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宣这也有小事要批,都是些不重要的,如御史参谁谁谁家女儿逛了清风馆,谁谁谁家又娶了第八房小侍,再或者某地某日雨下的太大啦,亦或是皇帝您最近怎么样啦?
这些都是崔太后不爱看的,自然落到了朱宣这里,把朱宣看的可谓是怨气横生。
不过吐槽归吐槽,她还是极为负责的。
沈遗琅好笑,正做着自己的事,突然朱宣喊她:
“遗琅,你养昆仑奴了吗?”
沈遗琅诧异,瞧过去,就见朱宣捏着一个折子皱眉道:“这些御史,又不是什么事,京中腌臜事还少吗?揪着你做什么。”
沈遗琅接过朱宣递来的折子,看了眼折子署名,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劝慰道:“确实不是什么大事,没事的。”
是崔太后的人,这种事情也不少,但沈遗琅总叫他们抓不着把柄,翻来覆去就是那么老三样。
不是说她交结朋党,就是说她坏了男子名节。wWW.ΧìǔΜЬ.CǒΜ
交结朋党是指她与学子偶有来往,但查来查去,怎么看也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什么都没有,如果换个疑心重的皇帝,那是要紧的大事,可皇帝是朱家人。
众所周知,朱家人最爱的就是沈娘子。
二个就是参沈遗琅毁坏男子名节了,每每听到这样的折子,不要说朱宣,就是沈遗琅自己都忍不住黑人问号脸,她自问行得端坐得正,说的夸张一点,她自打出生,除了家里人,她连男人的手!从来!都没碰过!
沈遗琅想了想也不太确定,收回这句话,最起码她从来没有有意的去碰过。
她一直想的就是,虽然她曾经做过现代人,但是这不是她认为可以随意对待这里男子的理由,穿越不是保护色,即使她拥有对这里大部分男子来说相对有吸引力的外在条件,她知道自己如果放肆一些,可能多数男子不会拒绝,但这是十分过分没有底线的事情。
换位思考,如果你是现代炙手可热的一位男爱豆,你的粉丝将你奉为神明,而你,你看到美貌的粉丝,你要草粉。
这是多恶心的一件事。
再设身处地,你是一个穿越到平常古代的男性,这里的女子一生端庄规矩,而你自诩风流,现代人的思维让你觉得碰一下无伤大雅,可对于那些闺秀呢?你就是个趁人之危,油腻无耻的可恶男人。
即使你没有穿越,你仍是现代的一位普通女性,你的男性友人或是不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对你讲话不尊重,更甚者动手动脚,你的心里是什么感受?
沈遗琅明白这个道理,和郎君相处时,她会约束自己,不是说她有什么想法,而正是因为曾经生活过现代,一些思维可能会下意识使她做出些潜在意识中认为没什么关系的行为动作,可能因为太过随意转头就忘了,但对被冒犯到的男子来说终究是伤害。
人最要紧的就是自觉。
不论性别,不论谁是弱势群体。
最后再绕回她是怎么毁坏男子名节的这个话题,说起来沈归最初听到的时候也觉得离谱到莫名其妙的地步,当初她中得探花时走马游街,街上是比较热闹,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传的,好些男子为她不嫁人。
那时先帝还在,都道这是美谈。
但她现在是结结实实的得罪了太后,一些官员就将过往拿出旧事重提,到现在据说还有为她不嫁人的郎君,更甚者有人参她毁人婚事。
沈归若是有胡子,怕是要气的吹胡子瞪眼,和那些人干起来。
沈遗琅也是很无奈,不说传言是真是假,就算坐实了,那要怎么办,是要将她下牢,还是要她为那些男子一一负责?
她把折子递还给朱宣,这厢朱宣也平复了下心情,转而又勾起了好奇心,拉过沈遗琅不停追问:
“这么说,你真养了昆仑奴了?”
沈遗琅扶额,叹息一声,“是。”
“这是为何呢?”
“当时瞧着可怜,随手救下来的。”
“哦,这样便好,像你会做的事。可我听说昆仑奴都十分俊,有女郎很是喜爱,可是真的?”
“这,若是问前者,那确实真的,后者,你这叫我如何知晓?我可能要挨个去扒京里买了昆仑奴的女郎家中的窗子,才能禀报陛下了。”
朱宣听了沈遗琅的促狭,哈哈大笑,不过心里却是安稳下来,遗琅这样说定是不曾对那昆仑奴生出心思。
放眼中原,朱宣都不觉得有哪个能配得上沈遗琅,更不要说什么南蛮之地什么奴了。
不过朱宣还是好奇,问道:“我还听说了,昆仑奴能歌善舞的,可是真的?”
沈遗琅诚实地摇头道:“这我不知,他被卖应当也不是自愿的,我救他,哪能让他为我表演歌舞?”
虽说都称被卖来中原的南蛮人为昆仑奴,但沈遗琅不觉得婆罗贺摩就是奴隶了,最起码人格上他就不是奴隶,他可能此前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蛮,也许被骗,也许被拐,卖到了这里。
婆罗贺摩不曾提起过来时经历,但他偶尔露出的热烈想要回家的情绪沈遗琅也能感受到。
对于昆仑奴能歌善舞这一点,她突然想起还在现代时,有书里记载,唐德宗时期有个叫“康”的昆仑奴,他就弹得一手好琵琶而闻名天下。
他的乐技高超到,据说长安大旱时,天子下诏祈雨,百姓还请来了他弹奏琵琶曲。
不过此昆仑非彼昆仑,这里的昆仑奴都是南蛮人,但能歌善舞这一点应当也不差,想想多才多艺的少数民族。
朱宣挥挥手,没看最好了,是不是真会跳舞唱歌她不在意,“那是,也不用看,歌舞有什么好看的。”
沈遗琅挑眉听着朱宣这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问法,摇头失笑,“你呀,赶紧批剩下的奏折吧!”
朱宣把那张奏折扔到一边,乐呵呵的翻开下一本。
沈遗琅替她把快干的朱砂又润了润。
……
之前沈归崔氏就着昆仑奴这事把沈遗琅拉去好一顿说道,崔献玉多少也知道了一些,他虽不知是什么事,不过他心思活络,到沈遗琅院子里假借借书的名义恰好瞧见了婆罗贺摩。
能叫沈遗琅引起沈归崔氏重视的,无非就那么两件事,一个是沈遗琅有没有走歧路,二个就是新夫有没有着落。
至于别的,崔献玉想不出来她还有什么能值得父母操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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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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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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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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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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