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怎么说,自己九死一生进了牢房,从医院里被抢救出来,大队长良心过不去,主动卸任。
还是要把自己身上已经成疤的伤口一点点的扯给小姑娘看,将自己的伤疤当成解释的工具。
在没有见到小姑娘的时候,沈焕戚真的这么想过,将伤疤掀起来,向小姑娘解释自己当初这么做的缘由。
但是当他真的看见小姑娘后,他不舍得了。
他不忍心看见小姑娘流眼泪,也不喜欢她再因为自己流泪。
沈焕戚三缄其口,夏晚晚气的一直低头吃饭,也不询问了。
对面的沈焕戚看见夏晚晚一脸兴致缺缺的模样,不知道被刺激到哪根神经,嘴角的笑意突然收敛。
他拿起筷子,大口吃了两口面后,忽然开口。
话题转移的十分干硬,“你今天是去相亲了吗?”
“啊?”
沈焕戚的话题转移的太快,夏晚晚根本就没有反应时间。
懵懵懂懂的抬起头,手里无助的拿着筷子,眼里满是无辜。
手中还拿着一双筷子,这么抬眼,有点茫然的看着他,唇角带着点油光,像是偷吃被抓住的小兔子一样。
然后才好像是反应过来了什么,大大的眼眸眨巴了两下,低下头去。
夏晚晚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低头又是吃了一口面,想着这家伙的醋缸子估计是打翻了。
殊不知在对面人眼中,夏晚晚这幅样子就像是被说中了害羞事的小姑娘,娇滴滴的不愿意回答的样子。
沈焕戚眼底一瞬间划过点凶光,语气却依旧是尽量温和,“晚宝有去看吗?是不是有看中的人了呢?”
说出来呀,说出来他有一百种方法让那个人从这里搬出去,自此再也不敢回来,也再也不敢见小姑娘。虽然这样的做法当然相当的卑鄙。但是,最有效。
而且这样的事情,他是绝对做的出来的。
放到三年前,或许沈焕戚不敢说出大话,但是如今的他,可谓是有了底气。
在这里混了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一抓一把,沈焕戚觉得自己逼走一个小白脸的能力还是有的。
沈焕戚唇角再次弯了弯,带着一丝残忍冷然的弧度,慢悠悠的起身,从跟小姑娘对着的座位来到了她旁边坐下,还一边抬头,整了整夏晚晚的领口。
“晚宝,是不是家里人催了?着急结婚吗?喜欢那个男的吗?”
沈焕戚三连问,把夏晚晚逼的说不出话。
她鼓着腮帮子嚼着面,伸手打了一下沈焕戚的手背,别叫他动手动脚的。
没想到沈焕戚会错了意,以为小姑娘拦着不让自己动手,眼底闪过一丝阴霾,他这个人呐。
就像小姑娘说的那样,就是一头狼崽子,护着自己的珍宝不让别人碰,看都不行。
夏晚晚吃完后身上都开始暖和起来,她满足的喝完最后一口汤,一口咬在了沈焕戚的手腕上,“别瞎猜,我不喜欢,不过到底是熟人介绍的,别闹得太难看。”
沈焕戚不屑的撇嘴,酸溜溜的给小姑娘上眼药,“那你可要小心了,我见那个男的也就那样。”
夏晚晚眉眼带笑的伸手去摸他的下巴,像是在逗狗似的,“哦,要不你给我介绍一个男的。”
“晚宝看我,我长得还不错。”毕竟你当初一眼就看上我了。
沈焕戚喜滋滋的摸着自己的脸,最后一句话没敢说出来,担心小姑娘恼羞成怒,不理自己。
“呸,我可不跟你过苦日子哦。”夏晚晚嗔笑着开了一句玩笑。
她忽然感慨,无论旁人咋说,在那几年,她也曾去见过其他男生。
后来烦了以后,见面直接说自己要过好的生活,大部分的男人一脸诧异,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说自己思想有问题。
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后要学会简朴生活。
夏晚晚每次都是摇摇头,跟自己娘也是用这样的理由,说不愿意嫁过去照顾一家老小。
夏母曾经摸着闺女的脑袋,觉得她是不是傻了,因为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自己闺女说的根本就不现实。
夏晚晚看着身边的沈焕戚,一直坚持的突然就散了。
她不是恋爱脑,只是沈焕戚做的真的很棒,做饭、洗衣服都是他在干,自己下乡的两年从来没有因为家务发愁,也没有因为吃喝发愁。
即使是在最艰难的冬季,村里只能吃煮土豆、炖白菜的时候,沈焕戚冬季趴在后山,一趴就是一天。
最后逮住一只瘦骨嶙嶙的小野鸡,只为了给自己打牙祭。
“放心,我们不过苦日子了。”面对夏晚晚的疑惑,沈焕戚笑着摸摸她的头。
苦日子真的太苦了,如今有机会,沈焕戚再也不想回到以前了,那种饿的肠子都快打结的时候,真的太难受了。
夏晚晚哼的一声,刚暖和的小手就要摸向沈焕戚的衣服里面,被他躲了过去。
“晚宝乖,别闹。”
沈焕戚如今坐立两难,他除了夏晚晚没有其他的人,别说异性了,连一个异性动物都不敢自己身边凑。
小姑娘刚才吃热了,格纹大衣已经脱掉,露出里面一件薄薄的V领长袖,沈焕戚稍微不注意,俯视的话,就可以看到白花花的皮肤。
而且自己腰腹的疤痕也没有消散,要是让小姑娘看到了......
“我手冷。”谁能拒绝小姑娘眼睛妩媚的看着自己呢,沈焕戚坚持了不到五秒,无奈的握住她的手。
“那我用手给你捂热吧。”
夏晚晚其实就是想看三年没见,沈焕戚腹部的腹肌有没有从六块变成一大块,结果他推三阻四,只会让自己更加怀疑。
想到自己前几天买来还没有吃完的糕点,夏晚晚挣开沈焕戚的手,“我去给你拿点心。”
沈焕戚一眼就看出那是自己店铺里的,刚要说些什么,夏晚晚一下子塞进他嘴里,笑眯眯的把小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甜吗?”
沈焕戚点点头,夏晚晚突然在他的唇角上亲了一口,蜻蜓点水似的,“哪一个更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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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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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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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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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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