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蛋,你们怕大周的军队,还胜过了辽人打草谷?
看来,军队失控了。
大周朝,确实走到了穷途末路!
老百姓都不信任自己的军队,那距离灭亡还远么?
“好啦,你们看看本官的护卫队,这些都是本官招揽的山民猎手!”
“他们一个个箭术精湛,力敌虎豹!”
“你们怕辽人,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他们,不怕!!”
“本官现在就有五十人。最近两天,还有四百五十人出山,跟随本官当兵吃粮!”
“有五百个精壮猎手护卫蒙山堡,你们还担心什么?”
在场的五村之人都欢呼起来。
他们知道,遁入太蒙的山民,是比大伙儿还穷的老百姓!
这些人看似凶猛冷酷,其实很好相处。
要是百户大人的团练兵,都是山民猎手组成,那大伙儿还担心什么?
诺大的阳城才五百班军呢。
可那些只知道赌钱、调戏女人、搜刮银子的班军,连衙役捕快的操行都赶不上。
好歹分驻各村、各镇的捕快,经常跟村民打交道,还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人家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就算盘剥,也不会做的太过分。
班军的战斗力,没人看得上!
从第二天开始,李易就拉出来五百壮汉,一色的青衣短打,黑布鞋。
没有盔甲不要紧。
至少服装统一了,看起来,气势就有了!
一大早,这些人就开始绕着一丈高的外墙跑步。
蒙山堡周长五里。
四圈下来就是十公里。
这对常年奔波的于家壮丁算不什么,只是热身的越野跑而已。
李易亲自跑在前面。
浩浩荡荡的队伍,让村民们大感兴趣。
开工的同时,也免不得指指点点。
但是,这样规模的团练大兵,比普通村民要强壮彪悍太多了。
也让大伙儿更加安心。
干活的热情和速度,不由得加快很多。
倒是意外之喜。
“都记住了,三步一呼,三步一吸,匀速前进!”
李易大声道:“我们是什么?”
团练大兵们齐声答道:“大人的兵!”
“我听不见,大声点!”
“大人的兵!”
“你们没吃早饭吗?再大声点!”
呼喝响彻了童家河两岸,声震天地。
“我们是,李大人的兵!”
李易继续喝道:“你们吃我的饭,当我的兵,就要听我的指挥!”
“所有人必须步调一致。”
“听我口令,一起来!”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
于芷晴没有参与跑步,她另有任务。
原本召集的五百人,被李易带走了。
可落雁谷的戒备不可松懈。
就怕打柴、捕猎的人闯进去。
还有各方的探子呢?
谁能担保县令赵致礼、捕头梁光,就会放任李易随意施为?
建立蒙山堡这么大的动静。
土匪、辽人的探子,会不会跑来刺探?
所以,于芷晴又挑选了三百人,全副武装。
小部分留在李家大院。
大部分都散在落雁谷周边,严防死守!
落雁谷是李易的最大机密,不容有失!
不过,将门出身的于芷晴和福叔,对李易的第一次练兵很感兴趣。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帮于家子弟虽然化整为零,当了整整八年的老百姓。
可谁家没有暗地里操练过?
至少于芷晴深信,于家子弟拉出三千壮丁成军。
有了武器和盔甲,战斗力绝对不输于雄州的精锐边军。
至于阳城的班军,那帮人,算什么玩意儿?
“福叔,李大哥他们,就这样一圈一圈的跑,有啥意思?”
“都不操练武艺和战阵么?”
“李大哥是不是……压根儿不懂这些啊?”
于文福知道自家小姐要强,连忙警告道。
“小姐啊,你现在,可是李家未过门的媳妇儿!”
“就算有什么意见,也得先憋着。你得给自家男人留面子!”
“更何况,咱们于家的壮丁,单兵搏杀没问题。差的,就是战阵集训了!”
于芷晴不好意思地道。
“我明白了,福叔!”
“蒙山堡是守城,咱们不需要出去,跟辽人野外浪战!”
“有没有战阵磨练,暂时都不重要!”
“最起码,李大哥带着这些人一起跑,也能提高大家的体力、耐力和团队意识!”
于文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家小姐心高气傲,跑去指手画脚。
“甭着急,先看看!”
接下来几天,李易的行动,连老狐狸福叔都看不懂了!
早中晚三次越野跑就算了,哪怕每三天替换一百个。
看着拉出去的,是五百整数。
实际上,李易把八百人都训练了个遍。
可他根本不操练刀兵箭矢。
而是带着五百人,在南边沙滩上列队,左右转、前后转。
什么齐步走、立定、稍息什么的,看得人一脑糊涂!
就算于家壮丁都是优中选优,可是还是有人分不清左右。
怎么办?简单!
训练时候的李易,就是六亲不认的黑脸包公。
谁做的不对,一鞭子就下去了。
站的不合标准,又是一鞭子!
那是“啪啪”的,真抽啊!
第二天,就有几个小子不服气,私下质疑李易,是瞎胡闹。
练的,都是花拳绣腿。
李易的应对,更简单。
军中没啥好讲的,服的就是实力。
他勾了勾小指头。
来,不服就干!
先是一个个上,全输!
接着三个人围攻,三个人依然赢不了!
再五个人,最后八个人上,还是被李易揍得鼻青脸肿!
最后,这帮自认为武艺高超的家伙,被彻底打服气了。
什么?
你说去十个人?
一起上?
咱们可是一口吐沫一颗钉的大老爷们。
好意思么?
李易的擒拿格斗,简单直接,招招必杀技!
那可是后世,结合了几千年的传武和军中搏击术的精华。
用来对付一帮没有正规训练的所谓练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跟本官学是吧?那得先按照本官的规矩,一步步来!”
偷偷旁观的于芷晴,也服气了。
当初她能打过李易。
那是李易身子太差,还没有彻底恢复呢。
现在嘛,于芷晴觉得,生死搏杀,自己可能打不过了!
最让大伙儿不习惯的就是。
李易提倡的内务,实在太折磨人了!
随着落雁谷的房子陆续建成,最早跟过来的于家人,都搬过去集中居住了。
留下的空房子,就改成了军营。
挤一挤,住五百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面巾,木盆,甚至木头猪鬃做的牙刷、杯子都有摆放规矩。
被子还得叠成豆腐块。
请示要喊报告。
出门两人成排,三人成列。
实在,太他娘的难了!
更让人抱怨的,就是半夜不定时的紧急集合。
黑灯瞎火的,都不知道撞破了多少人的脑袋。
这种折腾人的苦日子。
啥时候?
是个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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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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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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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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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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