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向曹昂,目光灼灼,问道:“草包,我只问你一句话,若陛下真能改过自新,成为明君,你愿意支持他吗?”
又转着弯坑友了,你们古人不坑自己人会死呀……曹昂好反感,有一种智商被侮辱的感觉,不过时代潮流嘛,你必须得接受。
他想过后做了回应:“你知道我对于皇权没感觉,也没什么敬畏,所以对那张龙椅也没兴趣,至于他能不能得到我的支持,问题不在于我,而在于他。”
“郭浪子说那个词叫踢皮球对吧,你果然是此道高手。”荀彧有些气恼,一番话又把皮球踢了回来,潜台词是能不能拉拢我,得看你们的本事。
也算是勉强能接受的结果,“那就一言为定。”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家一姓之天下,若为君者祸国殃民……”
“彧绝非黑白不分的愚忠之人,若真如此,不用你说,我也会抛弃这样的君上。”
“这才值得一言为定。”
两人击掌为誓,多一个中立也比多一个敌人好,荀彧带着这样的想法跟曹昂达成了不能宣之于口的协议,然后出山了。
回去的路上,得贾诩安排跟在身旁的贾青质疑他道:“你答应的太草率了,万一当今天子真的励精图治,你岂不是要跟曹门反目成仇?”
曹昂笑着道:“不必担心,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咱们那位天子很难改得了。”
“世事无绝对。”
“你说得对,是有这个可能,但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一个长期没有安全感并抑制自我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心理病,也就是所说的心理扭曲,这样的人要成为明君,必须正视自己,改变自己,可恰恰这样的人最容不得别人质疑自己,所以汉帝生长的环境注定了他再难成为治世明君。”
贾青若有所思,望向曹昂的后背也有了高山仰止的意味。
“叔父说他有大才,或许是真的。”贾青转头找贾诩汇报了。
曹昂则回了庄子,自从有了曹宪那事,他基本不住在相府,而现在事情都圆满解决了,自然不必留下。
自打他强势送棺接人后,明里暗里对他麾下以及产业的打压都偃旗息鼓了,不少曾侵占的地方也找人恭敬送了回来,并附带一些赔偿。
对此,曹昂不会客套,该拿的一点不含糊,至于不开眼的,在人情处的调查下,顺藤摸瓜到老巢,满院子的棺材安排上。
杀鸡儆猴在很多时候远比温言相商要管用的多,这件事后满城敌人都蛰伏起来,再无一人敢撩虎须。琇書蛧
见一切又正常起来,曹昂也安心在庄子里住了下来,整日里陪着三个女人游山玩水,只是好日子还没过两天,就多了第四个女人强行当小尾巴,气得曹昂咬牙,偏偏那小太妹除了坑自己外,跟仙儿等在一起的时候,投其所好全都哄得很开心。
曹昂几次提议要赶走,虽然不知道是为了证明清白还是真的烦不胜烦,但无一例外都被仙儿等女驳回,受委屈之后也只能到医馆寻红衣安慰。
在那里他才知道,甄宓这小太妹之所以会被众女接纳,并非她哄人的伎俩超凡,而是娘亲丁氏的点头。
婆婆点头,仙儿等人谁也不敢再横加阻挠,不过丁氏也许诺了,从今往后不会再轻易让人入门了,六姐妹已经够多了。
吕仙儿、杨清秋、安宁、貂蝉、甄宓、红衣,这六个女人在娘亲的眼里各有千秋,已经完美,所以下一步追求的是抱孙子而非儿媳的数量。
曹昂好悲伤,自己成了一名光荣的工具人,是生孩子的机器。
爱情的悲伤还未散去,友情的悲伤又来了。
被他好不容易请出山后的荀彧,在面对困局时,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继续坑友,面对四面皆敌的困境,他直接卖了曹昂,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大公子惹出的麻烦还要大公子来解决。
靠,你个卖友求荣之屑小。
家事烦扰,国事维艰,好不容易才有起色,如今天下事也来找自己,难不成小曹已经成长为老曹了?
满腔愤懑无处发泄,他狂饮三杯,挥毫写下。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操心。
蕴含满腔愤懑的大作,刚传开就被读书人奉为座右铭,有先见者更是刻成对联摹刻在书堂予以自勉,成为一桩雅事。
儒商商会更是让狗子亲自来请手书,镶以金边悬于商会的门楣上。
路过的人看过无不点头,当然谁也认不出写的什么,但世道就这么讽刺,大公子的草书看不懂是自己无能,而非他胡写,殊不知事后连醒酒的曹昂都不认识。
绝好的对联,怎么就是曹子修那不忠不义的斯文败类做出的呢,呸,我唾弃他的人品,但承认他作为读书人的文采。
就这样士林提起曹昂都要骂两句大逆不道,但转头又感叹才高八斗果然名不虚传,绣口一张,大半个文坛。
作为文抄公的曹昂如今早已刀枪不入,对于白嫖没了半分的愧疚,毕竟生活不易,借诸位的能耐混口饭吃也得理解不是。
朝堂之内,左右文武分立,文臣以荀彧为首,武将以夏侯惇为首,全都在窃窃私语,说着曹昂新作的事。
文官矜持着说这是读书人的雅事,难得被落了面子的汉帝不曾唱反调,人精的他们自然知晓其中必有猫腻,也不用在装着了,这是属于读书人的文采飞扬,粗鄙武夫哪里能懂。
武将自然也不甘示弱,他们都识字不多,就算少有几位熟读兵法的,但也只限于此,要附庸风雅还是做不到的,偏偏读书人的风流是最令人向往的,而现在他们武夫的群体里混进来一个明明可以靠武力吃饭,偏要靠文采惊世的怪胎,他们岂能错过。
傲然着,鼻孔朝天着,不好意思,这不是读书人的雅事,而是莽夫的逆袭,谁说武夫尽粗鄙,曹子修一人独占八斗。
“无耻莽夫,曹子修乃读书人,此等对联乃学问大道,与尔等何干?”孔融性烈,率先跳出指责。
夏侯惇独眼一翻:“老贼住口,子修乃正经武夫出身。”
“就算大公子是武夫,但也先是读书人后才是武夫。”荀彧走出。
夏侯渊不甘示弱,立刻道:“子修那孩子我等看着长大,打小以武为主,书根本没读过几天。”
“我作证。”曹仁力挺。
“某也作证。”曹洪也走了出来。
好嘛,这群人全都是沾亲带故的亲戚,可不是看着长大的,最有发言权。
这群读书人蔫了,这样的读书苗子竟然习武,若不耽误学业的话必然更为出彩,一人便能吟尽千年诗华,而罪魁祸首就是老曹。
读书人愤怒的目光都投了过去,老曹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里面可有不少文坛宿老,连他都要敬之三分。
原本喜爱曹昂文采的老曹头一次痛恨起这份才华,孽子,你这是无形坑爹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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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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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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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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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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