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立刻追到店外面,想堵一堵童秀。
一出门在路口,她远远地看见一个戴着一个面纱的少女走了过来。童秀浑身畅快:“童秀,你也有今天!”
虽然上次她被童秀狠狠嘲讽了一回,很是丢脸。但也确定了一点,童秀是真的被毁容了。
她只是过敏而已,过两天就好了。
童秀的脸被毁了,可就好不了了。
宋桐琴望着童秀那张戴着面纱的脸,虽然不敢直接将童秀的面纱扯下来,但也用尽自己恶毒的想象诅咒着童秀的相貌。
“你不就是凭着一张狐媚子的脸勾.引人嘛。现在我看你怎么办!”
她的和平哥哥不就是这么被她勾走了吗!
虽然宋家与郑家交好,就相当于和季家交恶了。她和和平哥哥大抵是不成了。
可她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许任何人得到。
尤其这个人还是她最痛恨的童秀。
她宁愿和平哥哥一辈子都不结婚也不要她娶童秀。甚至她宁愿和平哥哥和郑军衫在一起都不要这童秀!
她如此想着,望着童秀,忽然发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事实:“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今天是星期天。和平哥哥在京城也在休假。按照年轻男女处对象的情况,他肯定是要和童秀在一起的,但他却没有。
童秀是一个人回来的。
这说明了什么?
童秀被甩了!
童秀本来就是靠着一张狐狸精的脸勾.引的和平哥哥。现在她那张脸被毁了。和平哥哥肯定就清醒了,认清了她的本质,自然就把她甩了。
“太好了太好了……”宋桐琴兴奋极了。这个事实给她的震撼甚至高于她知道自己将要通过娃娃金赚上百万钱。
攀上季家,童秀一个村姑也配!
现在一切才算回归了本来的位置嘛。本来一切都该是这个样子的。童秀一个村姑,和他们之前的距离本来就应该如天堑一般的。
她从小就喜欢和平哥哥。她做梦都在想嫁给和平哥哥。童秀和和平哥哥在一起,简直是在侮辱和平哥哥。
宋桐琴忍不住了!
她要亲自嘲笑童秀,落井下石!
望着马路上越来越近的童秀,宋桐琴假装在打bp机,状似无意地路过童秀身边,然后就‘不小心’撞到了童秀。
她哎呀叫了一声,像是才发现童秀一样:“这么巧?居然在这里碰到童小姐了?”
童秀似笑非笑看向宋桐琴:“四车道的马路,咱们也能撞到一起,可不是真巧吗。”
宋桐琴脸一黑。
童秀这话就是在说她走路不长眼,大陆朝宽都能撞上来!
她深吸一口气,压抑住自己回嘴的欲.望,故意哪壶不开提哪壶:“哎呀,这个点了,小情侣们不都是应该在约会吗?童小姐,您怎么一个人啊?和平哥哥呢?”
“他最近不是在京城吗?今天应该放假了吧。怎么没来陪你啊?”
宋桐琴原本不应该如此得意的。她在童秀身上吃了太多的亏了。哪怕是个傻子,在同一个坑里掉了十几次,也会学会绕路走了。
但季和平是她唯一的忿忿不平至今的人。
只要一沾到有关季和平的事,她就没办法忍住自己的嫉妒之心。尤其在明知童秀已经毁容的得意情况下。
童秀面色一冷:“宋桐琴,你想说什么?”
宋桐琴一看童秀居然变了脸,心里更是肯定了那可能性!
童秀肯定被甩了!
她望着童秀的面纱,几乎要畅快地大笑。
事实上,她也确实是笑出声了:“哈哈哈哈——太好了——哈哈哈哈哈——”
望着童秀的目光,宋桐琴掩着嘴,十分不真诚地道:“哎呀,真不好意思。我刚才一时想到了一个笑话,一时没忍住。我可不是故意嘲讽你这丑八怪的。”
她假模假样地安慰道:“童小姐,我相信和平哥哥一定不是那种人。他一定是有自己的事情去了,或者是碍于父母之命,才不好意思拒绝和别的女孩的见面的,肯定不是故意不陪在你身边的。”
“咯咯咯——”
这话几乎是指着秃子说癞子,直接在说季和平今天不来,要么是故意不见童秀,要么是和别的女人相亲,抛弃童秀了。
童秀冷冷哼了一声。
宋桐琴一下就更得意了。她在童秀手里吃了这么亏,可难得见到童秀吃瘪,要是不乘胜追击,她都对不起自己吃得亏。
她本来就不习惯冷嘲热讽,这还是和郑军衫学的。她更喜欢大开大合地嘲讽——比如指着童秀鼻子骂丑八怪。
她望着童秀一张‘被气得说不出话’的脸,终于忍不住了,哈哈地大笑道:“童秀你也有今天。看来我之前叫你丑八怪真的没有叫错过的。”
“现在和平哥哥把你甩了吧。简直是太好了。要我说,你也不用怎么挑选了。一个乡巴佬家丑八怪,还能怎么挑。”
“什么老鳏夫、二傻子之类的人凑活凑活也是能过的。”
“毕竟你丑成了这样了,对吧。”
宋桐琴说完,就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她笑得太畅快,觉得自己就没这么得意过,笑得肚子都疼了,几乎要直不起腰了。
这时——
她忽然感觉周围有什么不对劲。
她好像听见了汽车发动的声音,似乎还有人群的惊呼声,那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好像不太对劲。wWW.ΧìǔΜЬ.CǒΜ
她茫然地顺着声音来向看过去。
马路尽头,一辆运货的半货箱货车缓缓驶来,坐在驾驶位置上的人,她化成灰都认得,那是她心心念念的和平哥哥。
车子后面坐着十几个便衣的年轻人。虽然她没见过,但她能够凭着那些人端正的站姿猜出他们的身份。
这些应该都是和平哥哥的手下。
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不可能是寻她的。
她不是一个自作多情的人。她敢肯定董宇会爱惨了他,也敢肯定和平哥哥肯定不会特地过来寻她。
那么是……寻童秀的?
“怎么可能!”宋桐琴身体摇摇欲坠,心里一直重复着这个词语,脸色一瞬间煞白无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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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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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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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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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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