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显而易见。
不需要什么战阵。
五百新军往那儿一站,横排竖列,整齐划一。
在她的印象中,不管是现在的辽国、大周,还是已经灭国的大齐。
没有哪一支精锐部队,能做到行如风,站如松。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李易嘴里的竹哨一响。
“集合!”
这些士兵们就能在半刻钟里,汇聚在一起。
令行禁止,已经做到了极致。
战术训练随后开始!
越野跑变成了负重五十斤,没有盔甲背包,那就扛着原木跑。
时间还不能少多少。
毕竟在这个时代,一般的家丁,光是盔甲就二三十斤,还有武器、干粮呢?Χiυmъ.cοΜ
负重五十斤,算不得苛刻。
只不过其他军队,能跑一里地就得气喘吁吁。
而李易的部队,要求还是二十里。
最后五十人没有饭吃,就看你努不努力了!
每天一个时辰,操练的是李易教授的格斗术。
一个时辰练习射箭,两伍一队,三排轮着来,限定不超过百步。
精品复合弩的射程,也不能暴露!
李易暂时无意改革大周的军制,那样显得太突兀了。
十个人为一队;三十人为小旗。
百人设百户官,不过他现在的正经官职才百户呢!
所以他选定了八个试百户,各领百人。
于芷晴不算军官,但是也有独自领军的权利。
毕竟这些于家子弟,也听她的话。
三叔家的李闯,二叔家的李栓也加入了团练新军。
他们训练起来同样玩命。
出于平衡,李易任命李栓、李闯担任了试百户。
其余五人,都是由于家子弟担任。
于奎、于酉,于成风、于成云。
挺凑巧,两两都是亲兄弟,确实表现优异。
当然,还有一个幸运儿。
李大柱不愿意去打铁,他还当过土匪见过血,力大无穷。
在团练新军中,天生神力属于超人般的存在。
当上试百户,他比李栓、李闯更没有争议。
于小春当上了骑兵试百户。
但他这队人马,平常都归李易,或者于芷晴直领,算是中军。
当然,其中三十个弓马娴熟的斥候,才是于小春的直属手下,分成了三个十人斥候小队。
斥候小队只是集训了半个月,他们要分批保护着于文鼎的商队去大同。
严格的说,李易明面上的五百人和暗中的三百人。
只有一半儿是未来的弩兵,他们最终会转化成骑兵。
另一半则手持精铁长枪,算作步兵。
枪长七尺二寸,枪头为扁平梭形,属于大周制式的雁翎枪。
当然,大周军中的枪矛型号很多。
过丈的九曲枪,蛇矛等等并不符合李易的长远打算。
他教给这些长枪兵的,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刺刀术。
讲究快、狠、准,一击毙命!
没有这个时代那些眼花缭乱的招式。
战场上,保命或者杀敌,就是那么一瞬间。
哪会给你耍花枪的机会?
七尺二相当于后世的一米七左右,跟加装了刺刀的三八式差不多。
李易的打算,就很明显了!
他现在没时间制作火药,也没功夫去研究火绳枪,燧发枪什么的。
这个时代的军队,也没有热武器。
可总得为将来考虑不是?
热武器毕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精工复合弩的射程,比一般的火绳枪还远呢。
可装填速度,射击频率,杀伤效果就赶不上火枪了。
如果换成燧发枪,颗粒火药,纸壳定装弹,那威力将更上层楼。
就更别说火炮了。
什么冷兵器遇上最原始的火炮,都得歇菜。
于芷晴提出反对意见,她也是为了团练武装考虑。
“李大哥,早年我爹的家丁枪兵,都是用一丈一的九曲枪。”
“这样子,跟辽国骑兵野战,才不吃亏!”
李易寻思,恐怕大多数团练官兵嘴上不说,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吧?
用行话说,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他决定用事实说话。
“芷晴,这里就有九曲枪。来来来,你我卸了枪头,当众较量一下,你就明白了!”
于芷晴抿嘴一笑,从武器架子上抽出一把九曲枪来。
“行啊,你那个刺枪术,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招,有啥用?”
“让你领教一下,我于家的云龙枪法吧!”
李易不以为意,卸掉枪头摆了个起手式。
于芷晴也不客气,凤眼一眯,杀气凛然。
仗着枪身长了三尺多,她径直直刺而来。
李易挥枪一撩,荡开了对方的凌厉一击。
他不退反进,两步就逼到于芷晴跟前。
“突刺!”
于芷晴收不回长枪,只能扭腰去躲!
可李易的速度如迅雷闪电,瞬间就是三连刺,她哪里躲得开?
胸口,腹部先后中了两击!
要是真的开打,她已经阵亡了!
“哗!”
围观的团练新兵们,都不约而同鼓起掌来。
谁都知道于芷晴家传绝学,武艺高强。
云龙枪法呢?
怎么如此不堪一击?
于芷晴羞红了脸,她才不甘认输呢。
“再来!”
这一回她选择防御,让李易主攻。
我的九曲枪比你的雁翎枪长这么多,你怎么攻进来?
本姑娘上了一回当,还会给你留下空门机会?
李易自有应对之法。
他双手持枪连续几个虚招,快若迅雷。
于芷晴的九曲枪太长,也重了不少,格挡起来自然费劲。
猛然间,李易右手闪电般抓住九曲枪,左手的雁翎枪脱手而出。
悲剧了!
于芷晴被刺了个屁股墩。
她这下全明白了。
雁翎枪短小轻便,还能当投枪用。
李易上前拉起她。笑哈哈地道。
“我这可不是耍赖哦!”
“战场上杀敌,才是第一选择。弄死一个对手,就够本了对吧?”
“再说了,我还有随身腰刀可以御敌!”
于芷晴冷静地点点头。
“李大哥,你说的没错!”
“上了战场,武器是用来杀敌的。”
“如果人人都存了自保的心,那还要野战干什么?”
“干脆学大周军队,都躲进城墙里好了!”
“我知道了,战场搏杀,枪术也好,刀术也好,还是越简单越有效。”
“反正,你可能只有瞬间那么一次的机会!”
周围的官兵纷纷点头。
眼前的两口子,这场实战演练,确实让他们明白了。
以往的经验,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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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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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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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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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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