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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丝路禁地>第六十四章缥缈商队
  当我看到前面那支庞大的队伍,宛如脚不沾地一般飘忽着的时候,立刻就察觉到了不对头。之前和小毛闲着没事聊天,他就告诉过我,从内地那边来这里探险的人,不可能组织起一支囊括了三四十只甚至更多骆驼的队伍。如果是官方背景,那么也不会仅仅用骆驼作为单一的运输工具。

  我眯着眼睛,吃不准那支队伍到底是怎么回事。小毛匆匆的跑回帐篷那边,拿了一架望远镜过来。

  望远镜还是小毛以前从别的同行那里淘换来的,苏联货,笨重但是耐用,至少是二十多三十年前的东西了,依然完好无损。

  小毛拿着望远镜看,我在旁边干着急却没办法。过了一会儿,小毛拿开望远镜,对我说:“没事,不用大惊小怪。”

  “到底是什么啊,给我看看。”我拿过小毛的望远镜,放在眼前朝那支队伍走去的方向望了望。

  现在正是晚上,只有月光可以照明,望远镜也没有夜视功能,而且,我发现用了望远镜之后,和肉眼观察到的情景差不多。那支队伍虽然跟我们的队伍相比起来显得很庞大,可始终模糊不清。我只能看到一个一个模糊的人影,还有鱼贯而行的骆驼的轮廓。

  然而,我还是感觉,那支队伍不像是在行走,而像是在飘忽。

  那种感觉,完全就如同肉眼看到了一支幽灵般的队伍,游荡在月夜下的大漠之中。

  “那片沙漠下面,肯定有黄石英。”小毛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不要慌张:“不要紧的,我们不要靠近就可以了。”

  “什么黄石英?”

  “那说起来话就长了。”小毛又找我要了支烟,说:“这里的很多小事,其实背后都有一个流传了很久的故事。”

  小毛说的黄石英,是一种矿物质,在内地很多地方都有。最早发现这种东西的,是中原地区道家的人,他们炼丹,炼金,会尝试性的添加很多不同性质的东西。事实上,有不少东西都是道士们在炼丹的时候意外发现的。

  小毛不是专业学者,他也说不清楚黄石英的化学结构,但这种东西有影像储存的功能。就是说,黄石英可以“记录”一部分发生在矿石周围的情景,如果遇到条件适宜的时候,这些情景,会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程度由黄石英呈现出来。琇書蛧

  道家的人发现了黄石英的特性,但是完全没当回事,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炼不出仙丹和黄金的东西,就没有任何用处。

  这东西,最后是由一个来自中亚地区的丝绸商人发现的,他的本意是到当时盛产丝绸的南方采办货物,无意中跟一个道家的人交了朋友,从而知道了黄石英这种东西。

  毕竟是商人,很有商业头脑,这个中亚商人给黄石英赋予了商业价值。他当时造了一种很特殊的马车,专门用来拉载黄石英,然后雇佣车夫,驾驭马车在江南水乡各地游走。经过大概一两个月这样的处理之后,黄石英以挤压的形式被压成面积大小不一的复合石板。

  驱使黄石英呈现“放映”功能的主要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温度的变化,另外一个就是打雷。雷电来自自然,人力无法掌控,所以当时主要是使用渐次升温技术来催动黄石英的。

  也就是说,黄石英在当时那个年代里面,可以理解为一台天然的放映机。黄石英的复合石板被放置在固定的位置,用无烟木炭进行缓慢的升温,当温度达到最合适的程度时,复合石板的上方,会出现和海市蜃楼很相像的模糊的影像。

  这个中亚商人孤注一掷,把原本用来采买丝绸的本钱加工了黄石英,然后经过丝绸之路,运送到了中亚和西亚。没想到,这个东西一运过去就火了,在那个自然科技以及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年代里,这种玩意儿会让人觉得有点可怕,也很有趣。当时,中亚和西亚地区的贵族热衷于购买各种各样的黄石英,然后请人过来“看电影”。这样的娱乐活动甚至由西亚传到了欧洲,欧洲的贵族很快也接受了这样的娱乐方式。

  有需求就形成产业链,大概有三四十年时间里,西亚和欧洲对黄石英的需求很大,是当时最受贵族阶层欢迎的商品。因此,很大一部分经常来往于丝绸之路的商队,都对货物进行了调整,最高峰的时候,同重量的黄石英和白银之间的对比价格是2:1,从中原地区带走一百公斤的黄石英,运送到目的地后,就能变卖成五十公斤的白银。

  那三十年时间,是黄石英贩卖的高峰期,成交额甚至一度超过了丝绸之路最重要的商品:丝织品以及香料。

  黄石英的贩卖达到高峰之后,很快就滑入了低谷,直至无人问津。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欧洲人对黄石英的了解程度加深,他们发现这种东西除了能偶尔看到一些模糊的异域风情之外,就再没有任何用途。人傻钱多的黄石英运销系统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很短时间里就被丝绸之路的商队踢出了货运清单。

  “那你的意思是说?那片沙子下面,有大量的黄石英?”

  “肯定是这样。”小毛点点头:“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有运送黄石英的商队在这儿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不用看就知道,沙层下面一定有当时被淹没的商队。”

  小毛说,本地人还有熟悉这些情况的人,如果遇到了如同在地面上飘忽的商队或者人员的影子时,是不会靠近的。发生意外的商队很可能是遭遇了强沙尘暴,所有人连同牲畜都没有逃出去,直接就被黄沙吞噬了。这些被掩埋的人,被当地人认为是“沙鬼”,会缠住尾随他们的好事者。所以,遇见这样的情况,是需要避而远之的。

  其实更关键的是,所有人都知道,商队被埋在这下面,他们所携带的货物,无论丝绸还是香料,都在时间中化为渣滓了,即便挖出来,也没有任何价值,属于白费力气。

  小毛跟我讲解之间,我不断的注视着那支腾云驾雾一般的队伍,队伍似乎是在不断的前进着,但那些影子其实一直都只在很小的一片范围内不断的闪现。

  “好了,没事的,我要去睡觉了。”小毛站起身,拍拍我说道:“我的觉比较少,到早上七点钟,我起来准备早饭,你可以趁那个时候再眯上三四十分钟。”

  小毛遵从当地人的习惯,不靠近那支缥缈的队伍。如果站在我自己的立场上,也想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但是这个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出发之前,张莫莫带我到平乡精神病院时的经历。

  当时,那个也叫做“连成峰”的人跟我说过一段很莫名其妙的话,他说,如果有一天,在一片荒漠中突然看到了一支队伍,那么不管这支队伍有多奇怪,多恐怖,都要跟着他们走到目的地。

  那时候,我听这段话听的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可是现在,他的话似乎得到了印证。

  不管这支队伍有多奇怪,多恐怖,都要跟着他们走到目的地……

  我一下子觉得,那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如同先知,在我还没有动身赶往车盘古城之前,竟然已经知道了,会有这样一支队伍出现于我的视线中。

  我没有怎么犹豫,立刻打定了主意,跟过去看看。

  我马上去把老王还有张莫莫他们叫醒,简短的说了一下。小毛不太赞成跟过去,他也想以安全为第一位,宁小猫睡的迷迷糊糊的,没发表意见,倒是老王的废话很多,嘟嘟噜噜的说,麻烦自己不找过来就算好的了,现在偏要去找麻烦。

  “我觉得,是有必要跟着去看看。”张莫莫力排众议,表示对我的支持。因为当时那个病人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也在场。她知道内情,就知道现在有跟去看看的必要。

  张莫莫是老王的女神,她一开口,老王什么屁话都没了。

  “我们不用都去。”我让老王他们先不要动,前两次的行动已经给了我惨痛的教训,有些事情,还是亲力亲为的好,尤其是老王,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挂,我真是受不了那个刺激了。

  小毛不太赞同靠近去看看,不过我决定了以后,他也没有犯怂,我们两个人朝着西南方向快步走去。

  但是,可能是前面耽搁的时间太久了,等到我们准备动脚去追的时候,那支模模糊糊的队伍,骤然间就消失了。

  不过,小毛根据刚才的所见,判断出那支模糊的队伍大概出现的位置,我们一路跑过去,眼前是一片光秃秃的沙子,没有任何的痕迹。

  “咱们来晚了。”小毛停下脚步,回头对我说:“但是,就算咱们趁那些影子没消失的时候跟上来,也没有什么意义的。”

  我不认同小毛的话,因为我觉得,平乡的精神病人,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和我说了那些话。

  “小毛,辛苦一下。”我指了指面前看不出任何痕迹的沙地:“这里得挖开看一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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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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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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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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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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