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她也听了不少关于冀北侯府二少爷的事。
就他那脾气,被他抓住,不死也得掉几层皮。
云初在一旁躲了半天,冀北侯府小厮走了。
但客栈掌柜的不大可能会冒着得罪冀北侯府的危险放她离开。
云初想了想,拎着食盒去了一间铺子。
在铺子里挑了一套女装换上,俊美公子摇身一变成了个美娇娘。
卖裙裳的老板娘都看呆了,她是真没发现人家是女儿身。
云初付了钱后就回客栈了。
客栈小伙计也没认出她来,还有点诧异,毕竟住客栈的姑娘家是真少。
“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小伙计笑的殷勤。
“我找人,”云初回道。
小伙计有点懵“客官找谁?”
云初报了个包间名,小伙计领着她上楼。
远远的,小伙计便道“就是那间了。”
云初摸出三钱银子给小伙计“有劳了。”
“你去招呼别的客人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小伙计高高兴兴的接了赏钱就转身走了。
云初走到那包间前,见小伙计走了,一转身回了自己的包间。
包袱没敢拿,只拿了藏好的银票,然后就退出来了。
云初下楼的速度很快,小伙计端茶路过,抬头正好看到她。
小伙计眉头一皱。
刚刚没好意思盯着人家姑娘仔细看,怎么瞧着这姑娘很是眼神啊?
可他很确定,这姑娘之前没来过他们客栈。
长这么漂亮的姑娘,他不可能不记得。
犹豫的功夫,云初已经出客栈了。
客栈掌柜的过来,抬手敲小伙计的脑袋“还傻愣着做什么?!”
“还不快去招呼客人!”
小伙计脑袋吃疼,道“掌柜的,您有没有觉得刚刚那姑娘很眼熟?”
客栈掌柜的眉心一皱。
小伙计不说,他还真没主意到。
好像还真有那么点眼熟。
客栈掌柜的回到柜台,正好看到柜台上放的画像。
掌柜的随手打开。
这画像他看过,也确定冀北侯府要抓的人就是在他客栈歇脚的公子。
只是刚刚出去的那姑娘容貌轮廓和画像上的人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好,那公子跑了!”掌柜的脸色一变。
小伙计都没反应过来。
掌柜的让他赶紧去冀北侯府报信。
小伙计一口气跑到冀北侯府,禀告沈钧山道“沈二少爷,您要找的那位公子知道您要抓他,男扮女装回客栈拿钱逃了。”
沈钧山“……。”
什么男扮女装?
那就是个女人好不好!
只是没想到她那么狡猾,竟然被她察觉了,换回女装掩人耳目。
把小伙计打发走后,沈钧山手中折扇敲在了小厮脑门上“让你们去抓人,提前回来就算了,怎么就不知道把人的包袱一起带回来呢?!”
那女贼身上可还有从他这里顺走的一万两银票。
小厮没想那么多,他们就没觉得那女贼能从他们家二少爷手里逃了。
现在二少爷恼他们,他们也觉得自己有点笨了。
没了钱,那女贼就寸步难行了。
小厮小心翼翼的望着沈钧山“那……现在该怎么办?”
沈钧山气的脑壳疼。
他身边怎么净是些笨人啊。
屁大点的差事都能给他办砸了。
“给我去找人,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挖出来!”沈钧山磨牙道。
再说云初把钱拿在了身上,心就没那么慌了。
只是她的处境也更不妙了。
冀北侯府二少爷肯定会满世界找她。
京都就这么点大,想不被找到谈何容易,尤其她还要想方设法替父伸冤。
现在客栈是肯定不能住了,客栈是三教九流汇聚之地,她一个女儿家孤身一人住客栈,太引人耳目了。
轻纱遮面,云初走在闹街上,身心俱疲。
前面有代人写信的,云初走过去借纸笔写了封家书,托人送去冀北侯府交给沈钧山。xiumb.com
信送到冀北侯府的时候,冀北侯正好骑马回府。
小厮便把信往前递,道“侯爷,有人给二少爷送了封信来。”
冀北侯眉心一皱。
居然有人给他儿子送信来?
别是战书才好。
想到沈钧山和周大少爷的矛盾,冀北侯越发不放心。
他随手接过信,也不管上头写着“沈二少爷亲启”的字眼,直接拆开了。
入目是几行清秀隽丽的字迹,瞧着很是养眼。
云初为偷沈钧山锦袍的事赔礼道歉,她并非有意害他走上打劫这条路,实在是身上衣服被荆棘刮烂了,不得已才偷的。
她只是偷衣服借马,并不知道锦袍里还有一万两银票,她急需用钱,那一万两银票算是她借用的,还望见谅。
除了解释之外,云初还在信里附了一张借据。
借一万两,还一万两千两。
这封信让冀北侯眉头更皱紧了。
从一开始,他就对云初的感觉很不错,毕竟是他爱驹烈火认可的人。
先入为主,他以为那是他儿子的“心上人”,对云初颇有好感。
那天云初是要把一万两还给他的,是他没收。
现在云初送信来解释,条理清晰,字体落落大方,哪怕偷了他儿子的锦袍,导致他儿子打劫了周大少爷还有后面那么多事,冀北侯对写信之人都没有过反感。
还是那话,云初是烈火认可的人。
烈火跟随冀北侯征战沙场多年,冀北侯比谁都了解烈火的脾气,想骑烈火,难比登天。
整个冀北侯府,除了他,也只有沈钧山能骑上马背了。
虽然能骑,烈火还是很想把沈钧山掀下来。
作为第二个被烈火认可的人,冀北侯反感不起来啊。
这说明人家姑娘至少比他儿子有过人之处。
冀北侯把信递给小厮,让小厮送去给沈钧山。
沈钧山正烦着呢,他性子急,找不到人,他心底跟猫挠了似的。
沈大少爷知道自家弟弟的脾气,正极力的安抚他,拦着他,不让他出门。
这时候出去,谁撞上来谁倒霉啊。
皇后只训斥了冀北侯夫人,没能做别的,这时候沈钧山犯点错,可就正好给了皇后借题发挥的机会。
小厮把信送给他,沈钧山皱眉“谁拆了我的信?”
“是侯爷,”小厮回道。
“……。”
沈钧山白眼一翻“又拆我的信!”
“父亲他怎么就不怕上梁不正下梁歪呢?”
沈大少爷嘴角狠狠一抽。
小厮脑门上黑线是要多粗壮就有多粗壮。
二少爷说这话真是够欠揍的。
侯爷多正啊,也不知道二少爷怎么就歪成这样了。
大少爷和三少爷也时常有人送信来,侯爷可从来不看。
唯独二少爷——
小厮们已经习惯了把送给二少爷的信先送给侯爷过目了。
本来沈钧山就为找偷锦袍的人火大了,云初这封信直接在他气头上点了把火。
这是解释吗?
这是在挑衅他!
沈大少爷看了信,道“未来弟妹这字写得还真不错。”
沈钧山两眼盯着自家兄长,从牙缝里磨出来几个字“大哥喊女贼什么?”
弟妹……
沈大少爷轻咳一声“没别的意思,就是喊习惯了。”
沈钧山差点没气炸肺。
之前弟妹长弟妹短就算了,知道是贼,还喊。
看到自家弟弟气的冒烟的样子,沈大少爷就越觉得写信之人成为他弟妹的机会大。
撇开表妹和府里的丫鬟,还有和表妹交好的几位大家闺秀,沈大少爷都怀疑自家弟弟有没有和旁的姑娘说过话。
现在一姑娘闯进了他弟弟的生活中,还把他弟弟给坑了,多有趣的一件事啊。
嗯。
不止在冀北侯那里,在沈大少爷这里,对云初也是极有好感的。
把信叠好,沈大少爷拿着信走了。
沈钧山见了道“大哥把信带走做什么?”
“拿去给娘看看,”沈大少爷笑道。
沈钧山一脸无语。
真不知道一个女贼的信有什么可值得他娘过目的。
他摇着玉扇,借风消气。
再说云初,送信保平安,但她也没敢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那封信上。
找不到万无一失的歇脚之地,她去了慈云庵。
慈云庵的师太心地善良,云初想在慈云庵小住几日,师太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白日里,云初想办法救娘亲和进刑部大牢探监,晚上就抄佛经,替含冤而死的父亲祈福。
豆大的泪珠掉在纸上,把字迹都晕染的模糊了。
刑部大牢没那么好进,云初倒也进了一回,只可惜没能上前,只远远的看了一眼。
怕娘不知道她来了,云初故意大声和狱卒说话。
文远伯夫人听出了女儿的说话声,激动之下连咳了好几声。
云初含泪离开。
慈云庵是京都最大的庵堂,来祈福的不少,但也不多。
慈云庵的师太为慈云庵是操碎了心,奈何有个大佛寺挡在前面,慈云庵如何跟闻名天下的皇家寺庙相提并论?
和小尼姑的谈话中云初得知,每逢初一十五,都有不少贵夫人去大佛寺上香。
正巧过两日就是十五了,云初打算去碰碰运气。
云初字写的好看,慈云庵师太让她帮忙抄佛经,云初寄人篱下,自然不会拒绝。
只是云初没想到师太把她抄的佛经送到了冀北侯夫人跟前。
又碰巧被沈钧山看见,暴露了她的行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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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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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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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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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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