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他那个便宜儿子蒋胜,跟着沈毅去建康发了笔小财,回来又说了个媳妇,对他态度转变之后,他对沈毅更是死心塌地,闲着没事就会去帮着沈毅打听沈毅需要的消息。
沈毅让他帮忙,看着范东成等四人。
听到他这句话之后,沈毅笑了笑,开口道:“看来还是马家本事大一些,只流放了一年多时间,便什么事都没有,重回江都来了。”
马俊一家,因为粮价的事情被抄了家,财产全部充了公,理论上来说马家这种商贾之家,是不太有可能翻身的。
但是马家原先是江都首富。
江都是陈国有名的大城,因此马家的财富肯定到了庞大的地步,多到了即便是朝廷也不太可能抄的一干二净的地步,而以马家的财力,不需要剩下太多,只要剩個一两成下来,就足够他们打点那些底层官员,让自己免于惩罚了。
沈毅说完这句话之后,指着面前的椅子,笑着说道:“田兄不必客气,坐下来说话。”
田伯平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坐了下来,继续说道:“公子,这马俊一家人,小人只见过两回,而且不是在大街上见到的,他们一家子是在半年前回了江都,不过那时候他们从来不露面,直到前些天陛下大婚之后,这一家人才又回了一趟江都…”
这很正常,他们毕竟是使关系脱身的,需要低调一些时日。
不过大赦天下之后,他们身上也就没有罪过了,但是从岭南返回江都也需要时日,因此马家人还是不敢公开露面。
再过一个多月,他们就可以跟外人说,他们从岭南回来了,从而名正言顺的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
沈老爷淡然一笑,继续问道:“那罗茂才呢?”
“罗茂才这两年时间,一直深居简出,还搬去外地住了一些时日,不过他前几个月回到了江都,听说…”
“听说是准备考明年的县试,必须回到原籍来考,因此不得不回来…”
当初的四个人当中,除了范东成之外,就只有罗茂才得以脱身,罗茂才脱身之后也很谨慎,一直没有敢太过张扬,不过现在两年多时间过去,他也以为风头早已经过了,因此也回到了江都故土,准备参加明年的县试。
沈老爷在心里微微冷笑。
还想科考!
“好了,事情我知道了。”
沈毅看了看田伯平,微笑道:“田兄辛苦,我这里有点碎银子,田兄拿去喝酒。”
田伯平脸色一变,直接起身跪了下来,连连摇头:“公子要是再给小人钱,那就是活脱脱打小人的脸了,蒙公子照顾,蒋胜那孩子才能有个出路,我跟孩子他娘,心里都很感激公子。”
“蒋胜…”
沈毅上前把田伯平扶了起来,微笑道:“他应该已经娶亲了罢?这孩子本性不坏,临回江都之前还跟我说,他以后要是有两个儿子,便选一个跟你姓田。”
田伯平闻言,只觉得尾椎骨一麻,愣在了原地,连话也说不出了。
他张大了嘴巴,许久之后才看着沈毅,咽了口口水:“真……真的?”
“真的假的,你自去问他就是。”
沈毅微笑道:“我还能骗你不成?”
“哈!”
田伯平大笑了一声,又觉得在沈毅面前不能太过放肆,笑声戛然而止,他跪在地上给沈毅磕了个头,一溜烟,欢呼雀跃的去了。
而沈毅,则是坐在自己的书桌上随手写了点东西,然后便上床歇息了。
第二天他先是回书院拜访了陆夫子,跟陆夫子坐在一起说了半天的话,只是迫于规矩,没能够见到陆师妹,只借莲儿的手给陆师妹捎了两盒徐娘子斋的胭脂。
下午快傍晚的时候,他便去县衙找县尊老爷喝酒去了。
县尊张老爷见到沈毅之后十分开心,兄弟俩在江都城里找了家最好的酒楼,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场,这一场酒,两个人都喝的人事不省,大醉酩酊。
而到了第三天早上,沈毅一大早先是去府衙拜访了现任的郑府尊。
因为与这位新任府尊不熟,因此沈毅只在府衙待了盏茶功夫,便告辞离开。
离开了府衙之后,沈毅便骑上了自己的枣红马。
这匹马,是大伯沈徽给他置备的,按照沈徽的意思是,沈毅现在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了,不能出门全靠步行,需要有个坐骑。
沈毅这两年时间,是抽空练过马术的,而且很下功夫。
因为他要激浊扬清,将来难免会跟战场打交道,上战场,马术是最要紧的技能,沈毅这会儿不能说精熟弓马,但是骑马已经很熟练了。
骑着马离开了府衙之后,因为路上的行人不多,沈毅便骑着这匹马,在江都城里闲逛。
江都,是他长大的地方。
他对江都很熟,但是又不完全熟悉,因为有些地方,那个沈毅去过,而这个新的沈毅并不曾去过。
这种感觉很奇妙。
江都城里最繁华地方,应该数玉带湖附近,这里商户比较多,而且唱曲儿的小楼也不少,往来车马不绝,很是繁荣。
到了这里,便不能骑马了,沈毅把马找了个地方寄存,然后一个人在街上闲逛。
无意之间,他听到有人在出卖铺面。
玉带湖畔的铺面,只要一千五百两银子。
沈毅过去看了一眼,铺面很大。
不少人上去问价格,蠢蠢欲动。
沈毅抬头看了看这家铺面,若有所思,跟路人询问了铺面的东家之后,沈毅便没了闲逛的兴致,直接牵马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里之后,沈毅写了封信给建康。
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沈毅闲着没事,就带着老爹沈章一起出去看宅子,他现在手里有一万两的现银,可以在江都置办一套不错的宅子了。
置田置宅,是大多数汉人的共同爱好,沈章也不例外,听说沈毅要买宅子,便很是来劲,领着儿子一口气跑了好几处宅邸,又在牙行挂了号,让牙行的牙人帮着看有没有合适的宅邸。
就这样,三天时间匆匆而过。
时间来到了十一月的月底,距离沈毅成婚的日子,也一天一天逼近了。aωωω.χΙυΜЬ.Cǒm
而就在时间到达洪德七年十一月底的时候,一个三十岁出头的中年人,到了江都城。
他的轿子还没有落下,新任江都知府郑渊已经带着江都府的一众官员,在城门口迎接了。
见到中年人落轿,江都府的一众官员立刻迎了上去。
郑府尊满脸笑容,对着中年人拱手道:“章御史大驾光临,江都府蓬荜生辉。”
正是京畿道监察御史章甫。
江都府其他官员,都纷纷拱手表示欢迎。
章御史一一拱手还礼,然后在人群里找到了江都知县张简,章御史笑着上前拱手:“易安贤弟,好久不见。”
张简也微微一笑。
“少陵兄,许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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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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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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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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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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