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个月都快把她憋坏了,全凭着一股想要报仇的隐忍欲.望支持着她。眼下赚了大钱,她终于忍不住想出去显摆一回了。
去哪儿呢?
除了在童秀面前,哪儿还足够让她显摆。
她只要一想到她得意地告诉童秀自己赚了多少钱,童秀目瞪口呆,羡慕不已的样子,就心痒难耐了。
“都快半个月没白天去店里看看了。”宋桐琴给自己找着理由,“再不去看,恐怕那些员工都不认得我这个老板了。”
嗯。
就是这样。
宋桐琴给自己找到了理由,动作飞快,收拾收拾,戴了一个口罩遮挡一下她尚未完全消去的过敏的脸,就朝着栖凤干果店里去了。
到栖凤干果店里时,正好是黄昏。
她先去店里转了一圈。
这段时间,宋桐琴将所有干果都换成了娃娃金,和隔壁的妹儿瓜子不存在直接竞争后,娃娃金居然卖得还不错。
宋桐琴又把员工工资都结了,还带着这些员工一起当下线发财。一些员工都赚了不少小钱了。
店里员工就对宋桐琴态度大变。那叫一个殷勤备至,笑脸相迎,春风迎面,马屁不断。
宋桐琴非常受用这种感觉,心理愈发得意。她自然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对她——还不是因为娃娃金赚的钱。
娃娃金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隔壁的今天来了吗?”宋桐琴得意地坐在店内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地问道。
一个店员道:“隔壁的每天下午都会过来一趟。大约就是这个时间,现在大概也快来了。”
宋桐琴张狂地道:“嗯,那我就在这里等着她。只怕她今天怕了我的声势,不敢过来了。”
几个员工对视一眼,都不明白宋桐琴为何这个口气。
宋桐琴却不欲与他们解释。
这一群人哪儿会知道她即将赚多少钱!那可不仅仅是几百几千的数目了。按照二伯的算法,她有可能赚到几十万。
甚至上百万!
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和这么多钱相比,妹儿瓜子算什么。童秀算什么?全部是一群垃圾。她要童秀感受到她的优秀!
·
童秀今天是和季和平一起来妹儿瓜子的。
季和平难得这段时间都在京城,没有出任务。所以一旦放假的时候,两人都会腻歪在一起。
今天两人一起去地坛玩了一天。
一开始,童秀为了漂亮,穿得是高跟皮鞋,走到一半脚就疼了,后来是季和平把她背着走了半天。
逛完了地坛,两人又去京城饭店吃了饭。
京城饭店新出了一道好菜,听说是某位宫中御厨的私传,搁在古代那是只给皇帝御膳。因为这缘故,这位老师傅在特殊年代还颇受了一些折磨。现在算是重新被请出了山。
不得不说,这烤鸭乃是一绝。
哪怕是有美食秘籍,手艺超群的童秀也不得不承认,这烤鸭是滋味恰恰好,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咸香扑鼻、闻着就让人口齿生津。
季和平帮童秀夹着菜,童秀也帮季和平夹菜,两人有情也不仅以饮水饱,一起将一个大烤鸭干掉得干干净净。
童秀还打包了好几个烤鸭,给季老爷子送去了一个,给季爱国夫妻送了一个,再给季爱党夫妻送了一个,最后还给顾靖安、章金芸、简文斌等一人送了一个。
秦东方因为生意回安省了,否则童秀也必然要让他尝尝不可。
下午,两人还去了京城大学一趟,探望童秀的老师黄彦武。
黄彦武因为脾气臭,在学校人缘并不太好。他妻子早逝,儿子不知为何也不见踪影。他一个老人平日生活都寂寞得很。
童秀平时一有时间就会陪他。
今天正好是黄彦武放星期天的假期,她特地下厨,主菜是这烤鸭,清口的小菜是童秀亲自下厨做的。xiumb.com
最后,她和季和平一起还拎了一只烤鸭回来了。
因为她发现季和平介绍来的二人之一,那个脸圆圆、整个人看起来也如个白生生圆滚滚不倒翁,体重和身高一个数的孙娟,尤其好吃。
她是季和平介绍来的人,目的是贴身保护童秀安全。因为她嗅觉灵敏,能够识毒,童秀平时都喜欢带着她。
但自从将她带在身边后,童秀总会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开始,童秀以为是有老鼠,还让店里和家里都做了几次大扫除,并且买了一大批灭鼠药,支持国家灭四害工程。
但一系列手段下去,情况丝毫没得到好转。
直到有一天,童秀从洗手间出来,亲眼看见孙娟趁人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她超级大的上衣兜里拿出一个坚硬的蚕豆,塞进嘴里。
最令人惊异的是,这之后她的嘴巴一直纹丝不动,不露分毫痕迹,若不是隐约的嘎吱嘎吱声,恐怕没人能够发现……
童秀觉得凭这身手,孙娟在小学肯定没被纪律老师批评过一次,说不定她的同桌会因为她背锅很多次……
童秀后来偷偷看过孙娟的荷包,发现她那荷包居然另有乾坤,里头居然可以装两斤的蚕豆,令人惊异!
打哪日后,童秀平时走哪儿,遇上什么好吃的,都会给孙娟带一份。不过,童秀也发现了,无论吃过多少好吃的,孙娟好像都最喜欢吃蚕豆。
因为在约会,童秀就没有让李曼开车,而是和季和平手牵手走着回妹儿瓜子的。走到一半,童秀便耍赖不想走了。
季和平甘之如饴地背着她,喜滋滋地朝妹儿瓜子走过去。
走到离妹儿瓜子还有一条街时,李曼亲自上来迎接了,顺便报道了一个消息——宋桐琴今天来了。
“宋桐琴来了啊。”童秀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这可不是太巧了。”
宋桐琴这都半个月没敢在她面前晃悠了。她可是思念得紧呢。
她非常“敬业”地戴上了面纱,营造出一副自己已经毁容的样子,然后露出一个狡黠地笑容,在季和平耳边说了一句什么。
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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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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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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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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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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