一夜啊。
说是庶人,可那算是庶人吗?
他娘是皇帝,他儿子很快就要成为皇帝。
这样的庶人之死,谁敢拖啊。
典牧令和典牧丞汗如雨下,仰望城头,绝望地大喊:“十万火急!十万火急大事啊,我们是典牧署的人呐,必须马上赶到太仆寺,城头守将,千万行个方便呐!”
城头守将理都不理他。
这个时代是要执行宵禁的。
每天漏刻“昼刻”已尽时,官府衙门会擂六百下“闭门鼓”。
听到鼓声,大家就可以准备赶紧回坊了。
在坊内部,是不禁止通行的。
这也是烟花柳巷夜里经营,依旧人来人往的原因。
但前提是,你得在六百记闭门鼓敲完之前,进入这个坊。
之后,坊门是要上锁的。
坊门一上了锁,外边大街上就禁绝行人了。
那大街上除了巡夜的金吾卫,就一个行人也没有吗?
倒也不是,各衙门之间,有紧急公务的,或者是婚嫁丧葬的,家里有急病人要请医买药的,说明情况,由所在坊的坊令出具证明,还是可以上街的。
尤其是那成亲的,这年代都是黄昏办婚礼,很多人家都来不及在宵禁之前结束仪式。
但,这也只是在本就在城里的人在城里走动。
如果想出城,首先你得是高级官员,其次你得是紧急公务,再其次你得是有驻军将领签发的正式的出城令并申领钥匙。
这三条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
因为城门一旦上锁,钥匙是要上交的,次日一早才去领出。
你现在要开城门出去,就必须得先领钥匙。
至于进城?
不好意思,天大的事儿,天亮了再说!
所以,任那典牧令和典牧丞在外边嗓子都喊哑了,城上也没人理会。
城外这两个农牧官儿,一是不敢高声喊出唐仲平被刺的消息,在还不知道朝廷打算如何处置的情况下就吵得尽人皆知。
二来真就喊了,人家职责所在,还是不会开城的。
尤其是近来京城刚出了大事,金吾卫新任大将军又刚刚走马上任,抓军纪正严,谁肯给你担这事儿。
不过,这时候金吾卫大将军燕八剑,却是亲自巡城,刚巡视了北城,快马赶到了建春门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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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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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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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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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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