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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莫若凌霄>第481章 猩红,一片狼藉
  昨夜负责做游哨和定位哨的士兵,还有负责看守俘虏的士兵,今天换班休息了。

  被释放的仆从军,得以与家人团聚了。

  他们知道自己找到了活路,这来之不易的喜悦,让整个部落的气氛更热闹了几分。

  而那些因为执意不降而被杀者的家眷,则纷纷盯上了唐治的士兵。

  她们追逐在战士身边,乞求着、讨好着,只求他们肯点头,允许她和她的家人随他们一起上路,从此为奴为婢。

  她们再三保证,他们全家人的马术都很好,绝对能跟得上队伍,绝对不让军士们费心照顾。

  得到同意的人家便会因此欢天喜地,悲伤一扫而空。

  从生下来就为了生存在努力挣扎的人,只要还能够活着,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www.xiumb.com

  唐治巡营完毕,解了甲,一下子轻松下来,顿时有种懒洋洋的感觉。

  这么长时间的奔波与战斗,其实他也十分疲惫了,只是平时靠着一种精神信念撑着,感觉还不是那么明显,忽然放松下来,那种疲惫感便找了上来。

  “大王!”

  一个吐蕃服装的少女掀开帐子走出来,手里提着一只木桶,忽然看见唐治走来,赶紧蹲身行礼。

  这是一个陇右的羌族女子,名叫无素子。

  星宿海的这个部落因为距陇右较远,即便是派人跟随洛昂达去了陇右的战士,也比较喜欢携带些容易携带的财物,抓奴隶回来的较少。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被他们不嫌路途遥远也要带回来的人,一定是特别可他们心意的。

  无素子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她生得特别甜美可人,所以在两年前被掳走她的部落战士带了回来。

  两年多来,她不仅要遭受那个部落战士不时的凌辱,被他妻子不时殴打虐待,还要干最繁重的体力活,她的皮肤已经变得很粗糙了,只是眉眼依旧俏丽。

  弄清她的身份,知道此人可靠之后,罗克敌才允许她来服侍大王和狸奴。

  唐治点点头,道:“提桶子做什么,洗衣服么?一时间干不了的。”

  无素子连忙摇头,因为两年多不说汉话了,略有些磕绊地道:“不是浣衣,狸奴姑娘要沐浴。”

  “什么?”

  唐治一听就急了,这不是闹呢么,昨儿伤口才刚见愈合的迹象,今儿就要洗澡,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要是感染严重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啊。

  唐治一掀帐子就冲了进去:“不许洗,你胡……”

  唐治话未说完,就跟中了箭的兔子似的,猛地一跳便转过身来,身子往前一弹,就撞出了毡帐。

  这……,无素子明明说的是要洗澡啊,而不是已经在洗澡啊。

  不过……,好像也没说错,可能是真的正要洗……

  牧人家里没有大浴桶,只有一个大木盆,顶多到膝盖深度,能遮住什么?

  狸奴就坐在这样一个大木盆里。

  唐治只是匆匆一瞥,便生出一种“谁将软白玉,雕出月痕香”的感觉。

  狸奴正抬手扭头,不知是在擦洗臂上的伤口,还是在观察伤口,所以没有跟唐治发生面面相觑的尴尬,就被他逃出来了。

  不过,虽只匆匆一瞥,那香浮玉软,粉滴桃圆还是被他看了个清楚。

  这……胡马就是胡马,先天优势真不是盖的,看得惊心动魄啊。

  帐里,狸奴也有些呆住了。

  她特意吩咐无素子出去站着,就是为了帮她看门。

  这门看不看的,还有何用?

  这个笨丫头……真是该……赏!

  狸奴咬了咬唇,他看到了吧?他应该看到了吧?要不,不会逃得那么匆忙?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狸奴凭添了几分自信。

  帐外,唐治轻咳一声,训斥道:“你伤还没好,烧也没退,居然就要沐浴,不想活了?”

  狸奴怯怯地道:“烧……已经退了的,真的。”

  她倒真没撒谎,昨夜一梦,出了一身透汗,烧好像真的退了,没有那种无力的困倦感了。

  “伤口也不大,我……我会小心的。”

  “你真是……”

  事已至此,唐治也没办法了,只好吩咐傻站在一旁的无素子:“快去再烧些热水来,免得一会儿水就凉了。”

  “哦哦哦……”

  无素子答应一声,赶紧提着木桶,绕到毡帐一边,去捡那没有被人踩过的洁净白雪往桶里装。

  唐治一瞧这模样儿,行叭,只好我来站岗了。

  于是,陇右大帅、汝阳郡王,就在毡帐前站起了岗。

  帐幕中,不时有细细的水声传出来,提醒着唐治不时想起那惊鸿一瞥时所见,婀娜小蛮,桃李羞让。

  自从出发前往陇右,迄今已经一个年头了。

  整整一年了,唐治觉得,自己大概也快要到一个临界点了,竟然有些把持不住。

  ……

  侍飞飞抵达了吉囊部落,看到那人间炼狱般的情景,她骑在马上,腿软得面条儿一般,竟然下不来马。

  她没有弄清楚那支周军是由谁率领,但是所问到的人数,大抵与之前得到的消息相似,应该有四千人上下。

  实际上,唐治征战月余,是有减员的,减员已达五百多人,伤员也有数百人。

  不过,他在一处处攻克的部落聚居地中,也适当招募了一些被解救出来的陇右百姓,兵员得到了补充,这才保持了总人数浮动并不大。

  侍飞飞查看了这个部落聚居地的情况,不由得暗暗心惊。

  如果他们不来,任由这个部落自生自灭的话,原本一个近万人的部落,等春暖花开时节,还能剩下千余人,那就不错了。

  侍飞飞把整个部落里的人全都召集到了一起,除了老弱妇孺,只有残疾人,全都是被挑了手筋脚筋,再也干不了重活,更无法拉弓举刀,战场杀敌的人。

  “我可以带你们去独山,但是,恐怕你们只能附庸于独山的农户、匠户和商户了。为了营救你们,我带来的这些人,拿出了自己家的粮食、衣袍、牲畜,跟着我跋涉至此。

  所以,你们将只能成为他们的奴隶。当然,如果你们的亲人从陇右回来了,可以拿财物,将你们赎回去。你们同意么?”

  吉囊部落的妇孺与残疾们,跪在地上号啕大哭。

  他们已经别无选择,哪怕是去独山给本茹部落的人当奴隶,对他们来说,也是逃出生天了。

  这一刻,他们对侍夫人唯有感激,岂能再生出半点埋怨。

  ……

  陷阵营在苍茫的吐蕃大地上,算是最如鱼得水的一支队伍了。

  他们每到一处,都干的非常干净,招募走的、放走的之外,什么都不留下,仿佛蝗虫过境。

  以至于,在那些零散逃走的游牧人那里,女王配二胡,已有止小儿夜啼的效果。

  他们绕着青海湖转了一圈儿,原本五千七百人的队伍,居然变成一万两千多人了。

  追随他们的,不仅有被救出来的陇右各族百姓,还有归降的部落战士。

  要确保他们的忠心也简单,先让他们自己杀光自己的牛羊,烧掉自己的房子,再让他们担任前锋,攻打其他的部落聚居地。

  然后把他们在自己部落所做的一切,再重复一遍,他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人数太多,他们行动起来都感觉行动与补给诸多不便。

  于是,南荣女王、胡天一、胡不凡,各自分兵四千,在绕青海湖杀了一圈儿之后,分别向雅摩塘、大非川、莫离山方向杀去。

  三方约定,各自向前杀去半个月,不管能不能接应到汝阳王,都停止继续深入,掉头回青海湖汇合,再决定下一步行止。

  “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声长鸣,摩高东岱发出了警讯。

  他们的贷本养了几只鹞鹰,正是亏了这几只鹞鹰,提前发现了猛扑过来的胡不凡部,部落得以提前做好了防备。

  但是,整个摩高东岱,真正的青壮,已经只剩下两千人了,而且分散在三个聚居点中。

  而来敌却有四千众,这其中还有一千多人,是他们相邻部落的族人。

  有他们带路,这支来犯之敌不需走任何弯路,来势奇快。

  站在队伍前方的摩高岱本扭头看看列队完毕的本阵将士。

  不过六百余的青壮,其他策马提弓的不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就是年幼的孩子,还有刚刚压灭炊火骑上骏马的妇人……

  他再纵目看看前方,白皑皑的雪原上,无数的小黑点正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逐渐形成恶浪狂涛般的一线汹涌,翻涌着扑来。

  他的心头不禁涌起一种绝望的感觉。

  年轻的时候,他曾不止一次随着茹本前往陇右,那个时候,陇右的百姓就像被他们围圈起来的牛羊。

  他们挥舞着马刀,尽情地收割,尽情地淫辱,尽情地掳掠,他奋勇争先,那是何等辉煌而热血的岁月?

  现在,随茹本出征的,换成他的儿子了。

  可他在这里,却依稀看到了他年轻时经常看见的一幕。

  只是,角色似乎掉了个个儿,他成了那些绝望的,眼睁睁看着家园将被屠戮,却无力回天的受害者一方了。

  长矛、战斧、简易的狼牙棒、套马索……

  因为扩编,武器装备也变得形形色色的胡不凡部,嗷嗷叫着扑了过来。

  整个马队,从星罗棋散,汇聚成了一柄锋利无匹的弯刀状,划着一道圆滑劲疾的弧度,狠狠地斩向摩高东岱的队伍,气势狂野无比!

  陷阵营的疯子们所过之处,波分浪裂,人仰马翻,中箭中刀中枪而未死的人,重重地摔落马下,发出可怕的嚎叫声,然后迅速被踏地如雷的马蹄声所淹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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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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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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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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