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尘撇了下嘴,全挡着才好呢,没见经过的人都往你身上瞟吗?
这次出门为了避免麻烦,宋清尘让沈晴换上了粗布衣裳,还给她戴了顶大大的草帽,挡住大半个脸。
她这身打扮乍一看就是个刚从乡下进城的村姑,除了身姿纤细些,一点儿也不显眼。可问题是她露出来的下巴和手又白又嫩,像枝头刚刚绽放的玉兰花,和这粗布旧衣完全不搭。
宋清尘有些后悔,早知道出门前就该让她把手脸都涂黑的。
但宋清尘却不知道,沈晴之所以这么引人注意除了自身独特外,还跟他有关。
穿着一身最常见蓝色直裰的宋清尘,身材修长腰背笔挺,五官俊美,气质冷峻,远远看去就像一株青翠挺拔的竹子。
这俩人走在一处,硬生生把热闹的街市走出三分寂静来,如何能不引人注意?
找了间客栈住下,吃过午饭,休息片刻,沈晴和宋清尘便去医馆打听沈玄晏的消息。
哪知医馆的人一听“沈玄晏”三字便把他们轰了出去,还一脸气恼地骂道:“别来这儿跟我们捣乱,真是晦气,好端端的来了两个傻子,竟然跑这儿打听那种人。”
宋清尘气的立刻就要冲过去,沈晴忙拉住他:“你伤口还没好呢,别跟人打架!”
“谁说我要跟他打架?”宋清尘黑沉着脸道:“我只是想跟他讲讲道理,不分青红皂白就轰人,还骂骂咧咧,是不是活够了?”
沈晴死死拽住宋清尘:“行了,狗咬你一口,你还要咬回去不成?”
“我傻啊,咬什么狗?哪条野狗敢咬我,我一脚踹死它!”宋清尘捏了捏拳头,恶狠狠地道。
沈晴捂了捂额:“我就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你懂不懂?咱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还是谨慎些好,走了,再去别家问问。”
宋清尘别的不怕,就怕再问多少家都是一样的结果。
不出宋清尘所料,他们跑遍了惠州府的大小医馆药铺,无一例外被轰了出来,里面的人一听到沈玄晏的名字,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堪入耳的恶物一般,连看他们的眼神都充满了厌恶。
两人灰头土脸地回到客栈,沈晴揉着酸疼的小腿,愁的不行:“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师父不可能骗我的啊。”
“人没错,那就是地方找错了。”宋清尘揉着下巴思索着道:“明天咱们换个地方。”
沈晴不解:“医馆和药铺都问遍了,还能换哪儿去?”
“义庄!”宋清尘说出一个自己都不太敢相信的地方,通一子堂堂一个大神医,竟然会让自己的徒弟向一个跟死人打交道的人求助。
可宋清尘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了,只能大胆一试。
惠州府的义庄建在城北偏僻处,宋清尘花了两倍的车钱,才拦了辆马车拉着他们到了义庄门外。
沈晴刚跳下车还没站稳,车夫便一甩马鞭驾着马车跑了,吓的宋清尘慌忙伸手,沈晴一个趔趄撞进宋清尘怀里。
两人一个抬头一个低头,险些鼻尖撞下巴,四目相对,都有些呆滞无措。
沈晴眨了眨眼睛:“你,还好吗?”
宋清尘蹙着眉一脸不解,沈晴指了指他的伤处:“有没有被我撞到?”
宋清尘这才觉得有点儿疼,忙松开沈晴,使劲咳了两声:“你是不是长胖了,怎么那么沉?”
沈晴......
她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分明都瘦了!
宋清尘撇过头,耳根泛红:“咱们进去吧。”说着,便径直朝义庄大门走去。
沈晴愣了下,忙跟了上去,虽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可义庄还是阴风阵阵,无边的死寂如同藤蔓一般紧紧缠绕着破旧的院子,越靠近越让人觉得压抑。
在喊了几声无人应答后,宋清尘推开了义庄的大门。
沈晴紧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反复思索着从车夫那儿听来的消息。
沈玄晏是个大大的怪人,两年前来到惠州府,放着好好的医官不当,跑去当了仵作。
要知道仵作可是下九流,但凡干这个的大多都是家里卖棺椁或屠户,不然没人愿意干这种跟死人打交道的晦气差事。
仵作一般并不被官衙雇用,没有任何官位品级,工钱一年也不过六两银子。更何况只要做了仵作,子孙后代还会跟着“遭殃”,不能和良民通婚、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即使其后代被过继给良民,也不能参加应试,更不准出钱捐官。
沈玄晏医术精湛,还师承名师通一子,如不出意外早晚会进入太医院当上太医的。可他却偏偏自毁前程自甘下贱做了仵作,所以在其他大夫看来,沈玄晏就是个离经叛道不可原谅之人。
沈晴现在总算是明白了那些人为何一听到沈玄晏会是那个反应,不由替沈玄晏抱屈,他做仵作还是医官是他的自由,那些人自己考不上医官,反倒鄙视厌恶他来彰显高尚,真是可笑。
“啊——”宋清尘突然一声惊呼,把沈晴吓了一跳。
沈晴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宋清尘一把搂住,推着往外走:“走,赶紧走!”
到底出什么事儿了?
什么东西会把宋清尘吓成这样?
沈晴忍不住想转过头看看,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似乎没有任何感情的冰冷声音:“你们,是来认尸的吗?”
宋清尘身子一僵,想到刚才骤然看到的那一幕,顿时头皮发麻,声音竟不由自主有些颤抖:“不,不是,我们,我们走错地方了,这就离开。阿晴,你干嘛——”
沈晴用力拨开宋清尘的手臂,转过身去,宋清尘忙跟着转身,视线却瞬间凝固。
只见一个中等个瘦长脸的男子不知从哪儿飘了出来,正站在他们身后。他的身上围着一个布满血迹的兜衣,右手握着一把尖刀,左手握着一个钩子,尖刀和钩子上都血淋淋的,还往下滴着血。
男子面无表情,脸色苍白,眼眸却极其黑,散乱的发丝粘在他的脸上,衬得他额头上的血珠越发骇人。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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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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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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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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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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