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繁星织我意(上)>第51章 五十折戏坚硬的骨头也是软肋
  人间四月黄梅天,上海迎来漫漫雨季。暗灰的云朵堆叠在楼宇之间,像小孩子随手涂鸦的恐龙和游鲸。雨水冲淡了霓虹,从模糊的窗玻璃看去,仿佛一个巨大的游乐场背景。

  升职后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忙碌依旧。刚开始被新人客客气气叫“沈设计”的时候,她还有点不适应,过了一个多礼拜也渐渐习以为常。

  下半年最重要的事,就是筹备十月的上海时装周。

  同事们私底下把甄真的团队形容为“御林军”,连越的部门自然就成了“野战队”。一在朝一在野,实力都不容小觑,眼看又是一场热战。

  偶有风言传出,说江知白之所以这么不给顾总面子,是因为对头公司手望有意挖角,誓要扳回一城颜面。欢喜无意中听到几句,心跳还是乱了节奏。很多事,真不是下定决心就可以。祛爱如退病,比抽丝还艰难。

  下了班,突然很想去吃四川火锅。她无比怀念在清江村的日子,和小时候过暑假的乡下差不多。心心念念的九溪,是她最依恋的安乐窝,只是可惜不能带心爱的人一起回去了。

  欢喜用力敲敲脑袋,然后振作地拨通了绿萝的号码。绿萝吃辣尤其奋勇,长痘也义无反顾,这次居然约不出来。说是五一长假在即,她妈妈却突然身体出了状况,具体什么病不知道,总之让绿萝赶紧回一趟苏北老家。www.xiumb.com

  绿萝的妈宋彩萍女士,欢喜在一张泛黄的全家福合照里看见过一次,没什么太特别的印象。据绿萝说,她和绝大多数中年妇女一样,不太胖也算不上瘦。看得出年轻时是漂亮的,可惜嫁给她爸几十年,整个人被琐碎的婚姻生活磨得特别焦虑,说话嗓门巨大,还总是特别爱收拾,一个人顶一支装修队,要求目光所及之处必须一尘不染。这样就永远有干不完的活,造成一种自己很重要的假象。

  她还特别喜欢去超市买特价打折商品,精神世界里唯一的狂热,有且只有儿子袁宝晟,从来没对女儿表达过这么迫切的渴望。绿萝接完家里的电话着实吓了一跳,以为亲妈不幸罹患了什么不治之症,就快要不久于人世。于是赶紧连夜请假,收拾了行李买票准备回家。

  宋彩萍常年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一双儿女两个姓,怎么都养不亲。绿萝从小生活在弟弟袁宝晟的阴影下,连呼吸都显得多占了空气。高中毕业那年,爸妈不愿意供女儿继续考大学,觉得女孩子读书多了浪费钱也没什么用,打算让绿萝去念个幼教出来早点工作,将来好留在老家嫁人。绿萝死活不愿意,把这辈子的勇气都拿了出来,绝食抗争半个月,怎么打骂都不妥协,最后几乎是被抬进考场。结果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加上血糖低,一紧张就更发挥失常,分数线只过了一个职业大专的服装设计专业。

  为早一天离开那个不像家的“家”,绿萝头悬梁锥刺股地拼,终于考上和欢喜同一所大学的专升本。直到最后入职手望,才略松了口气。人生上半场,拿到手里就是一副烂牌,勉强打了个中平,庆幸过后只剩辛酸。

  这些年她放了假就忙着勤工俭学,连过年也几乎不回去。家里但凡打来电话,除了开口要钱没别的事。心结无法化解,跟父母的关系更是冷淡紧张。仿佛袁宝晟不是弟弟而是她凭空多出来的儿子,做姐姐的有义务供养他到春蚕至死丝方尽。

  在上海这么个人尖儿遍地的一线城市,绿萝也不过是平凡小白领一枚。房租连年水涨船高,连养活自己都无比艰难。可她从小就怕宋彩萍,想不明白一个对儿子连句重话都不舍得说的女人,为什么打起女儿来下手可以那么狠。她一度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直到十岁那年从衣柜底下翻出自己的出生证明,还伤心地偷偷哭了整晚。

  原生家庭像个无底洞,源源不绝地消耗她有限的金钱和耐心。绿萝工作的这小半年,手头毫无积蓄,想给周宇凡买个生日礼物都捉襟见肘。但凡稍有微词,立即招来一连串“白眼狼”的哭骂和指责,开口必是“养你这么大不容易,累死累活供你念完了大专,看看别人家的闺女……”。

  她只好妥协,安慰自己就当花钱买清净。为了省下两百块春游费,就让女儿去骗老师说自己晕车不能去春游的妈,还指望讲什么道理呢。缺爱的孩子都这样,逆来顺受成了习惯,从来没人教过她要怎么去拒绝无理要求。

  绿萝难得出远门,这次特意换了一双新买的平底鞋。站起来凭空矮了一截,尽量降低存在感,还是有踩在悬空钢丝上的惊恐。离家越近,这种紧张就越浓。她坐在长途客车上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有长长的米杏色缎带,像舞鞋。穿着这么美的鞋,世上的路却泥泞不堪。

  好在还有欢喜,她最铁的姐妹,半夜叮叮发来一条信息,“萝卜加油!要没事就早点回来,有事一定别瞒着,千山万水我都冲过去保护你。”

  周宇凡不善言辞,只是忙前忙后地帮着订了票,往包里塞满各种绿萝平时爱吃的小零食和常用急救药品。一路把人送到车站,临出发前还来了个大大的拥抱。很温暖,也很踏实。

  他俩就是她在上海的支柱,精神上的家人和故乡,再漂泊也不觉孤单。

  欢喜趴在床上,举着手机看绿萝回的卡通笑脸,在屏幕上闪啊闪,轻轻叹一口气。窗外高挂一轮月亮,洒下柔凉的银光。她翻个身,忍不住又想,江知白在干什么呢。

  同样的时间,他正从便利店白晃晃的光里弓着背走出来,手里拎一只纸袋,是刚买的金枪鱼饭团和矿泉水。

  合约结束,时间有了大段空白。日常要往返于医院和住处,医生建议他多留在老江身边,用抚触和语言来刺激病人意识。自从除夕夜的抽搐过后,老江再没出现过什么激烈的反应,只是偶尔眼球会颤动。医生说这不代表什么,是很多长期陷入昏迷的病人都会有的躯体反应,过冷或过热,甚至无缘由地都会引发。

  有至亲的陪伴,总是多一线希望,即使老江醒来的概率其实极为渺茫。但有什么关系,人一生所做的大部分事情,都是徒劳。

  他用这个半真半假的借口离开了明唐,听甄真说欢喜升职后一切都很顺利,便十分安慰,自觉是正确的决定。

  两点一线跑了个把礼拜,江知白在瑞士留学时的师弟叶逸来医院探望过一次。叶逸是个清秀的小男生,个子很高,一张娃娃脸。毕业回国就在上海开了间视觉摄影工作室,发展得很不错,接活儿价码不菲,且按钟点算酬劳。之前已经在摄影棚连着熬了两个通宵拍广告,好不容易刚杀完青,不住地抱怨新人模特不好用,仗着跟老板有露水瓜葛便颐指气使诸多挑剔。

  江知白不知该安慰他些什么,笑道商业摄影哪里都是一样,甲方要五彩斑斓的黑,也得想法子黑给他看。

  叶逸很委屈地望着月亮:“我一人承受不来”,就差高唱一句“你快回来”。

  江知白立马接上,“我也不能,所以吃不了这行饭。”

  这就等于把话彻底堵死了,叶逸一阵心塞。江知白太聪明,早就看透他的来意,拒绝的方式是不让他有机会把重回摄影的提议说出口。

  叶逸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江知白突然中止一切表演合约,便循着旧日交情找了来,实则是希望他能加入工作室,再续搭档前缘。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只能惋惜地作罢。

  打发走师弟,他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开始吃东西。饭团有点凉了,金枪鱼糜散发出微微的腥味,米粒黏而硬。

  午夜的住院部很安静,反正无处可去,索性留下来多待一会儿,打开笔记本找一部新浪潮时期的黑白老电影来看。翻遍了包发现没带耳机,便调至静音播放。屏幕上缓缓出现一行英文字幕:“BetweengriefandnothingIwilltakegrief.”

  福克纳说,“在悲伤和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那是颓废又激昂的1968年,人们有时以为艺术炮制的幻觉能对抗生命的虚无,其实并不。

  沉寂光影里,脚步声显得尤其清脆突兀。忽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江知白抬头一望,摘下耳机十分意外:“寄余?”。

  黯淡白炽灯泡勾勒出江寄余轮廓分明的侧脸,笑容里有意外和惊喜。三两步走过来,在他身旁坐下说:“打电话老约不出来,没想到在这儿遇见。江叔叔怎么样,情况有没有好点?”

  江知白递给他一瓶水,“还是老样子。这么晚了,你怎么也在医院?”

  寄余指指走廊尽头:“来看个朋友,特有意思一女孩儿。因为生意上的事,跟家里大哥吵架把腿给摔了,刚住进来没多久。”喝口水润润嗓子,又问,“听说你和明唐解约了,以后什么打算?”

  江知白苦笑,想今儿到底是什么日子,远近故交都约好了似地齐齐出现,且对他的未来同样满怀担忧。不用等他开口就知道,无非还是那些老话。江敬川一直希望义子能放弃这种不务正业的COS表演,回江氏酒业发展会有更好的前途。

  他一直盯着屏幕上定格的那帧画面,等寄余说完了,笑着指向走廊另一端:“那要是以后咱俩也有生意上的冲突,谁把腿摔断了合适?”

  寄余扑哧一声笑,倒也明白他的意思。江知白很早前就说过,他志不在此,对江氏的商业帝国压根就不感兴趣。能在江敬川的支持下出国学摄影,已经很满足,也不想彼此之间再多生隔阂。自从楚光云出事,两兄弟这些年多少是生疏了些。

  见他沉默,江寄余也不勉强,站起来拍他的肩道:“不用急着答复,可以再慢慢考虑。”

  送走江寄余,也没了继续看电影的兴致。只觉眉目干涩,疲惫得连呼吸也不大顺畅,便走去洗手间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拍一回脸。冰冷的水激得连打两个寒颤,再睁眼时几乎以为产生幻觉——镜子里多了个烫栗色大波浪卷的女郎,耳朵上两枚粉钻坠子慌乱地摆动,如电般一闪一闪。往下一看,左腿还打着石膏直到膝盖,拄着两拐正费劲地往门后挪动。

  他回过头诧道:“小姐,你是不是走错——”

  女郎赶忙竖起食指在唇间“嘘”一声,“别说话!”

  走廊上响起杂沓的动静,听起来不止两三个人。女郎藏身在最里面的杂物间,还伸个脑袋出来切切地叮嘱他:“帮个忙,别让他们找到我,拜托啦!”

  话音方落,几个穿黑T恤的男子已推门而入,眼睛不住地东张西望。连着推开了好几扇隔间,里面空空如也。

  江知白站在水池前没动地方,又拧开了龙头,慢条斯理地净手。身后就是杂物间,过道的空隙很狭窄,要想跻身过去,除非把他赶出来。这么骚扰路人终究太张扬了,为首的黑衣男子琢磨几秒,态度倒很客气,“这位先生,请问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女孩子,大概有——”他伸手在半空比划一下,“有这么高,卷头发,穿病号服。”

  江知白心里有数,女郎躲避的想必就是这帮人。遂抬手指了指门上的礼帽标志,说没看见,反问:“这是男洗手间,怎么会有女孩子?”

  黑衣男子潦草道了个打扰,带着一群人退出去,凌乱的脚步声渐远。

  他敲敲杂物间的门,“出来吧,他们走了。”

  里面毫无动静,又过了半晌,就在江知白考虑要不要把门撞开看看她是否出了什么意外的时候,门吱呀一下拉开道缝。

  女郎呼出口长气,嗓音又沙又甜,“谢谢你啊江知白。”

  他简直不能更惊讶,指着自己鼻尖:“……我们认识?”听她的声音倒是有点耳熟,却想不起来曾在哪里见过。

  女郎拄着拐杖站在门后的阴影里,歪过头笑吟吟望着他。过分宽松的病号服里露出一小片颈窝,肌肤是蜜一般的浅金棕。眉目精致立体,乍一看像西人,却又有深黑色的瞳仁,微翘的鼻头小巧秀丽,脸颊上散落几点淡淡的雀斑,很活泼俏皮。

  她捋一下耳边的碎发,说:“我是Monice。”气定神闲的态度,仿佛他理所应当记得这个名字。

  啊,嘉年华上的黄金女郎。江知白在记忆深处竭力搜索,终于想起来,“你就是沈——”话到嘴边,又发现压根就不知道她叫什么,改口道:“沈小姐。”

  Monice第一次正式介绍自己的中文名,“沈妙吉。我就说嘛,咱们还会再见面的。”

  初次见面的时候,妙吉浑身上下埃及打扮,COS妆也化得浓丽,难怪一下子没认出来。原来她这么年轻,五官殊有艳色,顾盼皆流露一段天然的妩媚态度,即使素着脸也是令人过目难忘的漂亮。

  夜半更深,一男一女躲在这么个地方聊天,多少有点尴尬。妙吉很大方地扬起下巴,“还得再麻烦你一下,带我出去。”

  明明才第二次见面,她口气却熟稔,仿佛念书时候撺掇同学一起逃课。江知白皱眉朝外探了探,“你到底惹了什么麻烦?那帮人可能还没走,要不先帮你报警?”

  妙吉笑起来眯眼如狐,深邃的眼窝下方刷出一小圈睫毛的阴影,满不在乎地耸肩道,“一帮蠢材,让他们找去呗。我哥的走狗嘛,真撞上了难道还敢强捉了我回去不成?就这么点伤干嘛非得住医院里养啊。”

  这口中文确实说得顺溜,也很有特色,每句尾音都带一点轻俏的上扬,一听就是唐人无疑了。电光石火间,他脑子里冒出一闪念,“你认不认识江寄余?”

  她听完并不吃惊,只抿着唇笑,仿佛早就把江知白的来历了然于胸。绕一大圈,原来互相之间不但认识,往深了说还有点渊源。

  也不等他回应,便拄着拐一蹦一蹦走在前面,还不太熟练,聚精会神地学着协调四肢。好在一路上风平浪静,两人从一道侧门溜出住院区大楼,并没遇上刚才的那帮黑衣男子。

  雨季难得放晴,夜空清澈如洗,微风也很舒爽宜人。妙吉像逃出笼子的小鸟兽,对着空旷之处短促地尖叫一声。头发乱蓬蓬地张开来,似足她这个人一般,不肯驯顺服帖。

  动作太放肆,拐杖便从腋下滑落,顿时站立不稳。险些要仰倒的当口,江知白上前扶她一把。这才看见雪白的石膏块上,被她用颜色鲜艳的彩笔画满各种羽毛。呵,对自由的渴望真是塞满每一个毛孔,难怪寄余也说这女孩子有意思得很,是个妙人。

  妙吉抚着胸口说“谢啦”,又皱起两条浓翠的眉,抱怨胳膊好酸痛,拄拐真是个力气活儿。江知白从地上捡起拐杖支在她腋下,纠正道:“你的姿势不对,才会那么累。很多人刚开始用拐杖,全靠两条胳膊撑着走,没几步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用肩背的肌肉来牵引,把胳膊放松下来。就像……”他打了个比喻,“想象你有一双翅膀,肩往下沉,用翅膀的那个地方发力。”

  她照着试了试,果然轻松不少。立即加快了速度朝停车场走去,千缠万卷的发丝在空气里留下迷醉香息。

  江知白抱着胳膊犹豫片刻,还是跟了上去,想干脆送佛送到西,别半道上再出点什么岔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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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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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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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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