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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莫若凌霄>第444章 酒家,爰采唐矣
  随着狸奴的叫嚣声,从二楼一处雅间内,走出两个少年。

  一个十五六岁,一个十二三岁,全都穿着吴绫软罗的月白色道袍,头上扎一顶简简单单的公子巾,腰束宝带,悬璋挂玉,脚上一双青缎面的短筒靴子。

  在两人背后,还跟着一个圆脸中年男子,也是一身道服,一派儒雅和气,看他的气度举止,如果不是明显站在两个少年人的侧后方,垂手而立,分明是个下人,任谁都得把他当成一个人物。

  唐治如今看人的本领愈发精进了,一瞧这一幕,就知道这两个少年人并非等闲,必定是大户人家派出来游历江湖、增长阅历的。

  所以,才需要一个经验丰富、能独当一面的人物作为他们的管事,方便陪同指点。

  他们有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最好的渠道,有可以不断失败的资本,成材的机会较之普通人,自然也要高上百倍、千倍。

  狸奴看见两个少年,气咻咻地就冲上楼来。

  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看见狸奴,脸儿竟然红了。

  青春慕艾的少年,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异性产生朦胧爱意的那种感情。

  眼里心里都是她,一接近了她,便脸红心跳不能自已的模样。

  此时的狸奴粟色云鬓,黛眉弯弯,一双大眼睛也微微透着褐色的眸子,高高的鼻梁,充满异域风情。

  但她却穿着汉式的湖水绿荷花红的广袖合欢襦,双耳轮下坠一双碧绿的玉珰,秀发挽成飞仙髻,一条以细小珍珠串成的额坠,在白皙的额头位置,系着额坠儿的红宝石坠心,那种艳丽,也难怪这个青葱少年生出爱慕之意。ωωω.χΙυΜЬ.Cǒm

  “你家有钱没处花了是不是?一盘琥珀蛋你出一百金?”

  狸奴瞪着那少年训斥。

  少年腼腆地道:“一百金不算多啊,那琥珀蛋是大娘子做的,便一千金、一万金都值。”

  狸奴没好气地道:“不是我做的,老娘是个甩手掌柜的,只管赚黑心钱,不管做饭。”

  那少年眉开眼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付你一千金买一盘琥珀蛋好不好?”

  狸奴被他气得没辙了,哀声道:“小老弟,你毛长齐了,就敢调戏大姐姐了?”

  那少年急忙摇头:“我没有调戏大娘子呀,玄琰是真心喜欢大娘子。”

  狸奴没招了,瞪着他身后那个中年人道:“喂,你们家孩子,你管不管啊?”

  那中年人微笑道:“哪个少年不是阅尽人生沧桑、读透世间风流,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少年人嘛,为女人犯几回傻,没关系。

  为此花费千金万金百万金,也没关系。只要他能成熟起来,不会一辈子为了女人犯傻,那就值得。”

  “我看你们杨家是有那个大病!”狸奴没想到这个中年人不但不阻止,还挺鼓励那个小屁孩撩扯自己,气就不打一处来。

  “姓杨?”

  看看对方这阔绰、这排场,再听说对方姓杨,唐治已大概猜到这两个少年人身份了。

  唐治道:“这位先生说的不错,少年人嘛,总要犯上几回傻,才能真正成长为男人。只是,人家胡姬酒家的大娘子又没有垂涎你们的财富,你们却找上门来,把她做了磨砺你家少爷的磨刀石,不妥吧?”

  唐治这一说话,那两个杨姓少年和他们身后那个中年人都向唐治看来。

  狸奴听见有人替她打抱不平,心中一喜,竟而忽略了有些熟悉的声音。

  这时抬眼望来,看见唐治笑吟吟地站在那里,身后站着一个少男、一个少女,宛如一对金童玉女,脸色刷地一下就变了。

  “老天鹅呀,怎么被他看见了?”

  狸奴也无心跟那个想要追求她的小屁孩吵吵了,扭头就往楼下走,蹑手蹑脚刚走出两步,唐治唤道:“狸奴!”

  狸奴腿儿一软,险险一跤从楼梯上摔下去。

  她赶紧一扶栏杆,缓缓转过身来,挤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期期艾艾地道:“唐……唐公子。”

  唐治道:“过来!”

  狸奴苦着脸儿,勾着下巴,摸摸试试地凑过去,站到他面前,谄媚地一笑。

  那个叫杨玄琰的少年看呆了。

  这家胡姬酒楼他五天来了三回了,每回动辄花费万金,就为了打动这个一下子打开了他的情窦的女子。

  结果这个在他心里,所有所有的一切都完美到了极点的女人越来越暴躁,每次都像训三孙子似的对他。

  可是眼下……

  他还是头一回看见这个脾气暴躁的胡姬女店主对别人露出如此温驯的模样儿,简直……简直就像他养的那只狗子,对别人总是呲牙咧嘴的,可他每次回家,那只狗子的尾巴都能摇出风轮的残影儿来。

  杨玄琰很不甘心,脱口问道:“你是谁,为什么大娘子这么听你的话?”

  唐治看了眼杨玄琰,一副看到情敌的模样,不禁失笑。

  “我啊,我也是偶尔来这酒家吃饭的人。”

  杨玄琰很不服气,我是堂堂的杨家大少爷,我每次来花钱如流水,我有钱有权又有闲,小意奉迎把她捧上天去,都得不到她一个好脸色,你凭什么?

  “我不信,大娘子性格泼辣,才不会对人这般温顺。你是不是仗势欺人,胁迫她了?”

  唐治笑了,这个半大小子,奇异的想法还挺多。

  狸奴勾着下巴,还乖乖站在身前呢。

  唐治一抬手,就勾住了她的下巴,让她慢慢抬起了头。

  杨玄琰惊奇地发现,暴躁的胡姬大姐姐竟然脸红了。

  啊!她竟然因为这个男人像逗自家小狗狗似的动作就脸红了。

  她不该一个巴掌扇过去吗?

  杨玄琰摸摸自己的脸庞,仿佛第一次表示爱意时,被她扇了一巴掌的火辣辣感觉犹在。

  唐治道:“我有没有胁迫过你什么呀?”

  “没有没有!”狸奴赶紧摇头。

  她就差没长一条尾巴,否则杨玄琰绝对相信,她的尾巴会像自己养的那条狗狗一样,摇出车轮般的残影儿来。

  唐治对杨玄琰笑道:“喏,你听到了?”

  杨玄琰不服气地道:“怎么可能,你……你……”

  他看了看唐治,论家世论才学论人品俊秀,自己哪儿也不比他差吧?

  可能,也就是他比自己高一些,年长一些,还有什么?

  可自己百般示好,都换不来这位大娘子一点好脸色,怎么在他面前,大娘子就这么乖巧?

  大娘子叫狸奴?

  天可怜见,我直到如今才知道她的名字,还是通过他人之口听到的。

  唐治笑道:“你我今日相逢,也是缘份。不如两席并作一席,一起小酌几杯?你有什么疑问,我们边喝边聊。”

  旁边那个年纪更小一些的少年飞快地看了眼身侧的中年人。

  中年人从唐治出现,就在打量他。

  尤其是看到唐治身后一对少男少女,神完气足,站姿挺拔,稳稳地站在那儿,仿佛一座山岳,但又似乎随时都可以如同一片落叶般随风而起,便晓得他们的主人绝非常人。

  一个常人,怎么可能用得起这样两个侍卫。

  所以,他微微点了点头。

  那年纪更小一些的少年见他点头,便一拉杨玄琰,道:“大哥,咱们就与他并席,听他说些什么。”

  唐治道:“狸奴,我就不点单了,你去拾掇些店里拿手的菜肴上来,我与这两位小兄弟喝上几杯。”

  “哦,好,我这就去安排。”

  狸奴正在那儿坐立难安,一听可以走了,赶紧答应一声溜之大吉,看得杨玄琰眼热不已。

  哎,大娘子要是对我这般态度,也不枉我为他在金城滞留多日了。

  杨氏兄弟二人跟着唐治,到了他的雅间。

  刚一坐下,那年纪小些的少年便拍着桌子,豪迈地道:“来来来,快上一坛上好的葡萄酒,小爷今日要不醉无归!”

  杨玄琰已迫不及待地问道:“这位兄台,此间大娘子,为何对你如此温驯呀?”

  唐治笑道:“还未请教足下名姓呢?”

  杨玄琰急不可耐地道:“我叫杨玄琰,他是我二弟,名叫杨玄珪,渭州人氏。兄台快说,为何大娘子偏偏对你温柔听话呢?我哪里做的不好,惹她嫌弃了?”

  杨玄琰都顾不得反问唐治名姓了,通报了名姓便即追问。

  渭州杨氏?

  唐治心里有数了,而静静侍立于杨玄琰身后的那个中年人,此时也蓦地两眼一亮,上下再打量唐治几眼,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他已经猜到这位唐公子是何人了。

  唐治道:“原因很简单。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女人呢,喜欢强大的、能让她视为依靠,能给她遮风蔽雨的男人,而不喜欢舔狗。”

  杨玄琰大概明白狗不是句什么好话,但却不明白它的具体含义,忍不住又问道:“何谓舔狗?”

  唐治道:“就是没有尊严地一味讨好他人,在想追求的人面前除了低声下气还是低声下气,都不需要人家要求你什么,就上赶着去揣测人家喜欢什么,千方百计地去邀宠买好。”

  杨玄琰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我没有!我……”

  可一想自己在人家明确拒确后千方百计讨好接近的手段,一时间不由得呆住了。

  唐治道:“你呢,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喜欢一个人,不是你的错。但是男人,要守住一个男人的尊严与底线。如果人家明确地告诉你,不会喜欢你,那就不要死缠烂打,礼貌地告辞离开,把最后的尊严留给自己。

  不然,你就算用放弃尊严苦苦乞求得到了她,你想想看,你要一生一世都用这样卑颜屈膝的态度去面对她,甚至在你的纵容下,人家对你更加的变本加厉,值得么?

  你应该做的,是去努力让你变得更强。叫她有朝一日再看见你,甚至听别人说起你,都是满腹的懊恼,因为她错过了你!

  今天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这才是真男儿大丈夫!而最重要的是……”

  唐治神秘地一笑:“你越是这样,她会对你越着迷,越觉得你自信而强大,是她可以信赖、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杨玄琰听得目驻神驰,激动地道:“唐兄就是这样让大娘子喜欢了你的?”

  唐治挺起胸膛轻咳了一声,道:“你以为呢?”

  杨玄琰兴奋道:“那……那我也试试?”

  唐治赶紧拉住准备拍桌子的杨玄琰:“你在人家大娘子面前都低声下气多久了,你说硬气就硬气、阳刚就阳刚?谁信啊,换个人吧!”

  杨玄琰失望地看着唐治,我才持续了六天的单方面的初恋啊,这就结束了?

  唐治微微一笑:“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他拍了拍杨玄琰的肩膀,亲切地道:“答应我,不再做舔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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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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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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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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