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我找进一处坍塌的民房,眼前的一幕直接把我眼睛看直!
“这边有情况!”我大声招呼其他同伴。
伴随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了过来,同伴们纷纷赶到。
“啊!”莫欣蕊双目圆瞪,惊叫着躲到荀潞身后。
“这这这、这是谁的尸体啊……”
放眼看去,墙边躺着一具男性尸体。
他表情无比的惊恐,舌头被外力拉得很长,还被咬掉一截,脑袋也歪在一旁。死状很惨。
更骇人的是,他的心脏和其他脏器都被挖了个一干二净!
我们见过许多墓室与尸体,但这般凄惨的实在不多。
我伸手在尸体的口袋里胡乱摸了摸,只找到一些零钱。但从这人粗糙的皮肤来看,他应该常年生活在风沙极大的环境中,很可能就是无人区外明月镇里的人。
“他就是我们要找的那支探险队的向导。”我确定了自己的看法。
“啊?这人死得这么惨,那李承天他们岂不是……”莫欣蕊颤颤巍巍地说道,说到一半便不再说下去。
“虽然如此,但这说明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了。”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哪怕找到尸体,也算是个老吴交差了。”
随即,我们开始四处寻找有用的线索。
“我听说……野狼在分食猎物的时候,一般不会全部吃完,而是会挑一些它们喜欢的来吃,其他的就会被它们扔掉。你们说说,这个传闻是不是真的啊?”走着走着,莫欣蕊突然神秘兮兮地开腔。
这时候,我瞥了眼莫欣蕊脚边,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当然是真的啦”我露出坏坏的笑容,神神秘秘地回应莫欣蕊,“有没有一种可能,那些野狼不要的人体器官就在你脚下。”
“我脚下?”莫欣蕊下意识向身下看去,旋即惊呼出声,“啊啊啊!”
她一脚踢了过去,将一颗心脏踢到我脚边。
准确来说,应该是半颗。还有半颗估计已经被野狼吃掉了。
“白三爷,你可别吓唬我了?”莫欣蕊不断抚着自己的胸口。
“这里光线不好,理解一下。”我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半颗心脏捡了起来。
“嗯?”猛地,我发现了点有意思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凑近一看,从那半颗心脏扯出几根细长的毛发。
“这好像是某种动物的毛发。”高午用手电筒照过来,悠悠地说。
这毛发呈银灰色,在光线的照耀下,散发出明亮的光泽。
荀潞眉头紧皱,“难道说——这就是狼人的毛发?”Χiυmъ.cοΜ
“也可能是体积大一点的狼,”我说道:“仅凭一根毛发还无法断定狼人的存在,大家先四处找一找,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线索!”
“好!”
话音一落,我们一行人立刻开展行动,在民房附近搜寻起来。
可惜,除了那一缕毛发外,我们再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倒是大阮,从一个破陶罐里翻出些落灰的银元,我见他把银元收进自己口袋里,也没说什么。
“白三爷,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我们势单力薄,万一真有狼人,那我们岂不是凶多吉少?”莫欣蕊忧心忡忡地说道。
我看了眼时间,淡淡道:“这样吧,这时候也不早了,我们先回车里休息,等天色更亮一些再行动吧。”
“噢……”莫欣蕊轻轻拍了拍嘴巴,打了好几个哈欠,“你不说还不打紧,你这一说,我倒是真觉得有些困了。”
回到车上,我与高午抱着猎枪观察四周,其他人先行开始休息,一会儿再来相替。
翌日天明后,潜睡中的我被荀潞摇起,我们一行人继续在荒城中调查,试图寻找其他线索。
可惜,一天忙活下来,依旧是一无所获。
高午与莫欣蕊已经开始抱怨。
李承天一伙人多半已经遇害,尸体也可能被分食干净,再找下去除了让自己陷入危险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也在思考,为了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富家公子犯险,的确不太值得。
“明日再无收货,我们便离开这鬼地方。”
我的话令众人的神情顿时振奋起来,只有大阮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呼……啊呼……”
夜深,或许是因为很快就要离开这里,高午的呼噜声轰隆作响,吵得其他人无法入睡。
后排的莫欣蕊踹了他两脚,呼噜声也是只是暂时停了一会。
我有些无奈,只好把高午摇起,大阮也跟着醒来。
“我们三个先去巡夜吧?”我没好意思直说他的呼噜声太大。
于是,我们三人各扛着两管猎枪,分头在附近巡视,越好有情况就大声预警。
“笃……”
正当我拐入一个小巷食,一阵非常奇怪的竹笛声飘了过来。
这竹笛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节奏极为紧凑,虽不是什么悦耳的曲子,却一点也不杂乱。
我立马集中注意力,旋即坐了起来,准备去外面看看情况。
然而,一道矫健的黑影突地从帐篷外经过,“唰”的一下就跑得没了踪影。
这黑影的轮廓既像是野兽,又像是人类!
我握紧了手里的猎枪,快步追了过去。
顺着皎洁的月光,我能清楚地看见它那身银灰色毛发。
它身形瘦小,似狼又似人,行动十分敏捷,只用寥寥两三秒便能跨越十多米远!
“狼人!有狼人!”
我连忙高午和阮垚。
“好家伙!”高午拿起猎枪兴奋地大叫,“老子正想会这畜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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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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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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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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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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