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下意识皱了皱眉,实在是类似的名字,他见得太多了。
什么《斩神》、《万佛寂灭》、《创世之神》、《万古星空》……等等,让他对类似的名字已经失去了期待感。m.xiumb.com
今天晚上,他本来就是想教新人如何写一个能吸引读者的书名。
譬如:《一觉醒来,发现三清变成了我的徒弟》、《重生洪荒,我竟成了一条狗》,诸如这样的名字,才能吸引人进来看嘛。
“先看看。”
作为主编,当然不会被一个名字左右了自己的思维。
书的故事性,才是最重要的。
故事不行,书名再好也白搭。
故事精彩,再垃圾的书名也没事。
很快,他便将稿子下载下来,开始认真观看。
不过刚刚打开word文档,他再次愣了愣:“序章?”
入眼处居然不是第一章,而是序章。
序章的写法,几乎已经多年不流行了。陈宇感觉自己回到了当初网络小说刚刚兴起的时候。那时候许多书都流行序章,来介绍简单的故事背景。
但现在!
社会浮躁,人心不古。
这个时代写小说,要的就是开篇爆炸,黄金三章。
开篇不吸引人,直接Gameover。
现在看网络小说的读者,都是三分热度,你第一章不吸引到我,我就直接弃书。反正现在网络小说千千万,何必死磕一本书?
除非后面口碑起来了,大家才会耐心看下去。
但能几个人熬到口碑上来?
“估计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看到如今的网络小说风靡,所以也想上来吃一波红利。只可惜,网络小说门槛虽低,但红利可不是那么容易吃到的。”
陈宇一边想,一边往下看。
步入正文: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当看到第三句的时候,陈宇眉心微微一跳,作为仙侠分类的主编,知识储备根本不是普通网友能够媲美的,所以他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不过在这里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还是让他有些讶异。
继续往下看。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
“……”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一个序章,陈宇看了很久。
看完后,他表情变得无比严肃,不知道在思考怎么。几分钟后忽然坐直了身体,重新再看了一遍。
“这文笔……确实不错。”
陈宇感慨一声。。
网络小说对于文笔的要求其实相当低,只要故事精彩,即使文笔一塌糊涂都有人追捧。但若是文笔好,那么绝对是锦上添花,能够吸引一批死忠粉。
“有着这样的文笔,若是后续故事情节也可以,那么或许能够成为一本不错的仙侠。”
陈宇心中稍稍有些激动,实在是他对好的仙侠小说太渴望了。
序章过后。
故事终于展开。
一般来说,陈宇审核一篇稿子,最多也就四五分钟,或者说有的稿子只需要半分钟就能够决定签不签。
不过这部《诛仙》,由于难得的文笔,让陈宇审核的速度慢了许多。
看到主编陈宇良久没有说话。
若风凑了过来:“宇哥,干啥呢?”
陈宇道:“刚刚收到一片新稿子,在审稿。”
说完后,他便继续沉入了阅读中,不再说话。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若风再次诧异道:“宇哥,还在审稿?”
“嗯。”
陈宇点点头。
若风惊道:“宇哥,你今天到底收了多少稿子?刚刚你不是说你已经审核了八篇投稿了么?莫非今天你收到的稿子超过了二十篇?”
听到若风的话。
其他几名编辑全都抬起头。
“宇哥,今天这么多投稿的吗?”
“不愧是主编。”
“我连一篇都没有。”
“要不分我们一点,我们憋得慌。”
“这么多投稿的,看来我们仙侠有起色啊。”
“……”
陈宇没有回应,又过了数分钟,他才抬起头,揉了揉眉心:“你们都错了,我刚刚只审核了一篇稿子。”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情依然有些震荡。
这篇《诛仙》稿子中,除了序章,还有四章正文内容,字数差不多有两万。平常来说,他审稿最多也就只看前面的六千字。但今天他却将这两万字全部看完了,而且足足花了将近半小时的时间。
或者说,刚刚半小时不是在审稿,而是不知不觉就沉入了阅读中。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他心中暗道。
而其他编辑,听到他的话后,一下变得震惊。
若风惊道:“什么?这么长时间你只审核了一篇稿子?”
她惊呆了,她可是知道主编的本事。什么样的稿子值得他花半个小时去审核?
陈宇点点头:“是的。”
众人脸上全都露出诧异。
陈宇也不解释,而是开口道:“我将这篇稿子发到了群里,你们都看看。”
说着,他便将《诛仙》的前两万字投稿上传到了群共享。
办公室变得寂静。
夜色静谧。
直到再次过了差不多半小时,陈宇才问道:“看完了吗?”
“嗯。”
“看完了。”
几名编辑这才抬起头,每个人表情复杂。
陈宇道:“说说感觉吧。”
若风看了一眼其他人,这才开口:“好久没读过有这么正宗味道的仙侠小说了。”
夕阳点点头:“文笔很不错,这是我的第一印象。只不过剧情没有当今网文流行的黄金三章。但由于过硬的文笔,让故事娓娓道来,所以读起来一点都不累。两万多字不知不觉就读完了。”
另一名编辑道:“若风说的对,仙侠味很浓,好坏且不说,但算是真正典型的仙侠小说。然而现在的网文都流行开局高潮。《诛仙》这种开局不知道还行不行得通?”
听了众人的言论。
陈宇微微一笑:“好书,是不分时代的。”
顿了顿,他继续道:“你们几人都是资深编辑,而这本《诛仙》能够吸引你们看这么久,便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本书即使没有黄金三章,开头质量也相当不错。后期若是稳住这个质量,精品有望。”
如今,仙侠要出一本精品,可太难了。
若风嘻嘻一笑:“前面几章质量确实不错,但刚刚我倒是有些惊喜过头了。”
“什么惊喜过头?”
陈宇笑着问道。
若风道:“刚刚我看宇哥你审核一篇稿子用了那么长的时间,还以为你发现了一部有着万订爆款潜力的仙侠书呢,现在看来是我猜错了。”
“万订?”
陈宇苦笑摇头:“仙侠要出万订爆款,谈何容易?”
仙侠分类,可是已经三年没有出过一本万订书了啊。
这三年中,玄幻、都市十万订的书都有了。
“好了,已经很晚了,大家赶紧回家吧。”
陈宇说完后,便在邮件上回复了这篇稿子的主人:“可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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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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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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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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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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