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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莫若凌霄>第288章 秘辛,旧时伤痛
  小古无奈,付了钱便去追程蝶儿,不料刚跑到大街上,便被一个老者在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

  “臭小子,叫你来看消息,你尽不干正事儿。”

  “哎哟,程爷爷,是你孙女儿又坑我。”

  一见来人,小古便苦起了脸。

  程家和古家,都是效力于“继嗣堂”隐宗的。

  “继嗣堂”在百年前便已现雏形,不过那时还只是各地门阀士族发现他们之间争斗过于残酷,当然,这其中不乏掌天下者暗中推波助澜,分化挑拨的原因。

  为此各方公推了一些出身士族、年老德昭的长辈,每年以雅集的方式聚会,实际上是借文化盛会的方式,暗中调解、平息各方的一些利益冲突。

  而雅集这种诗会、吟会,其实就是后来的词社,这也算是“结社”最早的雏形了。

  这个方式,的确避免了各方很多不必要的内耗与冲突,所以受到了各方的拥戴与支持,渐渐有了规模。

  不过,很快各方就发现,这其中也有弊端。

  比如出身哪一家的元老,必然多多少少更倾向于本家,

  比如他们年岁都太大了,而每年一次的集会,这些老头子根本经不起长途鞍马的折腾。

  于是,这种松散的结社,渐渐产生了变化。由每年一度的雅集盛会,变成了固定存在的一个组织。

  组织的负责人是由各士族世家的掌门人公挑或共同挑选的人,但又不属于他们任何一家。

  但是,这个首领的切身利益是与士族捆绑在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不怕他们生起背叛心思。

  何况,这首领虽不是出身任何一家,可是在其中担任要职的许多人,却是来自于各家的杰出子弟。

  再后来,既是为了方便运作,也是为了相互制衡,又演化出了显宗、隐宗。

  而程家和古家,便是第一代隐宗宗主招揽过去的,从此世代为隐宗供奉。

  他们在隐宗的身份,大抵相当于帮会堂口里的“红棍”,而且是世袭的。

  古家和程家,到如今已是几代的交情,通家之好,自然关系不一般。

  至于小古和程蝶儿,自幼青梅竹马,程老爷子早已属意让小古成为自己的孙女婿,也不会把他看成外人。

  因此,程老爷子笑骂道:“我家小蝶怎么不坑别人,就坑你呢,分明是你欠坑。”ωωω.χΙυΜЬ.Cǒm

  小古苦着脸儿道:“程爷爷,你老人家跟小蝶儿一样不讲道理。”

  “老夫跟你讲个屁的道理!人家都上路了,你还在这儿聒噪,快去准备,一会儿咱们便尾随他南下。”

  小古眼睛一亮:“程爷爷,可是想好如何接近他了?”

  程老爷子摇摇头,道:“先随他南下,再找机会,快去。”

  说罢,程老爷子先向码头行去。

  小古目送他离开,突然身形一窜,伸手一抓。

  旁边一家卖杂货的店铺门口,堆放的簸箕、扫帚等杂物中,竟然被他抓出一个少女来,正是程蝶儿。

  也不知她是怎么藏在那儿的,若非小古一把将她抓出来,根本不会叫人发现,那儿竟然藏了人。

  这也亏得旁边没有行人注意,不然必定啧啧称奇。

  “哎呀,你抓疼我了!”

  程蝶儿颦着眉儿雪雪呼痛,小古急忙撒手,那古灵精怪的程蝶儿却猛然在他脚上跺了一下,嘻嘻笑着便要逃开了去。

  却不料,人虽逃开了,小辫儿却被小古一把揪住,得意洋洋道:“跑得了你?臭丫头,跟我走!”

  ……

  唐治一行,三条船。

  前后各一条,是为护舰,而唐治则在中间那条大船上。

  船上插了龙旗。

  龙旗乃天子、王族、诸侯的旗帜,是地位与身份的象征。

  龙旗上的垂旒数目越多,地位越显赫。

  而九旒龙旗则只有天子或代表天子出巡的官员才可以使用。

  唐治的三艘船上,便插了九旒龙旗。

  只是与天子出巡不同的是,他的龙旗左侧边缘绣有一行小字:大周奉使采风、观察、巡按大臣。

  因此,这船一路下去,各色船只不敢挡路,行驶极快,没多久便出了洛邑城,驶到大河之上。

  大周朝廷派遣临时使者的频率是很高的,而且天使权柄极重,因此官场上有“为使则重、为官则轻”的说法。

  只不过,奉使都是专差,差使一结束,这个职务也就取消了。

  至于钦差这个称呼,其实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这种叫法,而是称之为奉使、天使。

  大船甲板上,唐治坐在一张逍遥椅上,沐浴着阳光。

  大船行的极是平稳,两旁不时有樯帆闪过,入目的便是一派田园风光。

  刚刚入秋,天清气朗,方才出城时,刑场砍头的血腥带来的压抑感一扫而空。

  “大王,好惬意。”

  小高公公见唐治换了便袍,便也回房换了便袍,走出来时,见唐治微瞌双眼,似乎正在养神,便笑着打趣道。

  唐治睁眼,向他一笑,又往旁边椅上一指,道:“原来是小高公公,坐,坐。”

  小高公公笑道:“大王面前,哪有咱家的座位。”

  唐治嗔怪道:“假了不是,你我一同南下,还要精诚合作,朝堂上的许多规矩,到了这儿可以扔开了。”

  小高公公见他语出赤诚,略一踌躇,便也不再推辞,就在另一张椅上坐了。

  岳小洛站在舱门口看见,眼珠一转,便转身进了船舱,鬼鬼祟祟的也不知去了哪里。

  唐治懒洋洋地靠在椅上,毕竟昨夜“狼烟四起”,今儿又起了个大早,这时是有些乏的,阳光照着,舒坦。

  “还未请教,小高公公是哪儿人呐?”

  小高公公笑道:“咱家就是洛邑人氏。”

  唐治“哦”了一声,道:“原来小高公公就是洛邑人,倒是……呃,方便探望亲人。”

  这宫里的宦官,少有洛邑当地人。

  因为入宫的阉人,大部分都是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才自阉入宫。

  而洛邑作为都城,相对来说,穷到活不下去的百姓还是极少的。

  所以,宫里要招太监的时候,通常都会派出一些内宦,去其他地方上招募。

  当然,像毕开旭毕公公这种特殊情况例外。

  一些本就是天阉,或者因为其他缘故变成了阉人,干脆入宫讨差使的,就不存在籍贯问题。

  不过那样的就只是个例了。

  小高公公本来习惯了脸上常挂笑容,但是听了唐治这句话,脸上的笑容却是微微冷却下来,淡淡地道:“大王说的是,不过,咱家就只孤身一人,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唐治听了,不禁坐正了些,歉然道:“原来小高公公是孤儿,唐某冒昧了。”

  小高公公摇了摇头,转眼望向前方,大船犁水,天风浩荡。

  沉默了片刻,小高公公才缓缓道:“咱家不是孤儿,父母俱在,还有一个弟弟,现在也已成年了。”

  唐治禁睁大了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小高公公一笑,转眼看向唐治:“大王很奇怪,咱家父母俱全,还有兄弟,为何却说,这世上再无亲人,是么?”

  唐治道:“这是公公的私事,若是公公不想宣之于口,也不必……”

  小高公公轻轻摇头,双手笼进了袖子,漠漠看着前方,淡淡地道:“也没甚么不好说的。咱家十岁那年,跟父亲去北市。

  那天,父亲还给我买了串糖葫芦儿,我家不算富裕,还是两个男丁,都是最能吃的时候。

  所以平时有点好东西,都是可着弟弟先来,我难得……能吃串糖葫芦儿呢。所以我很开心,那天,真的很开心……”

  两行泪水,沿着小高公公的脸颊,缓缓爬了下来。

  他也不擦,只是吸了吸鼻子,继续说道:“过了一会儿,我跟我爹走散了。不过,我也不怕。我都十岁了,北市虽不常去,却也不是第一回,自己也能找回家的。可是……”

  他眯了眯眼睛,道:“可是,我遇到了一对拍花子的夫妇。他们抓了我,也知道我这么大了,在洛邑是没法出手的,就想把我带去外地卖了。

  可是,我在船上,挣开了绳索。我从小在洛河里摸鱼儿玩,水性可好着呢。我呀,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等他们发现的时候,我早不知道游到哪儿去了。”

  唐治松了口气,为他庆幸道:“侥天之幸,这是公公的福气。”

  小高公公摇摇头,缓缓地道:“什么福气呀,后来,我常想啊,我当时,就被他们带走卖掉该多好。

  不管,是给人当儿子,卖去做奴仆,还是打折了双腿,让丐头儿逼着我沿街乞讨,都行啊,老天爷又何必让我再逃回去?”

  唐治迟疑道:“小高公公,你……”

  小高公公转过泪眼,看着唐治,明明在哭,脸上却挂着笑。

  这又哭又笑的表情,实在叫人不忍卒睹。

  小唐公公道:“我逃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坊门都关了,我爬墙回去的。

  我就想啊,我爹一定自责的抽自己嘴巴,我娘怕是要伤心的吃不下饭,我得赶紧回去。”

  小高公公的声音颤抖起来,身子也禁不住哆嗦起来:“结果,结果我看到,我爹难得地打了一角酒,还买了些猪下水,一边开心地喝酒,一边跟我娘说,放心吧……”

  小高公公打着哆嗦,流着泪,噙着笑,诉说的声音已经变成了绵羊音儿,说不出的凄惨。

  唐治实在不忍心听下去了,轻声道:“小高公公,你不要说了。”

  小高公公慢慢转过头,低下去,含胸看着自己双手笼在袖中拱起的位置,固执地喃喃诉说:“我爹说,你放心吧,我暗中看着那对人拐子把那丧门星绑上船,带走了的。

  他回不来了,再也回不来了,哈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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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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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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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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