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牛猛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使劲拽着我,几乎快要把我也拽进井里。
我把手里的鸟铳放到一旁,左手用力摁在井沿上,想要借力把牛猛拉上来。
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哈哈哈不停怪笑。
井下面黑漆漆的,我只能看见牛猛那张狰狞的脸,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右手用力拽了一下牛猛,左手迅速摸出腰间的匕首,干脆利落的刺在了牛猛的肩膀上。
牛猛“啊”了一声,喊道:“九哥……有东西拽我,拉我上去……”
这回估计是牛猛自己也使了不少力气,我轻而易举便把他拉了上来。
我又朝井下看了看,好像是看见了什么东西晃动了两下。
不知道是想起牛猛说过在井下看到一张惨白的脸还是自己也出现了幻想,我看见井下面很深的地方有一张女人的脸,面色惨白,直勾勾的盯着我,眼角还挂着血痕。
“九哥,咋回事啊?我怎么掉井里了?”牛猛把自己肩头的匕首拔下来,从包袱里拿了些金疮药,自己简单处理了伤口。
我看见面前的墙壁上站着一只体型巨大的狐狸,身上发着微弱的白光,九条尾巴肆意挥动着。
闭上眼晃了晃脑袋,这只九尾妖狐便消失不见了。
“猛子,走,先回去,这地方有古怪,会让人产生幻觉。”
牛猛也没说什么,重新点上灯笼,我们俩便匆匆离开了程府。
离开时,我为了防止自己再出现幻觉,特意往手臂上咬了一口。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和牛猛都产生了幻觉。
牛猛刚刚的情况,很像“鬼上身”,可这世界上哪有鬼。那些鬼上身的现象,都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让人产生幻觉有很多种方法,太紧张,太害怕,休息不好,或者使用一些药物。
甚至某些药物的气味都可以让人产生幻觉。
可是刚刚在程府内闻到的所有气味中,没有一种气味是我熟识的致幻药物。
难道是那些香薷?可香薷并不能让人产生幻觉,至于和其他气味混合会不会,我就不得而知了。
还有一点儿很奇怪的地方,程府内有一股泥土的气味,还是那种从很深的地下挖出来的泥土。
我之前也经常帮人做丧葬的事,对这种泥土的气味很熟悉。
豪不夸张的说,只要让我仔细闻,我甚至能分辨出泥土挖出来的深度。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们暂时撤出程府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觉得我和牛猛从一靠近程府开始,就已经被人给盯上了。
按照我目前的推测,程府有大量的人在挖东西,能够在一夜之间让程府的人全部消失,仅凭几个人是不够的。
而我和牛猛只有两个人,真要是继续待下去,下场说不定跟那些江湖好手一样。
我虽然挺厉害的,可是架不住对方人多啊。
跑出来的时候,风势又大了些,牛猛手中灯笼再次被吹灭。
他干脆也不再点,拽着我的衣角跟着我一块跑,中间似乎还摔倒了几次。
我们两个马不停蹄的跑回易水阁,刚进铺子里,外面就哗哗哗下起雨来。
牛猛的伤口估计是裂开了,整条胳膊上全是血。他跟没事人一样,往椅子上一坐,解开自己的衣衫,“九哥,你下手也不说轻点。”
“等等……别动……”
我发现牛猛左肩膀的伤口处多了三道爪痕,连忙提醒他。
牛猛看了看自己的伤口,眉头也皱了起来。
“什么时候被抓的?”
牛猛摇摇头,“刚才摔倒的时候?没太注意,我感觉好像有东西绊我。你不是能看见吗?没看到?”
“说起来挺怪的,程府有好多东西我都看不到,井下面也是……先不说这个了,处理伤口要紧,都发黑了,应该有剧毒。”
我刚说完,牛猛便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我抓着牛猛晃了晃,没反应,便连忙帮他处理伤口。
处理中毒的伤口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先要用针灸护住心脉,而后将毒血放出来。
不过这只能延缓毒发的时间,想要解毒,还是得弄清楚牛猛所中的毒。
外面的暴雨越下越大,时不时闪过两道白光,紧接着便是两声炸雷。
我盯着桌子上盛着血碗,考虑要不要尝一口。
虽然给牛猛喂下了解毒药,可他的情况并没有好转,肩膀处的黑色已经开始逐渐蔓延。
而我又闻不出这爪痕到底是什么动物,只能尝了。
就在我端起碗往嘴边送时,面前忽然出现一个人。
我放下碗打量此人。
身高七尺,一身夜行服,戴着斗笠,星眉剑目,气宇轩昂。
左脸一道伤疤,从左眉处顺眼睛中间部位划下,直至颧骨位置。
浑身被雨水淋透,背后、腰间、以及腿部都挂着宝剑。
是南衙没错了。
“你去程府了?”南衙微微皱眉,坐了下来,他的声音还是老样子,低沉而又沙哑。
我点点头。
“不是不让你管这件事吗?”南衙说着,端起碗闻了闻,又道,“尸毒,你对付不了的。”
“啥?尸毒?可这是被野兽爪的啊?”我刚说完就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很愚蠢,只要将尸毒抹在野兽的爪子上不就好了?
南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我,“九儿,你还小,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这也是爷爷不带你去京城的缘故,等我和爷爷在京城稳固了势力以后,会把你接过去的。此前你就在金陵好好呆着,多跟师叔学习。”
南衙比我大九岁,在我印象里,我就是被南衙带大的。
他不爱笑,好像我从来都没有见南衙笑过。性格沉稳,能力极强,嫉恶如仇。
爷爷对南衙很苛刻,对我倒是还算仁慈。
在我十岁那年,南衙就跟着师叔师伯他们走南闯北了。
他当过兵,盗过墓,做过绿林好汉,曾经一拳打死过一只老虎。南衙不仅仅在我们方士界赫赫有名。
那些道家的门派,什么赶尸、驱鬼、抬棺、摸金、蛊术……总之就是那些乱七八糟的派别,也都得给南衙几分面子。
南衙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十分喜欢宝剑。
这个爱好也是近几年才养成的,以前的南衙从来不带宝剑。
现在身上挂着九把,我上次见他时还只有八把。
我师叔跟我说,南衙要将天下十大名剑归为己有。
这十把名剑分别是轩辕、湛泸、赤霄、太阿、龙泉、干将、莫邪、鱼肠、纯钧、承影。
而南衙近些年频繁盗墓也是为了这些名剑,据说去年南衙在漠北的一处古墓里找到了传国玉玺。
这些事情我也不知道真假,也不去问他。
以前我跟南衙一年还能见好几次面,自从他跟着爷爷去了京城以后,我们俩一年最多见三次,少的时候只能见一次。
每次都是南衙过来找我,神不知鬼不觉。
这次也是,我都不知道他从哪里进来的。
南衙身上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秘密,比如他左眼的伤疤怎么来的,我至今都不知道。
值得一提的是,南衙到现在都没成婚。
倒不是有门规什么的,相反爷爷还鼓励我们早点结婚生子,为南家传宗接代。
我没成婚,是没碰上让我上心的姑娘,比如唐惊鸿这样的,我就挺上心。
可南衙不一样,他走南闯北,又是锦衣卫探灵司指挥使,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长相有长相,什么样的姑娘没见过?
我听师叔说魏忠贤还特意为南衙选过秀,结果被南衙回绝了。
我曾一度怀疑南衙是不是有龙阳之好,可又不敢问。虽然是亲兄弟,可这种事你怎么问?
就在我回想这些事情的时候,唐惊鸿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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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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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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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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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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