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极品寒士>第七十六章 对练
  一个月过去,于芷晴也发现李易练兵的好处了。

  效果显而易见。

  不需要什么战阵。

  五百新军往那儿一站,横排竖列,整齐划一。

  在她的印象中,不管是现在的辽国、大周,还是已经灭国的大齐。

  没有哪一支精锐部队,能做到行如风,站如松。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李易嘴里的竹哨一响。

  “集合!”

  这些士兵们就能在半刻钟里,汇聚在一起。

  令行禁止,已经做到了极致。

  战术训练随后开始!

  越野跑变成了负重五十斤,没有盔甲背包,那就扛着原木跑。

  时间还不能少多少。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家丁,光是盔甲就二三十斤,还有武器、干粮呢?Χiυmъ.cοΜ

  负重五十斤,算不得苛刻。

  只不过其他军队,能跑一里地就得气喘吁吁。

  而李易的部队,要求还是二十里。

  最后五十人没有饭吃,就看你努不努力了!

  每天一个时辰,操练的是李易教授的格斗术。

  一个时辰练习射箭,两伍一队,三排轮着来,限定不超过百步。

  精品复合弩的射程,也不能暴露!

  李易暂时无意改革大周的军制,那样显得太突兀了。

  十个人为一队;三十人为小旗。

  百人设百户官,不过他现在的正经官职才百户呢!

  所以他选定了八个试百户,各领百人。

  于芷晴不算军官,但是也有独自领军的权利。

  毕竟这些于家子弟,也听她的话。

  三叔家的李闯,二叔家的李栓也加入了团练新军。

  他们训练起来同样玩命。

  出于平衡,李易任命李栓、李闯担任了试百户。

  其余五人,都是由于家子弟担任。

  于奎、于酉,于成风、于成云。

  挺凑巧,两两都是亲兄弟,确实表现优异。

  当然,还有一个幸运儿。

  李大柱不愿意去打铁,他还当过土匪见过血,力大无穷。

  在团练新军中,天生神力属于超人般的存在。

  当上试百户,他比李栓、李闯更没有争议。

  于小春当上了骑兵试百户。

  但他这队人马,平常都归李易,或者于芷晴直领,算是中军。

  当然,其中三十个弓马娴熟的斥候,才是于小春的直属手下,分成了三个十人斥候小队。

  斥候小队只是集训了半个月,他们要分批保护着于文鼎的商队去大同。

  严格的说,李易明面上的五百人和暗中的三百人。

  只有一半儿是未来的弩兵,他们最终会转化成骑兵。

  另一半则手持精铁长枪,算作步兵。

  枪长七尺二寸,枪头为扁平梭形,属于大周制式的雁翎枪。

  当然,大周军中的枪矛型号很多。

  过丈的九曲枪,蛇矛等等并不符合李易的长远打算。

  他教给这些长枪兵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刺刀术。

  讲究快、狠、准,一击毙命!

  没有这个时代那些眼花缭乱的招式。

  战场上,保命或者杀敌,就是那么一瞬间。

  哪会给你耍花枪的机会?

  七尺二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左右,跟加装了刺刀的三八式差不多。

  李易的打算,就很明显了!

  他现在没时间制作火药,也没功夫去研究火绳枪,燧发枪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军队,也没有热武器。

  可总得为将来考虑不是?

  热武器毕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精工复合弩的射程,比一般的火绳枪还远呢。

  可装填速度,射击频率,杀伤效果就赶不上火枪了。

  如果换成燧发枪,颗粒火药,纸壳定装弹,那威力将更上层楼。

  就更别说火炮了。

  什么冷兵器遇上最原始的火炮,都得歇菜。

  于芷晴提出反对意见,她也是为了团练武装考虑。

  “李大哥,早年我爹的家丁枪兵,都是用一丈一的九曲枪。”

  “这样子,跟辽国骑兵野战,才不吃亏!”

  李易寻思,恐怕大多数团练官兵嘴上不说,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吧?

  用行话说,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他决定用事实说话。

  “芷晴,这里就有九曲枪。来来来,你我卸了枪头,当众较量一下,你就明白了!”

  于芷晴抿嘴一笑,从武器架子上抽出一把九曲枪来。

  “行啊,你那个刺枪术,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招,有啥用?”

  “让你领教一下,我于家的云龙枪法吧!”

  李易不以为意,卸掉枪头摆了个起手式。

  于芷晴也不客气,凤眼一眯,杀气凛然。

  仗着枪身长了三尺多,她径直直刺而来。

  李易挥枪一撩,荡开了对方的凌厉一击。

  他不退反进,两步就逼到于芷晴跟前。

  “突刺!”

  于芷晴收不回长枪,只能扭腰去躲!

  可李易的速度如迅雷闪电,瞬间就是三连刺,她哪里躲得开?

  胸口,腹部先后中了两击!

  要是真的开打,她已经阵亡了!

  “哗!”

  围观的团练新兵们,都不约而同鼓起掌来。

  谁都知道于芷晴家传绝学,武艺高强。

  云龙枪法呢?

  怎么如此不堪一击?

  于芷晴羞红了脸,她才不甘认输呢。

  “再来!”

  这一回她选择防御,让李易主攻。

  我的九曲枪比你的雁翎枪长这么多,你怎么攻进来?

  本姑娘上了一回当,还会给你留下空门机会?

  李易自有应对之法。

  他双手持枪连续几个虚招,快若迅雷。

  于芷晴的九曲枪太长,也重了不少,格挡起来自然费劲。

  猛然间,李易右手闪电般抓住九曲枪,左手的雁翎枪脱手而出。

  悲剧了!

  于芷晴被刺了个屁股墩。

  她这下全明白了。

  雁翎枪短小轻便,还能当投枪用。

  李易上前拉起她。笑哈哈地道。

  “我这可不是耍赖哦!”

  “战场上杀敌,才是第一选择。弄死一个对手,就够本了对吧?”

  “再说了,我还有随身腰刀可以御敌!”

  于芷晴冷静地点点头。

  “李大哥,你说的没错!”

  “上了战场,武器是用来杀敌的。”

  “如果人人都存了自保的心,那还要野战干什么?”

  “干脆学大周军队,都躲进城墙里好了!”

  “我知道了,战场搏杀,枪术也好,刀术也好,还是越简单越有效。”

  “反正,你可能只有瞬间那么一次的机会!”

  周围的官兵纷纷点头。

  眼前的两口子,这场实战演练,确实让他们明白了。

  以往的经验,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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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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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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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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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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