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小说>第五十三章:舔狗哪家强?
  林轩很快就收到了陈宇回复的邮件。

  看了一眼时间,晚上九点半。

  “编辑这么辛苦的么?半夜还在审稿。”

  他嘀咕一声,便在七点上注册了一个作家账号,账号名字:枫林。

  “枫林”是林轩前世曾经用过的一个马甲,因为他比较喜欢秋天的枫叶,加上自己名字有个林,综合之下便将“枫林”当成了自己的网名。

  接着便上传了《诛仙》的前三章。

  几乎只是在他上传章节的两分钟后,一直守在后台的陈宇便通过了他的审核,并且在后台向他发送了签约协议。

  至于接下来的流程,便更加简单了。因为现在早已经流行电子签约,林轩只需要根据网络上的签约流程一步一步来,不到十分钟便搞定了签约。

  若是以前,林轩还得在网络上打印签约协议,然后签字邮寄给七点。一来一去,基本上需要一周时间才能签约成功。

  搞定签约后,林轩便在接下来的几天,闷在房间里直接写了十多万字的存稿。然后将它们全都设定了一天两章的自动发布。

  “种子已经种下,接下来就是等待它发芽、开花、结果了……”

  林轩稍稍有些激动。

  看了一眼后台的存稿,一狠心便关闭了它。

  短时间内,他估计没有时间来管小说的事情了。

  任由它去发展。

  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

  时间飞逝。

  这一天,已经到了10月24日。

  周日。

  在今天晚上八点,《华夏梦之声》将进入最激动人心的一刻:六进三的比赛角逐。

  晋级成功,就会闯入前三强。

  上一周的节目,因为林轩一首《消愁》惊艳全网,让《华夏梦之声》的收视率打破了本年度综艺最高收视记录。

  所以今天的节目还未开始,全网早已经一片沸沸扬扬。

  不过议论的内容都有些奇怪。

  就算是当前最热门的选手赵文浩、温彤,网络上也没有多少人议论他们。

  打开热搜。

  热搜上全是:

  【林轩今晚会唱什么歌?】

  【林轩什么时候登场?】

  【林轩今晚还会爆发吗?】

  【《林轩梦之声》还没开始啊?】

  一人占了四个热搜!

  这场面,简直了!

  每一个热搜下面,数不清的网友全都在激动议论着。

  “啊啊啊,好期待。”

  “越来越发现林轩的帅气了。”

  “俗话说,事不过三。今天晚上林轩还能第三次惊艳我们吗?”

  “林轩!”

  “林轩!”

  “……”

  在这之前,从未有一个综艺节目的选手,能够有如此高的热度。甚至连张钧、关玉曼这些天王天后级别的导师,都没有这个排场。

  不过,许多人对此一点都不惊讶。

  因为经过一周时间的发酵,如今的《消愁》几乎风靡了全网。

  企鹅、云网、酷猫……等所有音乐平台,斗音、快手、头条……等各大短视频平台,随处都能够见到这首歌。

  总播放量已经过亿!

  下载量过千万!

  《消愁》的后劲之足,让无数人惊呼声一片。

  正因为如此,所以林轩的知名度几乎每时每刻都以一个无与伦比的速度在飙升。

  直接效果便是他的微博粉丝。

  短短七天时间,他的微博涨粉超过三百万!

  目前,林轩微博粉丝足足有了560万。

  业内一片躁动。

  短短一个多月,林轩的名气已经远远超过了赵文浩、温彤。

  芒果台一名高管口吐芬芳:“玛德,当初番茄台力捧林轩,许多人居然说是黑幕。若是林轩这样的选手在我们芒果台,我们的推广力度怕是会比番茄台更猛。这样一个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天赋惊人的选手,只要稍加培养,大概率很快就能够成为歌坛顶流,其价值不输于资本力捧的小鲜肉。”

  另一名高管哼道:“你让林轩去跟小鲜肉比?有可比性?如今娱乐圈的小鲜肉,有几个人真有本事?而林轩是凭借一己之力从《华夏梦之声》中杀出来的,并且是从被淘汰边缘杀出来的。你让他这样有真本事的歌手跟小鲜肉比,是对他的羞辱。现在他在节目中,连续两首歌惊爆了大家眼球。若是第三首歌还不错,我真不敢想象这样的选手,以后成就会有多高。很有可能,出道就攀上巅峰!”wWW.ΧìǔΜЬ.CǒΜ

  许多人猜测,在未来的三个月内,林轩即使不发布其他新歌,只需要凭借《追梦赤子心》、《消愁》两首歌,其粉丝就能破千万!

  千万粉丝,足以媲美当红歌星。

  ……

  当林轩名气飙升的时候,当初力挺他的音浪客在娱乐圈的地位同样水涨船高。

  如今的他已经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林轩绝对是自己的福星,任何时候自己只要抱紧林轩的大腿,定然不会有错。

  原本他的微博粉丝已经掉到了两百多万,但经过半个月的时间,粉丝一路高涨,升到了四百多万。

  一个音乐大V,四百多万粉丝!

  粉丝量甚至超过了许多三线、二线明星。

  尤其是这些粉丝,基本上都是喜欢音乐的歌迷,质量相当高。如此一来,业内许多人分析,音浪客在歌坛的话语权,恐怕比一些天王巨星更加厉害。

  此刻,音浪客的评论区一片沸腾。

  “音浪客,我们轩哥今晚的表现会怎么样?”

  “对啊,赶紧分析一波。不然取关。”

  “……”

  当然,也有黑粉。

  毕竟只要世界不毁灭,黑粉就不会死绝。

  “音浪狗,赶快舔你林轩爹啦。”

  “我掐指一算,音浪狗又要开始哗众取宠了。”

  “音浪狗今天还没有出来吠吗?”

  “……”

  对于骂声,如今的音浪客可丝毫不客气,他直接来了个禁言豪华套餐给对方,然后发布了一则微博:

  “即使再天才的原创歌手,短时间内创作灵感也是有限的。那今天晚上的林轩还能够再次创造奇迹吗?

  是的,我相信他!相信今晚的林轩依然能够创造奇迹,让我们再次惊艳!

  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简单明了的微博,直接表达了一个核心思想:舔狗!

  是的。

  因为这个微博从前到后没有半点分析,而是只有一个意思:我相信林轩,反正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相信林轩。

  这不是舔狗是什么?

  不过音浪客心安理得,因为按照现在林轩如日中天的气势,他根本不可能失败。

  果然,消息发出去后,评论区瞬间沸腾了。

  “卧槽,原来音浪客已经晋级为舔狗至尊了。”

  “真没想到你已经变成这样的人,但我喜欢!”

  “特么的我是来看你分析的,不是看你当舔狗的,要不要脸?”

  “……”

  然而正当所有人以为,音浪客的微博够无耻的时候。

  只见热搜尾巴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话题:【林轩必然第三次惊艳我们】。

  点进去一看。

  居然是一个无比陌生的大V,名叫“我是一条狗”的人发表的微博,这个大V大家以前几乎都从未听过,但粉丝却有二十多万。

  我是一条狗说道:

  “常言道:事不过三,所以在众人看来林轩今晚第三首歌惊艳大家的希望不大。但我们轩哥是一般人吗?不是的!所以今晚的轩哥,必然再次惊艳我们!

  原因有三:

  第一:轩哥有这个背景!

  第二:轩哥有这个才华!

  第三:轩哥有这个容貌!”

  ???

  音浪客直接惊呆了。

  这样一个毫无营养的微博也能上热搜?

  而且这个叫“我是一条狗”的大V出现得莫名其妙,他很怀疑对方二十万粉丝都是买的僵尸粉。

  不对!

  不需要怀疑,肯定是僵尸粉。

  不仅仅粉丝是买的僵尸粉,恐怕这个热搜都是对方买的。

  音浪客彻底傻眼了。

  这特么的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啊?

  花钱买热搜来舔林轩?

  而且舔的比他还彻底?

  这是要跟他抢林轩的意思?

  特么的,我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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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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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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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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